历史-文化, 新闻传媒June 26, 2006 1:32 pm

辛亥革命那阵,阿Q参与的是”咸与维新”,结果掉了脑袋;今年的世界杯,大家伙则是“咸与睇波” ,一时间真假球迷难辨,大家借机抛妻弃子熬夜看球,顿时令伪球迷顿时成色也增加了不少。

商家抓住了这个机会大做文章,这本到无可厚非,可是当我今天拿到本埠报纸时,我还是血脉喷张地狂笑了:半个版面的广告上,赫然用黑体大字排列着三行广告词,“爱足球!爱世界杯!爱前列腺!”

美女是花椒大料,世界杯赛场内外也得使劲撒才有味道。“豪门盛宴”中,肥头大耳的张斌照例请出每晚的比赛队伍,结果竟是眼神撩人、身材火爆、身着球衣的美女手捧足球出场。那一刹那,哪还管什么巴西葡萄牙,赶快坐在沙发上意淫一会。商业化的足球赛事就具有这么强盗般的生硬逻辑,一个术语“足球宝贝”立刻就啪的一下把美女和足球钉在了一起。

本国足球衰微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一个大的便利,就是能自由的移情到拉丁美洲或者某欧洲足球豪门,替其他人种的足球天才振振有词地牛逼烘烘一番。于是,张斌的观众席上,总是一半葡萄牙球迷一半荷兰球迷,全为自产,无需去留学生当中招募。

很难想象韩国球迷也能有如此多元化的选择。这是视“冲出亚洲”为草芥的韩国人活该的地方,至少他们踢瑞士的那晚,当我在睡梦中被楼下韩国人的集体恸哭吵醒时是这么想的。韩国人真的很有意思,自己的球队胜了,他们会集体进行庆祝;自己的球队输了,他们也会走出房门,聚在大街上号啕大哭。这只是身在外国的韩国人情形,本国是什么情况就更加不得而知了。

据说在国内,他们已经开始手捧那天对瑞士的执法裁判的黑框遗像,在大街上游行了。他们还积极的呼吁国际足球重新安排和瑞士的比赛,已买到炸药的同胞正积极询问着瑞士大使馆在韩国的地址,四百万封抗议电邮则试图让国际足联官方网站的服务器瘫痪掉。

一个同事刚刚从青岛出差回来。她刚刚参加完在那里举行的韩语标准化考试研讨会。据她说,开会的第二天正逢瑞士2:0淘汰上届世界杯第四名韩国队,于是会议的召集人(来自韩国大学的教育专家)在宾馆面如土灰的宣布本次研讨会处于半解散状态,原订的韩国专家主题发言等悉数取消,会议剩下的时间内由中方与会者自行讨论。

唉,都是咸与睇波惹的祸!

论战, 历史-文化June 14, 2006 1:37 pm

足球从任何一个意义上看,都是一种现代宗教,因为它完全符合Ninian Smart对于宗教六个维度的概括:

# 体验性 - 看看球迷们在看台上欲颠欲狂,欲仙欲死的样子,你就知道足球是一种多么强烈的宗教体验,丝毫不亚于圣餐礼时圣灵进入血液时的快慰。

# 社会性 -足球的社会性体现在数以亿计的球迷和庞大的职业足球协会网络和联赛制度。

# 叙事性 -宗教体验是能够通过叙事来和后来人分享。这个维度在Smart以前的提法中没有,是后加的;足球显然也符合。看看CCTV5那个侃起球来唾沫横飞、激情飞扬的建宏、健翔就知道了。去了德国的三个解说在广告片中异口同声而又深情款款地讲:我爱世界杯!

# 教规性 - 宗教的教规在足球界也不缺,大主教是阿维兰热,众多祭司则是场上裁判,他们负责实行国际足联的各种dogma,其中包括足球的大小、场地草皮的厚度、越位的定义、禁区内不能冲撞无球的守门员等,无不是教规、教法的一部分。

# 伦理性 - 足球本身也深刻浸淫着伦理,激烈的身体对抗中实现的其实是集体之荣誉。进乌龙球者就属于背叛足球伦理中的恶劣典范,相当于叛教了。哥伦比亚的后卫就因为这个遭到了冲锋枪的射杀。而足球场上,对方队员倒地受伤,己方将球踢出边线,对方则在伤员处置完毕后将球权重新礼貌性的交回给己方,这些都属于一般性的道德规范。

# 仪式性 -通过大型的宗教仪式来不断重复宗教体验的获得,这在基督教、佛教等宗教中非常普遍。弥撒和法会都是例子。足球世界则通过全球性的世界杯,来让全体球迷陷入集体的时差错乱和精神癫狂中,完全可以比拟为基督教世界的宗教大会(synod)。

# 物质性 - 参加宗教的人士都能获得外化的物质体现。足球也不例外,球迷们披上所热爱球队的球衣,在脸上涂抹上所在国家的国旗,立刻就能获得身份感。而所谓的挂靴则是足球专职从业人员进一步物质化的例证。

大家可能会奇怪:既然把足球比成一种宗教,那上帝(God)是谁?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宗教都有上帝这一概念,著名的特例当然是印度教和佛教。印度教中的Vishnu只是主神之一,而且经常幻化成为各种形象,民间英雄Rama据信就为Vishnu的Reincarnation。一神教并不一定就是比多神教高级的宗教形态,但可以肯定的是足球是一种多神教。贝利、马拉多拉、巴斯滕、巴乔、巴蒂斯图塔、罗纳尔多、卡卡应该在不同时期都被“足球大神” 们附过体。

阐述到这里,我们很容易对中国足球的落后原因萌发出新的看法。的确,中国是一个缺乏非世俗化的宗教热情的国度,这样一个庞大的民族却没有普遍的宗教,这是人类文明史上很稀奇的事情。宗教情怀的缺失,决定了我们在足球这个宗教上还属于茹毛饮血的异端(pagan),从亚洲二流滑向三流中下实属常情。第一次参加世界杯的中国队在和巴西队踢完惨不忍睹的比赛后,队长马明宇兴奋的脱下球衣,奔向自己在巴西队的偶像请求交换球衣,却遭到对方冷冷的拒绝。昨天踢完克罗地亚的巴西队却是主动热情的与对方交换球衣,足以看出同是失败者,中国足球队是多么受人鄙视。

正是因为中国足球人没有从宗教的维度来体验足球这种东西,所以他们永远无法进步,只会退步。男足的爷们不为上帝踢球,不为伦理道德踢球,不为职业荣誉感踢球,只为金钱踢球,只为自己踢球。从黑哨到假球到赌球,当中国球迷花了七八年时间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国内足球联赛就成为了无人理睬的弃妇。想当年我读高中那会(94-97年),买张《体坛周报》都跟抢金子似的,一般卖报点都会专门做个牌子,星期四就拿出来:《体坛周报》已售完。下完晚自习,各色人等就飞奔到小卖部,看十点钟《体育新闻》对本周甲A、甲B的报道。那时诸如北京国安、宿茂臻、升降级都是让我们热血沸腾的字眼。

可现如今,甲级联赛升级成了中超,几万人看球的盛大场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央台不再转播任何国内联赛,地方台的转播镜头上,能看到的只是大片大片的空座。即使是足球名城大连,实德的比赛也没有人看,无奈之下把主场从租金昂贵的奥林匹克体育场迁到金州,甚至开着大巴车在学校免费拉学生去看,十元一张可以坐最好的座位,可是又怎么样呢?依然没有人鸟中国的足球。

英国足球队号称上帝与他们同在,巴西的足球桑巴已经成为了这个南美发展中国家的精神支柱。这些足球强国带着宗教般的热忱从事这个运动,大力神杯成为了他们的Holy Grail,有的球员进球后立刻匍地祷告。如果我们也能上升到宗教的高度搞足球,这个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运动在中国才会有希望。

这不仅仅是说中国的那些男足运动员,也包括我们的球迷。有人拿日本踢澳大利亚来举例子,当澳大利亚最后八分钟连进三球反超的时候,有的中国丫头竟然身着内衣的跳将出来,跺脚欢呼。我们的思维进路很原始,也很诡异,基本上只要一遇到“反日”和“足球”就能体现出异常的集体亢奋,毫无民族球迷的皈依感可言。

最后补记上次世界杯的一件趣事。那时是2002年,我还在读研究生。两个研究生公寓中间夹着的是留学生公寓,其中自然以韩国学生居多。韩日世界杯就成为了韩国足球的ordination大典,太极虎们体现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宗教狂热。尽管每个寝室都有电视,但韩国留学生看球从来都是群集在电视厅,而且会携带锣鼓等重型设备。进球后,他们会有节奏的chanting,那种动静几乎是会让方圆两里都能听见。可是当他们还不满意;进入16强后,添加了“游行”仪式:多半是二十多人的方阵,有男有女,携带大鼓,各司其职、节奏明确的大喊大叫。

终于,到了八强赛,当韩国淘汰了意大利的那个夜晚,大学生球迷愤怒了!这些看着“意甲”长大的中国学生在韩国留学生的校内游行结束后,愤怒的聚集在十四层楼高的留学生公寓下议论纷纷。当有了几百人的规模后,开始有中国学生提议喊起了口号:韩国人,无耻!韩国人,无耻!当时的场景,如果让意大利人看到,不知是否会被我国球迷的国际主义精神感动得鼻涕乱淌。

在喊了几十分钟的“韩国无耻”后,各路真真假假的中国籍意大利球迷开始商量如何把示威升级。有人试图堵住大门不让韩国mm进去,有人则提议冲进由汉奸把守的大门,进入楼内痛殴韩国人。最后愤怒的韩国学生隔着玻璃与中国学生对峙,战斗一触即发,还好校保卫处及时赶到。于是大家纷纷作鸟兽散。

政治就是扯蛋, 历史-文化, 新闻传媒June 10, 2006 1:41 pm

旧文一片 写于2002年06月13日

当阿根廷在日韩世界杯上黯然出局的那个刹那,潘帕斯雄鹰重重的跌落。巴蒂斯图塔留下了伤心的热泪;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位白发老人在黎明的街上呼喊:“凭什么让我们这样受苦受难!”全世界那些钟爱攻势足球钟爱阿根廷的人们,包括那些痛并快乐着的白岩松和据说并不懂足球的沈冰都陷入了哲学意义上的 “如丧考妣”中。在一个信仰沦丧的二十一世纪,究竟是什么让那么多的人给自己贴上球迷的标签然后加入到疯狂观注世界杯的行列中去?

除了美国还在傲慢的关注自己的NBA总决赛和武兹差劲的推杆,几乎全世界的眼球都在关注着日本和韩国的绿茵场上那个滚动的皮球。《南方周末》的编辑们甚至还煞有介事的把中国对土耳其的比赛描述成古老的大唐后代和同样没落的突厥子孙们的一次历史性对话,而媒介正是几千年前风靡长安城的鞠捄。这样一个火热的六月,足球俨然成为了地球上最大的宗教,任何胆敢宣称自己不喜欢足球的言论都成了反文化的亵渎。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如此狂热?难道仅仅是因为贪恋贝克汉姆精准的任意球和罗纳尔多洁白的暴牙?

在我看来,所有这些都不对。对于绝大多数球迷来说,足球满足的不是国家荣誉或者体育意义上的竞技表演,足球真正满足的是那种人类自古以来就需要的一种狂欢化发泄。而这种狂欢化正是维系社会稳定,尤其是集权国家社会稳定的必不可少的途径。

说到这里,让我们先来思考为什么我们大满贯的乒乓球金牌抵不过国足在金州一次拙劣的表演来得诱人?因为足球运动的观众席可以容纳一个北欧小城市的所有居民,平壤的一个体育场据说可以容纳七八万人。这么多人集合在一起,穿着各种奇装异服,带着喇叭和唢呐,带着大鼓和烟花,挥舞着国旗,有的人还把自己的脸上涂抹的像京剧脸谱,某个瑞典球迷甚至还光着上身在肚皮上写“法国队,再见了”。大家可以以足球的名义酗酒,叫骂,斗殴,甚至裸奔。那些没有机会去现场看球的人们则聚集在市中心的电视大屏幕下,聚集在酒吧里,聚集在大学食堂或者宿舍的电视厅,他们为每一次成功的盘带而叫喊,为每一次偏离横梁的射门而叹息,脏话的使用率变得空前之高。所有这些,在一个现代的文明社会的平常时候都会被认为是非理性的(你见过某个妙龄少女穿着三点式裹着国旗脸蛋上画着标语去上班吗?你看过某个男士在公交车上赤裸着上身,拿着二锅头,高喊“中国队,牛逼~”吗?),但是在重大足球比赛这样的特定节日,他们的离经叛道和情感宣泄得到了默许,并在集体的共鸣中找到了共振的快感。欲望尤其亢奋的最后发展成了足球流氓,并在高压水龙头面前达到了高潮;欲望正常的也在集体场所看球时成功的满足了平时被压抑的“操你妈”的冲动。对比一下,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的场馆就小得多,观众们的行为也收敛得多,以至于需要雇用职业啦啦队和跳热舞的小妹妹们才能完成气氛的烘托工作。另外,足球的活动场地是草地,这种发生在自然背景下的野性奔袭和碰撞更加容易激发人们潜意识中某些东西,而这些,恰恰又是那些人工塑胶跑道的田径比赛和人工地板场地的篮球等不能比拟的。

所以,只有足球,而不是别的什么运动,能够实现全民的狂欢化。那么,狂欢化的文化内涵又是什么呢?狂欢化(carnival)这个概念是俄国学者巴赫金曾在上个世纪提出来的。这个词不仅仅被广泛的应用在文学批评领域,文化研究领域,甚至已经深入到社会学,人类学的各种著作中。巴赫金是在深入研究欧洲中世纪的文化风俗和拉伯雷的《巨人传》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个词。在欧洲黑暗的中世纪,教会控制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人们绘画雕塑的题材只能是宗教人物和典故,禁止亵渎上帝,任何异教徒都有可能被捆到柱子上公开烧死,最轻也是刺穿舌头。人们被禁止娱乐,世俗的歌曲和戏剧演出被取缔,古希腊的人文传统成为了这个时代的禁忌,宗教的道德和法律束缚着人们的生活和思想。但是在这个时候,封建统治者会定期的举办各种篝火仪式,那一天人们可以不分贫贱,老幼,和男女,大家可以戴上面具在公众场合唱歌跳舞,制造各种喧闹,甚至性交。

在巴赫金看来,生活在集权和思想压迫的社会的人们会在平时的生活中积累大量的无意识愤怒,从原始社会延絙下来的狂欢化节日可以有效地发泄人们心中郁积的力量,从而消弭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达到社会的稳定。不能有效引导人们狂欢化的社会就容易失控,爆发革命和集体骚乱(譬如印度尼西亚的排华骚乱让那些平日温文尔雅的邻居刹那间便成了强盗和魔鬼)。在现代化的语境下,狂欢化的诉求则更多的表现在了讽刺性的文学作品,电影(譬如在民间流行的《大史记》就用夸张讽刺的剪辑配音来表达了很多大众心中的想法)等文艺题材上,当然,还有我今天提到的足球等体育运动。

正如王怡所暗示的那样,足球的游戏规则建构了一个貌似平等的乌托邦,弱小贫穷的民族(如经受经济危机折磨的阿根廷人)更多的把自己的足球队看成了强大的罗马,把巴蒂斯图塔看成了凯撒大帝。世界杯是这个乌托邦的信仰者们的圣飨,从后殖民地的塞内加尔击败宗祖国开始,足球就赋予了这个乌托邦里的人们想象的最大可能。黑非洲那些吃不饱饭的第三世界兄弟们和围着头巾的阿拉伯穆斯林开始平等的和欧洲豪门平等的对话,而不可一世的美国的国家足球队则不得不在这个世界杯俱乐部里成了唯唯诺诺的平庸者,那些曾经渴望用石块围攻美国大使馆的民族主义青年也在中国队幻想击败巴西甚至进入十六强的过程中食用了可口的精神大麻。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满足着我们渴望平等对话的集体无意识,这种足球乌托邦的政治秩序和公共规则让我们暂时忘却了现实社会的各种压迫和不公,从而实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狂欢化过程。

论战, 历史-文化February 11, 2006 11:43 pm

读过鸵鸟和Flyingpku的对话,深深折服,为这次漫画事件提供了非常有益的补充。其中提到了伊斯兰教中天堂里许诺72处女的问题。鸵鸟的观点是,这种细枝末节的考证并无意义,本身是无聊的,是在亵渎先知。但事实上,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根本的问题,并不是转移讨论重点的浅薄考证。

这些天在很仔细的阅读一本西方比较经典的伊斯兰教入门书籍: “Islam: Its Meaning and Message”。编者Khurshid Abmad教授是英国伊斯兰基金会的主席,该书的权威性可见一斑。书是一位巴基斯坦的朋友送给我的,却一直没时间看。读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深的体会,那就是伊斯兰教的精髓在于Islam一词的意义。Islam来自aslama,意思是把自己献给真神 (the act of resignation to God)。和基督教传统中的契约关系不同,穆斯林的终极意义在于毫无保留的将自我交托给真神。

对于穆斯林来说,为了捍卫安拉而杀死异教徒,是一件非常重要和光荣的使命。而且对于穆斯林们来说,“烈士”(martyr) 是一个非常具有诱惑性的头衔,因为根据古兰经的说法,为安拉战斗而死就意味着可以以烈士的身份直接进入天堂。而和任何宗教一样,这里面都会充满了广告的宣传,从而为世俗化的终极关怀提供传播基础,这其实也解释了为什么第一个世纪基督教能够在罗马的中下层平民中迅速传播。基督教中以前也有martyr的说法和相应承诺,不过那种十字军东征时期的说词大部分已经失去了群众基础。而对于那些极端伊斯兰组织在招募人肉炸弹的时候,最能打动人心的许诺自然是“为安拉而死( 即参加Jihad,圣战)->烈士->天堂”。

我们在这里姑且不谈天堂的处女问题,但即使再纯洁的教徒,对于升入天堂这个问题上都是具有功利主义的。这不是在玷污真主或者其他信徒,这是事实。信耶稣就可以得救,这是当时最便捷的方法,无需提供昂贵的祭祀,所以基督教成为主宰势力。为安拉而死就可以升入天堂,无需考虑你的社会地位和从前的功过,这也是足够诱人的条件。因此很多人弹赴死之慷慨,很多斩首执行者之凛然,都可以从这一点找到注脚。

这说明,讨论天堂的许诺,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信宗教却没有天堂可以上,你可以看看教徒一定会锐减。那么为什么要讨论处女以及人数问题呢?因为这说明了伊斯兰教的一个特点:其对 sensual pleasure的注重,以及强烈的sex-positive。这一点,和佛教以及基督教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么,关于72处女的说法又有何出处呢?

古兰经本身没有提到处女一说,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另一部记录穆罕默德的言行的经典著作Hadith中却有清楚的说明:

Book of Sunah (volume IV, chapters on The Features of Paradise as described by the Messenger of Allah, chapter 21, About the Smallest Reward for the People of Paradise. The same hadith is also quoted by Ibn Kathir in his Koranic commentary (Tafsir) of Surah Al-Rahman:

“The Prophet Muhammad was heard saying: ‘The smallest reward for the people of paradise is an abode where there are 80,000 servants and 72 wives, over which stands a dome decorated with pearls, aquamarine, and ruby, as wide as the distance from Al-Jabiyah [a Damascus suburb] to Sana’a [Yemen].”

换而言之,“72处女”说不过是一种提喻(synecdoche)的修辞手法,它描述了天堂注重肉欲享受的特征。伊斯兰神学家Al-Suyuti (卒于 1505)的描写甚至更加充满情色的味道:

“Each time we sleep with a houri we find her virgin. Besides, the penis of the Elected never softens. The erection is eternal; the sensation that you feel each time you make love is utterly delicious and out of this world and were you to experience it in this world you would faint. Each chosen one [ie Muslim] will marry seventy [sic] houris, besides the women he married on earth, and all will have appetising vaginas.”

尼采憎恨基督教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性在这里变成了一种不洁的污秽。宗教的神职人员甚至要发下独身的重誓。鸵鸟之所以认为72处女说是一种荒诞的侮辱,大概也是站在基督教的道德立场上来看问题。但其实在伊斯兰教里面,性(甚至滥性)在天堂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是真主给烈士们回报中的最小的一部分,而且只有烈士可以得到处女,其他穆斯林得到的是dark-eyed damsels。此处的出处见下文:

Koran sura 56 verses 12 -40 ; sura 55 verses 54-56 ; sura 76 verses 12-22. I shall quote the celebrated Penguin translation by NJ Dawood of sura 56 verses 12- 39: “They shall recline on jewelled couches face to face, and there shall wait on them immortal youths with bowls and ewers and a cup of purest wine (that will neither pain their heads nor take away their reason); with fruits of their own choice and flesh of fowls that they relish. And theirs shall be the dark-eyed houris, chaste as hidden pearls: a guerdon for their deeds… We created the houris and made them virgins, loving companions for those on the right hand…”

但是这种说法正遭到了学者们的质疑。一些伊斯兰学者开始怀疑,阿拉伯词 Abkarun被翻译成 virgins属于误译,古兰经中并没有处女人数的说明,因此这里面的virgin是angel,而这也和穆罕默德当年收到基督教绘画艺术的天堂描绘有关。Christoph Luxenberg的德文著作Die Syro-Aramaische Lesart des Koran中就有详细的考证。他认为,在古兰经从古叙利亚语过度到古阿拉伯语的过程中,很多暧昧不清的语句被删除或者误译。比如古兰经中处女的许诺很可能就是”white raisins” of “crystal clarity”。

如果这一观点得到确认,将是伊斯兰研究中的最重大发现。限于时间的关系,我无法继续转述此中内容,希望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继续往下阅读英国著名报纸The Guardin的文章Virgins? What Virgins?

附录:

鸵鸟的回帖 KGB的回帖

历史-文化, 我爱八卦February 7, 2006 11:52 pm

为了方便我的叙事,请容许我先用简称吧。

H小姐出生在宾夕法尼亚的一个名门世家,父亲是宾大的图书馆馆长。15岁的H小姐认识了当时校园里一个活跃的诗人E,一度热恋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后来H同时又爱上了一位女性K,并称之为灵魂的另一半。在这种双性恋所带来的双重背叛的煎熬下,H也成为了一位名噪一时的女诗人。

不久,H与两人分手,并孤身一人来到伦敦,开始结交各种文学朋友,并嫁给了其中一个志同道合的诗人A。第一个孩子流产了,然后丈夫A去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多位女人有染。H也不甘寂寞,当丈夫出征在外的时候爱上了另一个文学朋友D,在遭到拒绝后和D的朋友C偷情,并在丈夫A退伍后怀上了C 的孩子。A拒绝承认妻子的孩子与自己有任何联系。两人于是分居,而H也遭受了一系列的家庭变故:父亲去世,哥哥牺牲,自己精神错乱。

在人生的低谷,她碰到了一位船王的女儿,也是她的一个崇拜者,B。B是一位女同性恋者;H是,也可能不是,或者说是双性恋。但是不管怎么样,两人一起生活了,并结伴周游世界。后来,B嫁给了美国作家R,于是B、R、H三人生活在一起,共同抚养H的私生女。这时,H在大学的那位同性爱人F介绍了一个年轻男人K给H认识,然后H迅速和K堕入爱河。为了更好的生活,H的女情人B就和丈夫R离婚,然后和H的男情人K结婚。从此,三人组成了一个奇怪但是又很和谐的家庭,H同时占有了两个情人,一男一女。H甚至还怀过K的孩子,但她最终选择了堕胎。其中女情人B一直陪伴她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H为这种双性恋的身份而痛苦,去接受心理医生F的治疗,并在二战爆发的时候帮助过F逃离纳粹的侵略。

你是否已经晕头转向了?没关系,拿出纸笔,重新按照姓名代码画一张关系图就清楚了。这也许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一段爱情了。

另外要告诉你的是,H是美国赫赫有名的女诗人Hilda Doolittle,E是美国大诗人Ezra Pound,D是英国大作家D. H. Lawrence,而F则是奥地利的心理医生Freud。

生活,有时候比虚构小说还要迷乱和怪诞,难道不是吗?

论战, 历史-文化, 新闻传媒 11:50 pm

在展开冗长的辩论之前,很有必要将漫画事件的来龙去脉重新进行梳理,因为绝大多数中国读者都是没有耐心来一篇篇读完海外媒体用英语写的分析评论的。

◆ 关于刊登漫画的背景 ◆

这次名声大噪的报纸名字叫做Jyllands-Posten,这是一家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私人报纸,其出版自由享受丹麦法律的保护。其观点偏向于保守,是该国的一份主流报纸。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05年9月17日,丹麦的另一家报纸Politiken刊登了题目为 “Deep Fear of Criticism of Islam”。这篇文章谈及了作家Kåre Bluitgen最近遇到的麻烦:Bluitgen写了一部儿童读物,内容是介绍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的生平,他需要一些关于穆罕默德的插图画,但是自己找的三个漫画家都不约而同地拒绝了这个请求,理由是担心遭到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报复。去年的11月份,荷兰的著名电影人Theo van Gogh(荷兰画家梵高的亲戚)即因为自己的电影触怒了穆斯林而遭到残忍谋杀(关于这一系列事件,容我后文细表)。

2005年9月30日,Jyllands-Posten的文化版主编Flemming Rose针对性地约请40多位艺术家就穆罕穆德的形象问题进行座谈,发表了题为”The face of Muhammad”的文章,并召集本报社内12位漫画家进行集体创作,用一版的篇幅刊登了这12幅漫画。在文章中,Rose评论道:

The modern, secular society is rejected by some Muslims. They demand a special position, insisting on special consideration of their own religious feelings. It is incompatible with contemporary democracy and freedom of speech, where you must be ready to put up with insults, mockery and ridicule. It is certainly not always equally attractive and nice to look at, and it does not mean that religious feelings should be made fun of at any price, but that is less important in this context. […] we are on our way to a slippery slope where no-one can tell how the self-censorship will end. That is why Morgenavisen Jyllands-Posten has invited members of the Danish editorial cartoonists union to draw Muhammad as they see him. […]

[参考译文] 一些穆斯林抵制现代的世俗社会。他们要求取得特殊地位,坚持要求人们对他们的宗教感情进行特殊考虑。这是不相容于当代民主和言论论自由的,因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你必须准备好容忍侮辱、嘲笑和讽刺。当然,这不是意味着宗教感情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遭到嘲弄,但是在目前的情境下,这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走在一个湿滑的山坡上,没有人能告诉我们这种自我言论管制如何才能结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Morgenavisen Jyllands日报要邀请丹麦的社论漫画家一起来画出它们眼中的穆罕默德。

漫画刚一登出来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只有哥本哈根发生了为数几千人的和平抗议。但是到了11月份,一些欧洲报纸开始重新刊发这些漫画,表示支持这种言论自由的表达。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并导致了诸多伊斯兰教国家的暴力抗议活动,其中包括携带武器游行、抵制欧洲商品、攻击基督徒定居点、焚烧叙利亚的丹麦大使馆等等。

所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漫画风波并不是一次跨文化交际中的“误会”,而是欧洲部分新闻出版人士和艺术家们有意识地联合起来,对那种自我言论审查制度 (self-censorship) 进行一次反击,对极端伊斯兰教徒动辄用死亡追杀令来威胁批评人士进行一次抗议,对民主法制下言论自由和宗教包容的尺度进行再一次检验。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本次事件的性质。

◆ 关于伊斯兰的偶像崇拜禁忌 ◆

首先要廓清的一些误区是,Qur’ an中并没有明确禁止绘画,它只是不主张进行偶像崇拜(idolatry)。而在Hadith中,才出现了明确禁止用图画方式来表现圣人的规定(这些圣人不仅包括穆罕默德,也指耶稣和亚伯拉罕这样的先知)。

但是不同的穆斯林社群对于绘画作品 (pictorial representation) 的尺度是不同的。当年奥斯曼帝国的逊尼派穆斯林甚至公开支持过画家和漫画家进行创作。从中世纪到现在,不论是基督教社群和伊斯兰教社群,都有大量的关于穆罕默德的绘画作品流传至今。但是出于禁忌的考虑,有些作品中的穆罕默德都带着面纱或者脸部细节干脆省略。

所以,漫画事件所违逆的并非是“禁止用绘画形式表现先知”或者“禁止偶像崇拜”,而是其漫画本身的内容具有讽刺性,对穆罕默德表现了一种宗教亵渎。如果仔细研究这十二幅漫画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只有少数几幅是表现了穆罕默德本人,大部分只是普通的伊斯兰教题材漫画。其中最让穆斯林愤慨的有两张,一个是穆罕默德从云端对那些等着上天堂的烈士摆手,说“这里的处女已经不够用了”;另一张则是穆罕默德带着阿拉伯头巾,上面露出炸弹的导火索。前者显然是暗指那些原教旨主义者前赴后继,进行人肉炸弹袭击所信奉的宗教许诺:为安拉而战是上天堂的捷径,而且死后可以和不止一个的处女结婚。后者则干脆暗示了穆罕默德本人的狭隘教义和恐怖主义的天然联系,而穆罕默德本人又是全体穆斯林的代表,所以这更进一步指责了恐怖主义的根源。

必须承认,这是一种offensive sarcasm,这一点即使是漫画的始作俑者也不会否认,激起绝大多数穆斯林的反感和抗议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问题是:1)讽刺所折射的背景是否值得穆斯林社群进行反思?2)漫画制造者是否需要道歉或者接受法律的制裁?

◆ 穆罕默德批评不得?◆

为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妨看看下面这些事实。

1989年印度裔英国作家出版了自己的第三部小说《撒旦诗篇》,因为其中提到了默罕穆德的生平并有不敬之处,于是被精神领袖霍梅尼判处死刑,遭到死亡追杀。虽然拉什迪已经澄清并道歉,但至今依然在保镖的陪同下,过着隐秘的生活来逃避恐怖威胁。随后几年,《撒旦诗篇》的日文译者Hitoshi Igarashi在其任教的校园被人用匕首捅死,《撒旦诗篇》的意大利文翻译Ettore Capriolo在米兰遭到暴打并被人用匕首捅死,《撒旦诗篇》的挪威出版商William Nygaard在奥斯陆家中遭到枪杀,重伤后侥幸获救,《撒旦诗篇》的土耳其语译者Aziz Nesin在一次抗议中,所住酒店遭到焚毁,37人罹难。

2002年,尼日尼亚的一家报纸因为在关于世界小姐选美比赛的社论中提到穆罕默德而引发骚乱,首都逾200人被杀。2004年11月2日,荷兰电影人Theo van Gogh因为一部有争议的电影submission被伊斯兰极端分子谋杀,当时他身中8枪,喉管被割开,胸口被插了两把匕首,其中一个还留有一份抗议纸条。

应该说,绝大多数穆斯林都是爱好和平的非暴力信徒。但是近半个世纪的中东冲突,和与此有关的流血事件,似乎给人们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拒绝世俗化的穆斯林社群,比其它宗教的信仰者,更加容易选择极端的暴力方式来处理文化冲突。虽然跨文化交际中的基本准则是相互尊重,但是人们对穆斯林的偏见和歧视很多是其内部的狂热信仰者自身造成的。甚至从伊斯兰教国家内部也传来这种反思的声音。

在漫画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约旦的一家报纸Shihan刊登了编辑Jihad Momeni执笔的社论,其中问到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究竟是谁伤害伊斯兰教更多?是一个按照别人描述画出先知模样的外国人,还是一个绑着炸弹去安曼的平民婚礼上进行自杀式袭击的穆斯林?”(注:该作者立刻遭到了解职和逮捕,但随即又被释放。)欧洲的一些穆斯林也欢迎媒体刊登这些漫画,认为这样可以促进问题的讨论和解决,并指出在阿拉伯国家的媒体上,公开发表诋毁丑化犹太人或以色列人的卡通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为了进行比较,以证明我说“部分穆斯林,比其它宗教的信仰者,更加容易选择极端的暴力方式来处理文化冲突”并非妄言,我们可以看看基督教国家是如何处理“亵渎神灵”(blasphemy)的事件的。

据Brussels Journal的报道,在漫画事件出现后,一个年轻的穆斯林移民在布鲁塞尔公开散布一幅绘有圣玛丽裸露乳房的宣传画。虽然这一挑衅行为招来了部分天主教教徒的抗议,但至少他不用担心会被当街杀死。

1987年,美国的一个著名摄影家Andres Serrano展示了一幅题为“Piss Christ”的作品,其中把十字架浸泡在自己的尿液中。该艺术家接受联邦政府名下的基金会资助,虽然由美国议员对此表示了强烈愤怒,但此艺术家依然我行我素。

在丹麦,艺术家们经常就耶稣和其它宗教人物形象进行创作,其中不乏渎神的作品。比如1984年一个名叫Jens Jorgen Thorsen的丹麦艺术家就在火车站的墙壁上绘了一幅裸体耶稣,并赫然画出了耶稣勃起的阳具。1992年,同样是这个人,导演了一部电影,表现了耶稣性乱的一面。虽然这些极端做法招来了公众的抗议,但是他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指控和人身伤害。

尊重信仰自由的确是我们这个社会道德伦理不可或缺的一个基石,但这不意味着人们不可以对这个宗教的某些方面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当欧洲的艺术家和作家们有意识的躲避伊斯兰教题材的创作时,他们高举的政治正确背后其实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对伊斯兰教的尊敬,而更多的是出于对《撒旦诗篇》作者和译者们的唇亡齿寒。如果仅仅因为一组漫画就被指责为“文化恐怖主义”,就要引来全体穆斯林社会的政治抗议,就要给作者或画家招来杀身之祸,那么这种以后对伊斯兰教的self-censorship就更多的是对暴力恫吓的妥协,而不是对相互尊重原则的接受。更何况,那些漫画中所讽刺的内容虽然会引来穆斯林的不快,但并非空穴来风地诽谤,很多批评都是刺中要害的,揭示了现代化的世俗世界中穆斯林社群日益边缘化的现实。

尊重是赢得的,不是乞讨来的,也不是恫吓来的。

◆ 谁在推行双重标准 ◆

在这场辩论中,双方常提到的一个词就是“双重标准”。KGB也提到,西方国家立法禁止散布同情纳粹、否认犹太人大屠杀的言论,美国也对种族言论有严格控制尺度。如果说是言论自由,表达自由,那为什么偏偏纵容这些亵渎伊斯兰教的漫画,却保护黑人和犹太人呢?这种argument非常有市场,中东的一家报纸更是以此为核心画出了一组漫画来反唇相讥。

在就言论自由的法律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之前,不妨先看看穆斯林社群内部有没有推行双重标准。在《时代》杂志的一篇报道中,援引了德国Die Welt报的编辑的话说,“我真不理解他们的小题大做。阿拉伯电视台经常播放斩首的电视录相,并上演一些关于犹太拉比的血腥仪式。我们这里看到的正是双重标准,而记者的职责就是要去揭露它们。”2004年法国禁止在学校佩带任何宗教标志物(如面纱),这引来了很多穆斯林人士的激烈反对,要求保护他们的宗教自由,但是当谈到目前恐怖组织网站上散布的对欧洲公民的死亡威胁时,法国一位穆斯林委员会的教徒则说,“He who sows the wind reaps a tempest”。1月30日,荷枪实弹的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强行关闭了欧盟的办公室。2月4日,在抗议的最高潮,叙利亚的抗议人群焚烧了大马士革的大使馆。而目前的报道显示,叙利亚政府纵容了这次严重的暴力行动,而内政部部长引咎辞职也说明了这一问题。而伊朗报纸则将举办漫画比赛,来丑化犹太人大屠杀,以此来报复西方。

可见在部分伊斯兰教国家,它们自己就不懂得尊重别的宗教、民族和文化,甚至连政府高官都多次放话,说奥斯威辛是子虚乌有。而一旦别人稍微冒犯了他们的先知,就立刻用最野蛮的方法进行报复,而不是进行理性的辩论或者反思,这说明它们本身就是双重标准的推行者。

那么,这次欧洲和美国一些媒体转发散布讽刺穆罕默德的漫画,是不是证明西方在推行双重标准呢?我认为首先应该认识到多重价值观的存在。偏右的报纸刊登muslim-phobia 的言论不足为奇,偏左的报纸主张回避对伊斯兰教的批评也在情理之中。他们所推行的双重标准是其自身立场造成的偏见,你无法要求公民社会的所有新闻出版机构都站在绝对超然中立的角度来发言。

个别报纸的双重标准并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真正关键的反而是这些国家的法律是不是体现出了反伊斯兰教的双重标准。KGB认为我谈法律问题是钻牛角尖,我并不这么看。

丹麦本国的刑法第140条明确规定了blasphemy这条罪。但是,上一次因此获罪的案件是发生在1938年。七十多年中,丹麦未用blasphemy控告过任何人,即使1922年被定罪的那人也随即被赦免。该国刑法的第266条B款则“prohibits expressions that threaten, deride or degrade on the grounds of race, colour, national or ethnic origin, belief or sexual orientation”。但同样,从未有人因为发表冒犯宗教的言论而获罪。在2005年3月,奥地利作家Gerhard Haderer发表了一本羞辱诋毁耶稣的书“The Life of Jesus”,其中将耶稣描写成一个吸毒者。他在希腊接受了审判并因为blasphemy被判处六个月监禁,但随后刑期被撤销。美国的例子也有一些。除了上面提到的“Piss Jesus”之外,电影《耶稣最后的诱惑》也触犯了宗教人士的众怒。但是作者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在言论自由和冒犯宗教出现冲突的时候,即使那些定有blasphemy罪名的国家也对启动这一司法程序慎之又慎,即使定罪也全部不予执行。这说明在从启蒙运动时期就已经完成了政教分离的西方国家,更多的时候是用法律来捍卫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而不是站在宗教卫道士一边。这种立场在当代民主国家是始终一贯的。如果表现耶稣性交的公映电影都不需要承担渎神的法律问责,凭什么就要将讽刺穆罕默德的漫画作家送上法庭?如果丹麦政府这么做了,这反而体现了双重标准。所以,面对丹麦国内伊斯兰教团体要求将用法律来审判漫画家的呼吁,丹麦的检查官坚定地予以拒绝,并中止了警察部门的调查,认定这家报社的做法不构成blasphemy,无需启动司法程序。

◆ 法律该保障什么样的言论自由 ◆

这不是一个因漫画事件而引发的新问题。实际上,言论自由的尺度早就成为了大家争论的焦点。著名的焚烧星条旗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最后站在了言论自由的一边,尽管焚烧国旗的确是像丑化默罕穆德一样“侮辱”并“伤害”了很多人。但法官认定,宪法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包括这种焚烧国旗的非言语行为,而由此对国家尊严的伤害不属于保护的范畴。但是,对于某些3K党极端分子焚烧十字架的做法则换来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这种非言语行为虽然同样是焚烧,但是却冒犯了黑人,让他们联想起当年3K党臭名昭著的迫害史,所以予以禁止,不保护这种种族言论的自由。

因此,法律从来不是无原则的保护所有言论的自由,那么是不是只应该遵循KGB所说的“不伤害原则”呢?我觉得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因为法庭在认定“伤害及其程度”的时候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尤其是那些无法衡量的精神伤害。本期的布什又成为了The New Yoker的漫画主人公,这次他的SOTU遭到了美国民众的猛烈抨击,漫画家丑化他的方式是给他装上了驴的耳朵。这不是布什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成为公开的笑柄。会不会对他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肯定会有,但是否就应该起诉那个漫画家呢?肯定不会,至少在美国不会,因为公开的政治人物在传统上就应该容忍被嘲笑和谩骂。

一些人批评西方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是虚伪的,因为这些豁免言论自由的法律只保护犹太人 (如德国的Holocaust denial) 和黑人 (如美国的Hate speech),但却对穆斯林所受的辱骂熟视无睹。这一点未免有失公允,因为西方国家的法律通常对于世俗事务(如种族伦理)和纯宗教事务做了严格的区分。犹太人屠杀和种族歧视等言论之所以需要限制,是因为它们属于世俗的领域;而用漫画的方式来讽刺宗教的先知,这是宗教领域的,它不能构成法律干预言论自由的基础。同样,那些威胁到国家安全、煽动暴乱、诽谤中伤或者纯粹的种族言论也无法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得到保护。但即使法律干预了这些言论,请注意,按照大部分西方国家的做法,他们通常是采取温和的容忍态度,并不会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除非这些言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这些道理,在政教分离、政治开明的民主国家都很容易讲通,也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但是一些极端的穆斯林在接受西方媒体采访的时候,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把我刚才长篇累牍关于言论自由适用领域的论述击得粉碎:“去你的什么狗屁西方民主,这些对我们穆斯林根本不管用,我们认的是Qur’an。”这自然就涉及到下一个问题:

◆ 神法的世俗效力和统治疆域 ◆

抱歉,我们再一次回到法律的问题,但这次要谈的是神法,对基督教来说那是《十戒》,对于伊斯兰教来说则是基于Qur’an和Hadith的教法(Sharia)。从启蒙运动中萌发出的言论自由不仅不见容于伊斯兰教,就连基督教也视之为忤逆。但连16世纪的亨利八世都敢违反《十戒》娶兄嫂,可见这些神法的效力早就已经丧失殆尽。但是对于伊斯兰教国家来说,这又是一码事。

Sharia对宗教和世俗领域的种种行为都进行了法律规定,比如众所周知的偷东西要砍手,女人犯了奸淫要被石头砸死,冒犯真主或者先知一旦确认则肯定是死刑,比如霍梅尼对拉什迪进行的缺席审判。但在现代以伊斯兰教为主体的国家,Sharia的效力和适用面是非常不同的,在那些世俗如埃及的国家里,偷东西肯定是不会被砍手的,而在伊朗、沙特和当年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Sharia就是一切的法律,宗教法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宗教警察可以当众鞭打行为不端的妇女。对于宗教法庭的判决,其认定的效力也很不一样,比如霍梅尼对拉什迪的死刑判决就遭到了英国穆斯林的反对,他们认为拉什迪应该接受英国世俗法庭的审判才对。

对于穆斯林们来说,所有的法律和生活最后都应该服从一个终极的原则,那就是更好的按照安拉和默罕穆德的教诲来生活,言论自由的边界就是不能亵渎真神。在这一套信仰价值体系下,那些漫画家或者拉什迪们无疑是该死的。但是如果完全无视时代的发展,死守那些已经过时的Sharia成规,这只会走入原教旨主义的死胡同。伊斯兰教社会内部早就已经有了改革的声音,其中自然也包括对Sharia的认定和使用。但是无论如何,必须看到穆斯林的神法并不适用于那些非伊斯兰教信徒。如果霍梅尼对于拉什迪的追杀令修改为“叛教罪”(apostasy)尚能自圆其说的话,对于丹麦那些有冒犯言论的外国人也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恫吓和报复,那实在是太霸道了。

◆ 谁应该道歉 ◆

庆幸的是,主流的伊斯兰宗教和政治领袖都还是保持了足够的清醒和冷静。虽然有十一国大使史无前例的公开抗议信,但大家还是都在谴责漫画事件的同时呼吁信徒保持克制,不要把仇恨渲泄到无辜的欧洲游客或领使馆工作人员身上。梵蒂冈教宗的声明也表达了同样的理性立场。

但是,要求丹麦或者其他欧洲国家政府道歉的要求是不合实际的,因为按照他们的政治信仰和价值体系,政府和媒体是相互独立的。政府不应当,也没必要去为独立的媒体发表的受言论自由保护的争议性漫画以国家的名义道歉。

那么应该道歉的显然是丹麦Jyllands-Posten报社,责任人应该是文化版的编辑Flemming Rose。这位编辑后来不无沮丧的对记者说,Jyllands-Posten报这次显然是失败了,因为他们低估了穆斯林世界的激烈反应。如果早知道会有焚烧大使馆、抵制欧洲商品、袭击基督徒定居点这样的极端事件,他们是不会去刊登这些有争议性的漫画的。而且,Rose预言在这一代人中不会再有西方媒体胆敢去刺激穆斯林的宗教感情,他们这些报纸人彻彻底底的认输了。现在,他和他手下漫画家的当务之急是,如何逃避Theo van Gogh一样的可怕下场。

而实际上,尽管也许有几分不情愿,但Jyllands-Posten报已经公开道歉。现在的问题是,在极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们的煽动下,在西方极右分子的应战下,已经没有人能代表穆斯林世界去接受这个道歉并平息后续风波。就像谚语所说,He who sows the wind reaps a tempest。东西方世界的文明对抗,依然无药可救,无处可逃。如果说这次漫画事件证明了什么,那恐怕就是证明了这种绝望和悲观吧。

附录KGB的回帖:

1. “伊斯兰国家”区分的错误

法国、德国等国都有伊斯兰社群。这件事本来就是通过欧洲媒体转载才升级的,因为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多。最后,漫画还被转载到了中东(约旦)。转载漫画的国家包括法国和德国。此两国是欧洲的穆斯林大国,法国有足足五百万的穆斯林。德国有大约百分之六到八的人口是土耳其人,基本是穆斯林。丹麦本身也有穆斯林社群(可以去了解像一下丹麦、荷兰这些国家的移民问题和近年来右翼的发展)。所以这个你家我家国内国外的区分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这些事情完全可以是所涉及到的欧洲国家的公民社会、政治共同体内部的问题,不是主权国家之间或者文明国家之间的问题。

2. 双重标准

在奥地利等很多欧洲国家,法律禁止任何人否认二战中犹太人的存在:否认的行为是一项刑事犯罪,而且对境内的外国人也适用。英国民间历史学家David Irving就因为这个问题被抓,面临坐劳。在法、德等国,禁止传播纳粹材料,美国的网站公司,如购物网站、搜索引擎,都根据这些国家的法律做了限制。一般的报纸也不会去发表侮辱耶酥的漫画,何况基督教还没有禁止绘制偶像的说法。这说明这些报纸都会考虑不要去搞public offence。这说明这些国家存在着双重标准。

3. 伦理问题与一国的法律

这个事情本来就不能局限在某国的法律:这首先是一个伦理和道德的问题,本来就是要质疑某种行为,或者法律,是否morally legitimate;其次,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在当下的语境里。你谈的“合法”只是一个国家制定下来具体的法律,它未必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未必就是不能通过什么更高的伦理来批判或质疑的(按照你这个逻辑,国际社会有什么权利去谴责纳粹的纽伦堡法?国际社会有什么权利去谴责伊郎领导人的反犹反以言论?把你的逻辑引伸一下,就可以看出它的implication)。

也许欧洲国家的媒体根据本国的法律,确实有“权利”去发表这些东西,而这也不是没有问题的,还要加以探讨,即究竟这样的权利是否存在,是否尊重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宪法,诸如此类,是会引起法律界、知识界、政界人士的兴趣的。而即使法律确实允许这样的行为,也不代表这样的法律就是正确的,更不妨碍本国内外的穆斯林社会在道义上对这种行为,乃至这种法律,进行谴责。再举个中国人比较容易联想的例子,日本右翼带着军国主义的动机去参拜靖国神社了,接着发表一堆伤害他国感情的言论,比如说否认南京大屠杀,否认慰安妇的存在,诸如此类。他们也完全符合“本国的法律”呀,他们也在实现他们自己国内的“言论自由”啊。你中国人和韩国人有什么“权利”对他们进行谴责呢?如果他们这样为自己辩护,不知道洛之秋和很多中国人会不会满意呢?我想大约是不会满意的。此时,洛之秋或很多中国人还会继续提出“jurisdiction”的“界限”在哪里这样的问题么?我想大约是不会的。如果我们能够理解这一点,那也应该不难理解穆斯林的感受。

如果中国人要对日本人说,你们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情感,或者说,言论自由也不应是无限的,那么请问,你提出这样的要求,所依赖的是什么?不知道依赖的是日本的法律,还是中国的法律?都不是,而是一种伦理。通过这种伦理,我们对某种行为,或者状况,提出一种批评。

因此,在这里谈jurisdiction、谈“合法”,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是钻牛角尖了。

4 “言论自由”当遵循不伤害原则

在绝大多数国家,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制的,所谓的自由不应该建筑在给他人制造侮辱和伤害的基础上。你指着对方的鼻子,辱骂对方是王八蛋,要操娘,然后说这是言论自由,这就是胡扯。自由本身也得加上“不得伤害”的限制条款。

一个自由的、理性的世界里,人和人、群体和群体互相应该有基本的尊重和关照。否则不可能是真正自由、理性的。以自由的名义去剥夺他人的自由,或者去伤害他人,是最可怕的。

论战, 历史-文化January 30, 2006 12:51 am

㊣ 割地问题和义和团的关系

甲午战争之后,德国占领了胶州湾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九十九年的租借条约;俄国强占并租借了旅顺和大连;英国足借了威海卫和香港新界;法国租借了广州湾, 日本得到了不将福建让与他国的许诺。我们尽可以怀疑当时通讯之闭塞,或说华北农民对甲午战争南京条约漠不关心,但是德国人占领胶州湾对于身处山东以及直隶的农民来说却是迫在眉睫的!当德国人在山东的势力范围开始修建铁路和教堂,占用农民土地,挖掉农民祖坟,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普遍性的针对外国和洋人的排外行动。

㊣ 不平等条约对清末经济的冲击

民间反对修建铁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威胁了传统的运输体系,历来依靠漕运和陆路运输为生的人就有了失业的危险。因为不平等条约的引入,洋货开始大量引入中国,而中国的海关竟然把持在外国人手中,并且海关税率固定不变,造成了中国经济日益凋敝。这一点,那些出卖自治土布谋生的手工业者就会有切身体会。这也是当年攻击洋货能得到很多人响应的重要经济解释。

㊣ 清朝末年人们是否具有民族国家的意识

现代民族国家的意识肯定不会有,但是传统的儒家精神浸润几千年的中国大地却肯定有一种家国的意识和本土宗教色彩。最开始的义和团运动是自乡村戏台开始, 大刀会在1897年干出的巨野教案也和山东梨园屯的草台班子有关联。民间曲艺中 传播的那种“忠义”观念深深的影响了义和团教众。他们设坛请神后,会有诸多英雄人物附体,有如来佛祖、观音、济颠、鲁智深、孙悟空、猪八戒、黄天霸、 羽、岳飞等民间文学中耳熟能详的人物。有的拳民甚至宣称请来了李白和杜甫。 虽然当时的中国人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启蒙意识,但是中国文化作为延续世界最长的古代文明,却给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的华北农民一种很深的民族意识,这也是后来很快口号变成“扶清灭洋”的原因。

Phenxia质疑说“作为华北平原上土生土长, 对于历史和世界几乎一无所知的拳民,他们是否可能,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感受到”丧权辱国”的”愤懑清绪”?拳民对南京条约和甲午战争等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可疑的,因为106年前的华北,并没有phenxia想象的闭塞和愚昧。在我接触到的众多义和团史料中,有很多历史图片,其中一张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竟然是外国人乘坐热气球从高空中拍到的天津城区。至少从画面上看,那里比中国如今的西部县城要现代化的多。当时的洋布、洋火、洋纸、洋人的普及恐怕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清朝军队很多都是从铁路调动。那些拳民并不是对历史和世界一无所知,他们对本民族的历史恐怕知道的并我们在座的更多,试想谁有当时的条件从各种民间曲艺中了解那么多奇闻轶事呢?他们对外国的了解很少,但当时的朝廷也同样惊人的无知和闭塞。八国联军要打进北京城了,慈禧太后一干人竟然天真的以为大清这次胜利了,并说即使他们求饶我们也不议和,除非他们答应我们一干条件云云。但请注意,民间对外国和外国人的无知,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无法感受到辱国之愤懑。相反,正是因为他们对外国的无知,他们才更容易相信自己逻辑体系的洋人形象,并形成全民族的反洋情绪。从义和团初期的乩语我们可以看到,华北平原1898到1899年的大旱被民间认为是洋人带来的邪气,洋人的肤色和眼睛也被看成是乱伦的产物,传教士医生对妇女开肠破肚(其实很可能只是动外科手术)也被民间传得有鼻子有眼,成为了排外的一种神话解释。

另外通讯条件的落后是不假,但消息的传播还是非常迅速的。义和团从山东传到河北,从河北到天津,从天津到北京,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高潮。而义和团进入北京的时候,当地居民都是早早的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知道了其乩语、请神、法术等内容。

㊣ 义和团运动兴起的根本动力

我赞同这样一种说法:义和团(和后来的红灯照)的兴起带有很强的神话性质,这种“神”的一面将义和团杀人的行为正义化,并对蛰伏于民间的排洋情绪进行了迅速发酵,从而成为了一场影响深远的群众运动。

义和团的拳民都不认为是自己在和洋人作战。他们认为自己代表的是本民族的神,并认为那些信奉耶稣的教民是如来佛所不齿的劣等人,并将之称为鬼。这种神和鬼的对立是义和团的逻辑核心,很多乩语、谎言、奇闻都是围绕这个展开。到了城市,凡是和洋有关的词一律称为忌讳,都要用别的词代替。甚至有一个传说,讲他们碰见了一个和尚,名为“海干和尚”。而到攻打西什库教堂的时候,朝廷竟然也提出请五台山高僧助战,结果该和尚第一个被击毙。

所以就有了这么滑稽的场面:义和团和八国联军遭遇,人家是作战,我们却是作法。但和欺骗不同,所有这些拳民甚至包括慈禧太后都对“神助拳”的功效深信不疑。

历史-文化, 散文随笔January 29, 2006 12:57 am

大年初一,我要讲一个受伤的膝盖的故事。

事情很久远了吧,大概是1889年的元旦,发生了一次日全食。之后,一个叫Wovoka的印地安人[见左图],突然宣称自己经历了一次神秘事件,说自己在梦中蒙天使的召唤进入了天堂,见到了上帝本人。上帝说他就是弥赛亚,要让他给印地安人带去好消息。Wovoka苏醒后,就把上帝的旨意写成了“弥赛亚书”,并带到美国中部的印地安人保留地,开始传教。

“弥赛亚书”的内容很简单,我根据James Mooney的英文版本总结一下,有如下几点:

1) 接到消息的印地安人都要开始跳舞,并持续四个夜晚,一直到第五天的黎明散去,然后到河里洗浴。这样的仪式每隔六个星期就要进行一次。

2) 上帝已经派耶稣降临了人间,他也许会在1889年的春天或者秋天的某个时候从云中显现。到时候大地会摇动,白人会死亡,但印地安人不会。而且你们中的死人会复活并升入天堂,你们会重新变得年轻起来。

3) 今年会有大雪,也会有雨水。你们在耶稣到来之前要跳舞,但是不可以对白人泄漏这个秘密。你们不要拒绝为白人工作,你们要服从他们,不可以与他们争吵和打斗。你们会不断收到我的好消息。你们决不可以撒谎。


虽然不是每个印地安人都相信他就是弥赛亚,但是那个春天,久违的雨水真的降临在干涸的内华达。于是很多部落开始按照要求,进行了一种神秘舞蹈,即Ghost Dance。这种舞蹈本身是印地安人古已有之的一种集体舞,人们牵手组成圆圈,围着篝火,一边念念有词,一边跳舞[见右图]。而这也成为一种白人眼中的鬼舞邪教,因为他们竟然要风雪无阻,连跳四夜五天!

需要说明的是,印地安人中兴起的这种Ghost Dance是一种介于贵格派和本族神秘主义之间的一种宗教,其本质上依然是基督教的精神,并宣扬了和平与非暴力。美国印地安人在西进运动中受到了严峻的生存挑战,多次在北美印地安战争中被残忍镇压,又被政府强行赶入贫瘠干旱的保留地。对于这样绝望中的民族,他们盼望弥赛亚到来的情绪是和那些埃及的希伯莱奴隶们一样强烈的。但美国保留地负责印地安人事务的官员们可不这么看。到了1890年年底,当位于Cheyenne河和Pine Ridge的Sioux印地安人开始陷入癫狂般的舞蹈时,华盛顿接到了这样的电报:“印地安人在雪中跳舞,如痴如狂,我们需要保护,现在就派人来!”

于是,在1890年12月15日,印地安本族警察包围了Sioux首领Sitting Bull的帐篷,并要拘禁他。尽管Sitting Bull本人非常合作,但是围观的部落成员群情激愤,希望首领能够反抗。这时候,人群中一个叫Catch-the-Bear的年轻人拔出枪向为首的 Bull Head警长开枪。中弹的Bull Head在倒下时试图开枪还击,结果子弹击中了首领Sitting Bull。这时候,另一个警察Red Tomahawk向Sitting Bull的头部开枪,将之击毙。

十天之后,冲突开始升级。白人要求拘捕另一位年迈的Sioux酋长Big Foot。当时他身患肺炎,但依然带着那些参加了Ghost Dance的部落成员,在Pine Ridge保留地的Wounded Knee这个地方向Forsyth上校投降。当时,Forsyth率领了一支500人组成的部队将印地安人包围起来,其中有120位男人和230位妇女和小孩。第二天早上,Forsyth发布命令,要求他们解除武装。一开始进行得很顺利,但是当查到最后一个印地安武士Black Coyote的时候,发现他拒绝交出自己的Winchester式来福枪。因为Black Coyote是聋哑,所以白人士兵在抢夺武器的过程中走火。于是,一场屠杀开始了。

士兵开始向聚集在一起的印地安人射击,一旁的妇女惊叫着跑过来抢救自己的男人。然后,早已假设在山头的Hotchkiss重机枪开始对人群扫射…… 清点尸体的结果是,美国士兵中有25人死亡 (也许是死于己方炮火),39人受伤;而印地安人中有150人被杀,另有50人受伤。大部分妇女和小孩都被射杀,其中也包括Big Foot(见左图)。

屠杀结束后,受伤的印地安人被送上马车。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现场尸体未被清理。一直等到1891年元旦,也就是Wovoka蒙上帝召唤两周年的时候,当地白人居民才过来现场收尸。因为天气寒冷,这些暴露野外长达半个月的尸体已经严重扭曲变形。画面上,Big Foot的尸体竟然还保持着半坐的姿态在雪中。这些收尸者的报酬是,一具尸体两美元。而杀人者中有二十人获得了国会荣誉勋章。这次事件也被看作是白人和北美印地安人的最后一次武装冲突。

Wovoka后来死于1932年。因为他宣称的复活并没有到来,而Ghost Dance中的服装也没有他宣称的那种刀枪不入的神奇魔力,所以大部分印地安人不再相信他的布道。

在Wounded Knee大屠杀之后10年,也就是公元1900年,在作家莫言的老家山东高密等地,另一帮相信跳大仙和急急如玉令和刀枪不入的中国农民开始造反了。他们穿得像草台班子,拿着大刀,开始向教堂、使馆、铁路、电线杆发动了袭击。

一百多年后,关于他们的故事依旧扑朔迷离。Y教授写文章说这些人是“喝的狼奶”。也有另一些人反驳说,拳匪们其实不是愚昧无知到要和电线杆或者铁路为敌,更不是傻到拿谷子放到铁路边,让那个不吃饲料还跑的忽忽的铁蜈蚣摔个大腚跟。他们说,其实推翻铁路是为了阻止镇压部队的军事调动。他们说,我们宁可喝狼奶,也不喝洋人的狗奶。

我没有史学的训练,也看不懂第一手的史料。对于那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拳民,从小喝着狼奶的我经历了从钦佩到怀疑,从怀疑到鄙视,再从鄙视到怜叹的四个阶段。目前对庚子事变的认知,来自于两本书:莫言的《檀香刑》和止庵的《史实与神话》。一个是文学化的再现,一个是学术化的勾勒。

也许KGB说得很对,关于历史史实的还原已经成为了一种见仁见智的语言游戏。我无意参加对这场运动的具体考证当中去,我只是希望能表达一下某个宏观的历史观。

当他们喊着“拆铁道,拔线杆,紧急摧毁火轮船”的口诀,焚符诵咒,对中外教民大开杀戒的时候,拳匪的暴戾和愚昧的确是表露无疑。但是如果把八国联军的侵略和劫掠归结到拳匪们的误国之上,却实在是Y教授大大的谬语。拳匪之乱,之所以能短时间内风生水起,其实更重要的是有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的大历史背景。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在遭遇外来文明的时候,在短短的半个世纪签订了那么多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那种弥漫民间的愤懑情绪是诱发庚子之乱的主要原因,不是某一两个传教士欺压乡里的对于错导致了这场仅次于文-革的荒谬运动。所以,见八国联军而不提拳匪之野蛮是错误的历史观,但只见拳匪之野蛮却不提那半个世纪的屈辱,却也未见得高明到哪里去。而即使看到了那半个世纪的屈辱,却言必说“法的精神”或国际法,那几乎有和残疾人比赛却强调费厄泼耐一样可耻了。

和那些被屠戮的Sinoux印地安人一样,历史也是充满了很多意外。如果当时的Catch-the-Bear不开枪,如果Black Coyate交出武器,如果他们遵守法律(法律精神这是Y教授一再强调的),也许这一切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同样,如果当某个高密教民强奸民女后,那些农村能不听教唆,安静等待官府的裁断,或者等待国际法的正义审判,那估计也不会平白无故死掉那么多人,惹来八个国家的毛子烧了圆明园了。所以,Wounded Knee的大屠杀究其根本是那些喝狼奶的本族冒失鬼造成的?所以,庚子之变以及其后的劫祸都是山东暴民拳匪造成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和那些可悲的印地安人一样,他们用最原始和愚昧的方式作了一次殊死搏斗,以愚妄对”诈谋“,以昏蛮对”悍力“,虽然误国不浅,虽然无法拿之作为旗帜挥舞,但至少是发人深省的一次悲剧,容不得我们栽脏或者轻薄。

我对强加于我的爱国主义教育早已免疫,但是对那些死难的拳民和被拳民所杀的教民,我依然抱以深深的同情,哪怕我打心眼里反感后世政权对拳民们的政治利用和美化。关于这个民族的苦难,丛庚子事变之前到其后的一百零六年,我依然心怀愤懑。我不想像那些等待降神附体的拳民一样活在可悲的理想主义里,我要说,关于这个民族上个世纪的苦难,到现在依然远未结束。

读书, 历史-文化November 21, 2005 4:41 am

读英史,终于有了一个很bt的发现,不敢独享,发来给衮衮诸公。这种死刑的名称是 hanged,drawn, and quartered。只有叛国者才能享受这种死法。1660年,CharlesII被议员请回来复辟,当年就撕毁了大赦的保证,逐个找到那些在他父亲死刑令上签字的53人,让他们挨个享受了这种死法。

具体过程如下:

1)用囚笼将犯人拉到刑场。

2)用绳索吊住脖子,在快咽气之前放下来。

3)割去犯人外阴部或者生殖器,然后当着犯人面烧烤,接着破开肚子,把里面的脏器依次取来,当着犯人面烧烤。最后取出来的是心脏,也是烤鸡心的方式。当然一般到了这个阶段,犯人也没命来睁眼目睹了。

4)这还不算完。最后一步是砍头,然后将躯干分为四半,分别运往全国各地供游人参观。

克伦威尔是从坟墓里被刨出来,然后按照上述四个步骤走了一遍,然后脑袋被放在西敏寺门口,展览了大约25年。克伦威尔的全部尸骨是到了1960年才最后下葬。

1605年的盖伊被人发现的时候,正忙着往泰晤士河边的议会大厦酒窖里添装炸药。当时的威力大概够送詹姆士一世和他的议员上月球的。后来盖伊荣幸的也获得了这种刑罚。不过,在进行到第二步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套上去的绳索吓死了,无福消受后面几个步骤。后人为了表达遗憾,每年的11月5日都要把盖伊的模拟像拿出来,放到野外烧一遍,距今已经整整四个甲子。

各位,搞什么别搞政治啊。

历史-文化November 15, 2005 4:46 am

[BBC4 IN OUR TIME]

11月10日的这期节目比较有意思,是关于天主教在13世纪出现的两大行乞修道会(mendicant),圣方济会和多明尼加会。前者的创始人是著名的圣方济(Francis of Assisi),他们的门徒也被称之为“灰衣行乞修道士”;后者则是圣多明尼各(Saint Dominic)创建的,因为教众多穿黑色长袍,绰号便是“黑衣行乞修道士”。圣方济会出过著名的中世纪神学家奥卡姆,而多明尼加会的阿奎那则是响当当的经院哲学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期三位嘉宾全部来自牛津大学,这大概是因为行乞修道会在历史上与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渊源深厚。

行乞修会的产生

在圣方济会和多明尼加会诞生之前,欧洲的修道制度主要由圣本尼迪克特创立的本笃会把持,首位教皇就来自该修会。但是到了十三世纪,那种遁世禁欲的苦修方式渐渐受到了人们的质疑。本笃会大多把修道院建在荒郊野外,人迹罕至之处,他们的信念只有两个:祷告和工作。但是一个悖论是,本笃会抛弃财富,去到乡间修道院,却因为辛苦劳作,而变成了更加富有的牧羊人或农民。后来就有人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好的基督徒,并不一定要遁世;如果能有正确的生活方式,即使在俗世中的城市里,也能完成自我救赎。这些行乞修道士抛弃一切财富,他们唯一看重的就是《新约》中的福音书。当然,这一修道制度的变革也和十三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正是因城市生活繁荣富裕了,那些修道士才有可以抛弃的财富。

圣方济会

圣方济是一个宗教天才,他原出生于意大利富商之家,当时欧洲资本主义正开始萌芽。他年轻时是一个沉迷于声色犬马当中的纨绔子弟,但是一次在阿西尼(Assisi)的经历让他得到了彻底改变。他体会到耶稣一生清贫,拯救世人的意义,于是自己也决定放弃万贯家财,成为一个乞丐。圣方济虽然修道方式和本笃会截然不同,但是他并不怀疑教会的权威。他认为,教堂就是一艘带领我们到达救赎彼岸的船,即使船出了问题,我们也要依靠它才行。

后来他经过阿西尼主教的引见,见到了教皇。教皇起初并不赞同他这种极端的修道方式,但是后来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看到一个乞丐把灯的碎片拣起来,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上帝的启示,圣方济的方法虽然离经叛道,但也是为了更好的接近福音。于是圣方济会得到了教皇的批准。

多明尼加会

多明尼加会的创始人是西班牙人,他要比圣方济更加务实化和世俗化。一次他要去丹麦旅行,但是路上他碰到了一些异教徒们组成的修道会,大受震动,于是建立了多明尼加会。但是和圣方济会不一样的是,他们并不刻意强调贫困,反倒是更加看重学问。多明尼加会最著名的一个修道士恐怕要算是阿奎那了。他主张修道的第一要素就是沉思,涤清那些异端思想。

两会的区别

从建立之初,圣方济会就主张借助福音书,过一种朴素而单纯的生活,为世人树立榜样。而多明尼加会则不同,他们更希望走出去,进到大学,和那些信仰不纯者辩论,用自己的知识来把那些异教徒驳倒。圣方济会的理念也是有发展的。刚开始,他们认为绝对贫穷本身就蕴含着纯洁与美德。但是当这些修道会散布到各地义务传教时,第二代的圣方济会成员开始意识到:仅仅有安贫乐道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帮助市民。不过,纵观历史,两个修道会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区别:多明尼加会基本上保持稳定,而圣方济会则多次分裂。前者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学术上的,而后者更多的则是意识形态上的纠葛。

时代背景

13世纪是一个伟大的时代。英国在这个世纪诞生了《大宪章》,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拿到了自治宪章,教皇批准建立了多明尼加会和圣方济会,而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也开始复兴。在大学里面,多明尼加教修道士如鱼得水,很快就成为权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学校其他同事并不喜欢这些修道士,这倒并不是因为他们教书分文不取,而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聪明了。阿奎那就是其中一个代表。对于圣方济会来说,他们融入大学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做学问本不是他们所好,而第一代所遗留下来的神秘主义也需要时间来摆脱。

圣波拿文都拿和圣阿奎那

圣波拿文都拿(Bonaventure)和圣阿奎那是同时代人。从哲学背景上来说,前者作为圣方济会修道士,属于更加传统守旧的神学家,其思想师承自圣奥古斯都;而后者作为多明尼加会修道士,更加锐意创新,试图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与基督教结合起来。圣波拿文都拿主张对于古训能不变就不变,而阿奎那摈除掉亚里士多德的那些非基督教思想,引入了他的心理学,即将人看成是一种会思考的理性的动物。而对于灵魂的看法,阿奎那更接近柏拉图,认为灵魂不过是被囚禁在肉体中而已。阿奎那死后,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出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比如说,阿奎那认为,知识分子的灵魂可以完全控制身体,甚至包括那些动物的本能。这种观点就遭到了圣方济会的强烈反对。

收听、记录、翻译、整理:洛之秋

读书, 论战, 历史-文化October 5, 2005 5:12 am

突然想说说犬儒主义,并无思路,随便说说。

cynicism目前正有被滥用的嫌疑,很多人写文章把犬儒这样的帽子扣到中国知识分子身上,说他们犬儒化。乍一听问题不大,仔细一想,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犬儒主义(cynicism)。

什么叫犬儒?像狗一样生活就是犬儒了?很多指责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犬儒化的人对该哲学流派的理解就停留在此了。在一篇《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焦大,犬儒》的网络檄文中,作者这么讲犬儒:“犬是几千年来维护主人利益的象征;儒是读书人的一个别称,古代读书人讲究学而优则仕,现代读书人被称为文化人或知识分子,现在的文化人或曰知识分子,对权力与地位仍有着天然的渴望,这种渴望激励着他(她)们上进不息,也刺激着他她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一些道德品质较差的人,由于急功近利,慢慢地变得越来越不择手段,寻找、投靠主人,将犬维护主人利益的特性发挥的有过而无不及,以博取主人给予的一些恩惠。由此可见,犬儒这个称号对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来说是再贴切不过的了。”我们很多时候甚至直接把犬儒当成贬义词,等同于说“玩世不恭”,或者“苟且”。

追本溯源,我们会看到犬儒主义的精神实质在戴奥真尼斯那里并不是这样的。

犬儒首先是强调通过自我满足(self-sufficient)从而实现自身的快乐。而苏格拉底认为个人善德(virtue)的实现就能带来满足和幸福, 而和你的贵族背景或者家庭财富没有关系。这样一来,犬儒者极度鄙视对物质财富或者名利虚荣的追逐, 并回归到动物的自然状态。在世人的鄙夷目光下,他们寄居在木桶里,乞讨食物,翻垃圾桶,露大屁股, 在狗一样的生活方式里找到心灵的牧场。

犬儒还主张回归自然,因为他们认为可耻的是人类的自相残杀和贪婪嫉妒,并不是狗那样公开撒尿或者交配的生活。人类以狗为耻,其实是虚伪的体现,因为他们比狗更加可耻。狗在希腊语中也不是褒义词,因而犬儒们无疑是在颠覆这种传统的价值观。

犬儒藐视一切权威和价值观,这一点最容易被后人曲解,于是便成了“玩世不恭”。甚至在徐贲那篇著名的网络雄文《大众民族主义、新民粹政治和后现代犬儒主义》也指责犬儒主义者是缺乏道德的,是民间与“民粹主义”同流合污的反智主义。但实际上犬儒主义并不是简单的在对社会的所有问题说“不”,他们身体力行的实践态度其实是最宝贵的启蒙资源。亚历山大大帝曾经在被戴奥真尼斯怠慢了以后,告诉身边人:“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最想当的是戴奥真尼斯。”这个来历不明的趣闻其实特别有意思,它说明亚历山大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当戴奥真尼斯对世界宣布“我是狗”的时候,他其实和亚历山大说“我是亚洲的王”一样豪气干云。

因此犬儒真正意义上是不能称之为“主义”的,他们甚至不是哲学家,因为他们根本就反对哲学或者其他一切形而上学的空谈。他们只相信行动。而且和中世纪的苦修僧侣不一样的是,他们绝不遁世;和那些后来的经院哲学家也不一样的是,他们绝不脱离群众。他们主张回归自然,但是他们没有圣方济会或者西多会那样把修道院建在与世隔绝的地方的打算。他们坚守城市,他们坚守街头,他们让所有的希腊人都看着他们在白天打灯笼寻找诚实。他们这种看似乖张和极端的行为艺术实际上体现了最深刻的社会责任感和此岸关怀。

所以,如果要学胡平先生那样用“犬儒”来批判八-九后中国知识分子的懦弱、假面和虚伪,请谨慎使用犬儒两个字。因为此犬儒非彼犬儒。希腊哲学中古典的犬儒是行动的哲学,是对集权和伪善的挑战,是深刻影响了后来巴勒斯坦的John, the Baptist和Jesus Christ的。如果非要使用,不妨学徐贲注明“后现代犬儒主义”,一个完全背离了古代理想主义的犬儒主义。胡平说“犬儒派就从现存秩序的激进批评家变成了既得利益者的某种共犯合谋”,这句话绝对要加定语,那就是“中国特色的犬儒派”。真正的犬儒,在戴奥真尼斯那里,不是孬种。现在大家言下的“犬儒”,都是“非犬儒”的。

论战, 历史-文化October 3, 2005 5:20 am

事件的起因是张戎(Jung Chang)的一本新书,和今年十月的”The New Criterion”杂志刊登的一篇书评 Keith:Mao and the Maoist。Keith在书中盛赞这本已经在西方引起轰动的中国领袖传记,说“If any single book in our own time has the capacity to change the course of history, this is it. ”

张戎毕业于四川大学英语专业,后来去英国的约克大学留学,成为第一个在英国取得PhD学位的中国人。后来她嫁给了Jon Halliday,写出了Black Swan,为她奠定了英语文坛的地位。这本传记历经十年写成,其间,她采访了多位在世的毛的身边人,其夫多次奔赴俄罗斯调研,取得了很多珍贵的解禁资料,获得了对于毛和斯大林之间关系的最新学术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张戎还设法得到了杨开慧入狱前写给毛的家信。这些信藏于祖宅房梁上,躲过了战火,一直到1999年才无意中被人发现。

张戎的故事果然是不为人知和触目惊心的。因位国内无法读到该书,单从Keith的转述中,我获得了如下印象深刻的细节:

[1] 延安时期只有一辆汽车,是美国华人赠送做救护车的,结果成为了毛泽东的专车。

[2] 长征途中的重大战役都是虚构的。红军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铁桥上的枪林弹雨都不存在。当时没有国民党的炮火。

[3] 毛泽东一路都是坐的轿子,而不是和普通士兵一样走路。

[4] 长征的路线是蒋介石设计的,目的是借助共产党来剿灭其它土匪和军阀。毛泽东去陕北,是为了更好接应苏联的援助。

[5] 毛泽东对于三年自然灾难的死亡情况是知道的,甚至是有预谋的。他本人的理想状况是让中国饿死1/2到1/3的人口。只饿死了3千万,主席很失望。

[6] 中国城市居民三年自然灾害时日卡路里摄取量是1200,而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囚犯是1300 到1700卡路里/天。

[7]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中国加紧革命输出和粮食输出。主席在1960年多次对外国友人说,中国没有饥荒。在中国的慷慨援助下,59-61年,在中国河南和甘肃“人相食”的时候,阿尔巴尼亚和东德的粮食配额得到了增加。

[8] 周恩来在70年代警告阿尔巴尼亚不要使用中国捐献的飞机,因为它们会在空中爆炸。

◆ 毛在延安霸占唯一一辆轿车的考证 ◆ 证据提供 KGB ◆

王明在六中全会后的一段时期内,似乎并无政治上受挫的明显迹象,但随看毛针对王明的一系列措施的陆续出台,他已完全明白毛的意图所在,只是有口难言,无力还手。1939年春夏之际,当毛泽东携带江青,由两名贴身卫士随从,乘坐当时延安唯一的一辆小包车–海外华侨捐赠八路军前线将士的救护车,风驰电掣般穿行于延安街道时,人们看到的王明则是形单影只,「时常独自漫步街头,也不带一名警卫,低着头,不发一言地,沉重的脚步声中若有所深思」。 (p159)

延安的重要高干的家里一般都有组织分配专门照顾首长孩子的保姆,保护首长安全的警卫员,以及照顾首长生活起居的勤务员或公务员(负责为首长打洗脸水和洗脚水,在牙刷上放牙粉等),有的首长的勤务员也由警卫员兼任,另有「伙夫」、「马夫」各一人。 在范围不大的延安城,人们经常可以看到警卫员紧紧跟着首长和他们的家属沿着延河漫步,每逢星期六,人们也不难看到首长派来接爱人回家度周末的警卫员已早早守候在各学校、机关的门口。甚至连孩子们都知道:街上奔跑的那辆由海外华侨捐赠给八路军前方将士的救护车,是「毛主席的汽车」。至于毛泽东居住的杨家岭、枣园戒备森严,明哨、暗哨密布,非邀不得靠近,这更是公开的秘密。1942年春,毛泽东派李卓然登门邀请塞克到其住处谈话,被塞克拒绝,理由是「有拿枪站岗的地方我不去」,直到毛泽东吩咐撤去岗哨,塞克才在邓发的陪同下去见了毛泽东。 这一切在王实味和延安青年知识分子的眼中,全都成了背离革命道义原则的有力证据,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义愤和不平等感。(pp195-6)

《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原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高华

◆ 长征途中飞渡泸定桥的考证 ◆ 证据提供 discord等 ◆

总攻在下午4点开始。团长和我在桥头指挥战斗。全团的司号员集中起来吹起冲锋号;所有的武器一齐向对岸敌人开火,军号声、枪炮声、喊杀声震撼山谷。22位突击英雄手持冲锋枪或短枪,背挂马刀,腰缠12颗手榴弹,在廖大珠连长的率领下,冒着密集的枪弹,攀着桥栏,踏着铁索向对岸冲去。跟着他们前进的是三连长王有才率领的第三连。他们除携带的武器外,每人扛一块木板,边铺桥,边冲锋。

当突击队刚冲到对面桥头,西城门突然烧起冲天大火。敌人企图用火把我们挡在桥上,用火力消灭我们。火光照红了半边天,桥头被熊熊大火包围住了。

这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刻。22位英雄看到城门口漫天大火,似乎愣了一下,站在我和团长身边的人一齐大声喊道:”同志们!这是胜利的关键!冲进去呀!不怕火呀!迟疑不得!冲啊!敌人垮了。”这喊声给了英雄们勇气、决心和力量,在洪亮的冲锋号声中,他们神速地向着火里冲去了。冲在前面的廖大珠的帽子着了火,他扔掉了帽子,光着头继续往前冲,其余的突击队员们也紧跟着廖连长穿过火焰一直冲进街去。巷战在街口展开了。敌人集中全力反扑过来,22位英雄的子弹、手榴弹都打光了,形势万分紧急,眼看支持不住了。正在这个严重关头,王有才连长带着三连冲进去了,接着团长和我率领着后续部队也迅速过桥进了城。经过两个小时的激战,一个团的敌人被消灭大半,剩下的狼狈逃窜。黄昏,我全部占领泸定城,牢靠地控制了泸定桥。

质疑1:

想必这是大家上小学时耳熟能详的一篇必读文段吧.小时候看到此番描述便心存疑问,我的老天,”每人扛一块木板,边铺桥,边冲锋。”我考!就靠这么几个人就能一边”英勇地冲锋陷阵”,一边踩着一寸粗的铁链铺桥?那22个人每个人只带了一块木板,他们铺桥的时候是怎么轮番前进的?木板往前移动的时候,后面的人脚往哪儿挪?

“当突击队刚冲到对面桥头,西城门突然烧起冲天大火。”仗都打到这份上了,还有闲功夫放火?傻子也会知道在城门里埋伏几个人手,你再英勇无畏也冲不进来吧?

“这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刻。22位英雄看到城门口漫天大火,似乎愣了一下,站在我和团长身边的人一齐大声喊道:”同志们!这是胜利的关键!冲进去呀!不怕火呀!迟疑不得!冲啊!敌人垮了。”这喊声给了英雄们勇气、决心和力量,在洪亮的冲锋号声中,他们神速地向着火里冲去了。”

我考!英雄们都是顺风耳吗?都几百米开外了,还能在炮火声中接受到对岸的”最高指示”!

所以我的结论是,飞夺泸定桥?神话而已,做梦都别想!

质疑2

关于“飞夺泸定桥”的事实真相的一点想法

最近看到很多朋友在谈论红军长征的时候飞夺泸定桥是否是真实的,谈一点我的看法。

我曾经做过几年老师,也曾经给我的学生提过一个问题,当年国民党为什么不直接炸掉泸定桥呢?因为从历次战争和纯粹军事角度来讲,要阻挡敌人的进攻,炸桥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办法。但是为什么国民党部队没有这么做呢?这也是我多年以来一直的一个疑惑。退一步讲,即使没有炸桥,22个人从13根铁链上爬过去(注意,是爬,不是跑),本身难度就很大,更不用说,对岸还有敌人的阻击。因为从军事角度来说,只要对岸一挺机枪,2,3个狙击手,过桥就是基本上不可能的了,更不要说对岸有2个团的兵力(课本上说的),最后居然有18个人活了下来。我觉得可信度不很大。

要想考证这个问题,首先要从9-18事变说起。31年,9-18事变爆发以后,蒋介石下令东北军绝对不抵抗,致使半年的时间,东3省沦陷。蒋介石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当时蒋介石刚刚统一中国,统治非常不稳定,而且以当时中国的国力,根本不可能单独和日本打一场全面战争。国际形式方面,世界性经济危机还没有过去,纳粹在德国还没有上台,第2次大战的欧洲策源地和亚洲策源地还没有形成,中国在国际上根本得不到任何支持(这一点从当时国联的表现上就可以看出来),所以蒋介石选择了暂时的退让。但是到了37年,情况就有了变化,首先蒋介石在中国的统治地位非常稳固,36年西安事变爆发以后,全国上下一致支持蒋介石,反对张杨就是很好的证明。以致于GCD也不得不逼蒋抗日。第二,中国经过了10年的黄金发展,经济,军事,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组建了德装师,可以有一定的能力和日本一战。第三,国际形式上,大战一触即发,蒋介石看准了英美必然参战,所以他把宝押在了英美身上,提出“以空间换时间,积小胜为大胜”的理论。毅然在上海命令国军主动进攻日军,组织了凇沪会战,把日本拖进了全面战争。

但是从31年到37年的这段时间里,蒋介石也一直没有闲着,他也在一直做着和日本打全面战争的准备。蒋介石曾经说过,中国18个省,丢了15个都没有关系,只要川,滇,黔西南三省还在我的手里,中国就是我的。当时蒋介石就意识到西南三省将来就是中国的大后方。所以抗战开始,国民政府一牵武汉,再牵重庆。这也是蒋介石早就计划好了的。问题是,31年的时候,蒋介石虽然名义上统一了中国,但他实际能控制的地区只有长江中下游5省,山东有韩复榘,山西有阎西山,两广有白崇禧,李宗仁,云南有龙云,四川有刘湘,贵州有王家烈,江西还有GCD。因此蒋介石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安内,GCD当然是蒋介石的心腹大患,但地方军阀有何尝不是呢?

所以蒋介石先后依靠地方和自己中央军的力量发动了5次围剿,在红军开始长征以后,还亲自到达成都来组织对红军的围追堵截。蒋介石一方面当然是想消灭红军,另一方面也是在消灭西南三省的地方军阀,(这一点在中央台拍摄的电视剧《长征》中有所表现)面对蒋介石的这种进攻,西南三省的地方军阀自然也心知肚明,因此刘湘就说过,如果红军只是路过,我们就让他过,如果红军要是驻下,就赶他走。而红军此时让蒋介石的中央军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想摆脱蒋介石的追赶,对于这些地方军阀,自然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这也就造成了红军有可能和地方军阀沟通,甚至是讲和的可能。不要忘记,朱德在西南三省的影响力,在西南三省的地方军阀的眼里,朱德也算得上是老前辈了。

当时守卫泸定桥的部队,既不是蒋介石的中央军,也不是刘湘的军队,而是四川的另外的一个军阀刘文辉的部队。刘文辉何许人也?他就是四川大地主刘文采的哥哥,此人从抗战时期便开始和GCD合作,1949年PLA兵临城下的时候,刘文辉帅部起义,解放后做了林业部长。而红军过泸定桥的时候,也正是刘文辉最失意的时候,一方面,蒋介石想解散他的部队,另外一方面,刘湘也一直在压制他。敌人的敌人自然就是朋友。在这种情况下,红军自然也就成为了他可以团结,可以合作的对象了。

因此,综上所述,飞夺泸定桥最有可能的真相就是红军和刘文辉本人答成了某一项协议,刘文辉象征性的抵抗一下,实际是放红军一条生路,以待日后相间。而对老蒋也有了一个交代。否则的话,我真想不出来,红军怎么会打下泸定桥,而国民党为什么不炸桥呢。

政治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欢迎大家拍砖。吕克转自青岛新闻网社区

我的总结

上文也印证了张戎的说法:长征并没有那么多的悲壮战斗,实际上路线是蒋介石设计好的。有三条路,堵上两条,让共产党只能走一条。而蒋介石这么做的原因其实是,希望借共产党的行军,消灭沿路不受他控制的军阀和土匪。

◆大饥荒和集中营卡路里摄入的考证◆ 讨论者:我和KGB ◆

[KGB]

大多的纳粹集中营日卡路里量都不足一千左右;有时候更低;华沙犹太人区(the Warsaw Ghetto)一度的供给量是300左右,所以造成大量犹太人死亡。Dachau大约就是500到800,条件比东方的集中营好得多,而且Dachau并不是死亡营。Auschwitz一般人入营后的平均寿命只有不足三个月。(注意,这些寿命不足三个月的人已经是被挑下来工作的精壮劳动力。) 说中国城市居民日进卡路里量比奥斯威辛还低,这是难以置信的。

这个数据根本就是有违常识。如果这里资料出问题,别的也不能保证。这给人的impression是:他们为了生动地证明自己的case,不负责任地引用数据。以下的学术文章引用了两个数据来源,说明纳粹集中营的平均日卡路里是500-900。奥斯威辛是死亡营,死亡的无论是绝对数目还是相对比率都高于其他集中营。

“Former prisoners in Nazi concentration camps underwent even greater food deprivation. The mean daily calorie intake in concentration camps has been estimated at 500-900 calories (Keys et al. 1950; Eitinger, 1961)” (p463)

Cited from A. FAVARO, F. C. RODELLA and P. SANTONASTASO, “Binge eating and eating attitudes among Nazi concentration camp survivors” in Psychological Medicine, 2000, 30, pp463-466. Printed in the United Kingdom (c) 20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ource: Eitinger, L. (1961). Pathology of the concentration camp syndrome. Archives of General Psychiatry 5, 371-379.

Keys, A., Brozec, J., Henschel, A., Mickelsen, O. & Taylor, H. L. (1950). The Biology of Human Starvatio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 Minneapolis.

[我]

In China, at the same time, a major food source for the urban population became the “food substitute” chlorella, a disgusting substance that grew in urine and contained a little protein. In the countryside, starving Chinese peasants were reduced to eating bark and compost and, in Anhui and Gansu provinces, to cannibalism. In Chinese cities in 1960, the maximum daily intake was 1200 calories, compared to the 1300–1700 calories a day fed to the inmates of Auschwitz.

上文出自我刚才转的Keith的书评。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数字并不清楚是否直接来源于张戎的书。也许只是Keith本人的错误补充?你手头能看到张戎的原书吗?可以核实一下。而且中国自1960年后就没有对外公布统计数字,一个集中营的囚犯的卡路里摄入好计算,只要查监狱的原始管理记录就可以了。一个国家的几万个城市的居民卡路里平均摄入量是如何得出来的?按照粮食配额换算的?城市居民是自由人,应该还有其他的食物来源。各个城市的情况也应该很不一样。比如沿海城市基本就没人饿死。大海不会歉收。

[KGB]
这种什么统计国内城市人卡路里日取量的数据我根本不信,写书评的人也不会抄错,因为是数据和事实,会特别核差。

[我]
不知道张戎原书中这样的数据是从哪里引用的。这样的破绽太多,会直接导致读者对于两位作者科研能力和学术态度的怀疑。采访中提到为了核实数据和资料,该书作者多次去俄罗斯调研,并对书稿进行了多次修改。怎么会犯这么简单的错误呢?如果当时中国的城市人吃的比奥斯威辛还差,那就不是饿死三千万那么少了。

[KGB]
Jon Halliday去俄罗斯调研,从解密前苏联秘密档案里能看到关于中共与苏/共产国际关系的档案,但不能保证别的领域的资料是正确的。John Halliday本人也不是研究中国的。

[我]
有些新发现。搜到了一篇发表于今年六月四日的文章。出版信息如下:Putting the ghosts to rest John Weston. The Spectator. London: Jun 4, 2005.Vol.298, Iss. 9226; pg. 34, 2 pgs

文中有如下一段,可与Keith的文章相互印证。两篇文章都是关于张戎的书评。

Based on death rates from Chinese demographers, these authors say that close to 38 million people died of starvation and overwork in the four years 1958-61, 22 million of them in 1960 alone. These magnitudes were confirmed by Liu Shaochi to the Soviet ambassador at the time. During the first two of these years, Mao actually exported millions of tons of grain, to pay for industrial and defence hardware. The regime apologist Han Su-yin stated that Chinese urban housewives (NB, not peasants) got 1,200 calories a day in 1960: presumably she was unaware that this was significantly less than the daily intake granted to concentration-camp labourers at Auschwitz. At times of shortage Mao, an ignoramus on economics, simply issued the order ‘Educate the peasants to eat less.’

可以见到,1200卡路里的数据原始出处在韩素音那里。但是,这是否真的比奥斯威辛还低呢?KBG给出了反面的证据。估计张戎也是引用的韩素音的数字。

[我]

另一处证明集中营卡路里摄入量低于1000的文献:

The calorie intake was variable but quite low. It ranged from 533 calories per day in Dachau in the spring of 1945, to 800 per day in the last year of the war.

Adolescent Genocide Adolescent Psychiatry, 1998 by Sugar, Max

但是还有反证,说明张戎的数据的真实性,即高与1200:

Activity B-3

Calorie Comparison

It is estimated that a full-grown adult who lies in bed all day needs an intake of 1,748 calories just to survive. A laborer requires 4,238 calories per day.

In Auschwitz a laborer was allotted 1,700 calories per day. Towards the end of the war that amount dropped to 450 calories per day.

这些数据说明:

[1] 奥斯威辛集中营里,囚犯的等级和用途也不一样,需要做工的laborer每日的卡路里摄取量可以是其他囚犯的三到四倍。因此张戎讲1700卡路里并不算错误,因为这只是说明三年自然灾害时,我们城里人(农村可能更差)吃得还没有奥斯威辛里吃得最好的囚犯多。

[2] 随着战争临近结束,达豪、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犯人卡路里摄入量急剧下降,平均只有五六百,只有人生存所需最小量的三分之一。如果中国三年灾害的城市人和这个时候的纳粹集中营相比,我们吃得还算不错。

[3] 不管是和哪个集中营的哪个时候相比,如果韩素音所说不假(考虑到她的亲共立场,所报数据即使不是浮夸,也应该不会低报),那么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中国城市人口日摄取卡路里量都在2K之下,即使偶尔比集中营强,也强不到哪里去,而且远低于一个正常劳动者每日所需要的4,238卡路里的摄入量。

论战, 历史-文化May 22, 2005 2:36 am

所谓知识分子的边缘化,就是说在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激烈转型中,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士大夫”失去了原来的精英地位(按照余的意思说,应该是说在国家生活的权力圈子中,知识分子的地位大不如前),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变成了臭老九。想必当胡适之听到毛泽东要赏他个图书馆馆长当时万般的不屑,当年的“北大校长”对“图书馆临时”的关系变成了“反动文人”和“红太阳”之间的关系。这恐怕是边缘化的最贴切写照。

还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的士大夫阶层是有产者,多半是当地的名门贵族,乡绅地主。士大夫就是上流社会,下层人民是没时间读书的。但是随着popular education的普及,就出现了现代意义的新知识分子:他们穷困,出身卑微,却因为大学教育而具有了社会改良和批判意识。这种情况在俄国也出现过,后来这些愤怒的年轻知识阶层直接导致了沙皇的遇刺。

所以在我看来,知识分子边缘化是大众教育普及的必然产物。但是在中国,这种边缘化(或者说对知识分子的猜忌)犹盛,这大概和某党的政权特色以及长期推行的反智主义有关系。于是,知识分子被赶出庙堂,沦落到今天的田地。

另外,有趣的情况同样发生在美国。美国高校长期以来被左派统治(你转的文章里说的),对把持国家大权的技术官僚和律师政客进行激烈抨击,这大约是另外一种边缘化。

说到这里,必须要澄清“知识分子”这个概念。应该说它是一个极度模糊的概念,但是intellectual一词来自俄语,指的是那些身处象牙塔,却充当社会良知角色的人,比如左拉在德雷福斯中的表现就最深刻的诠释了“知识分子”。这个和专业没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实中,大部分“知识分子”都还是人文专业的(也有例外,比如方舟子,学生物的却专注于学术打假)。而那些你说从事物理或者化学等研究的,严格的讲,应该叫“学者”“科学家”“科学技术工作者”。如果不坚守这个狭义定义,解读这篇文章就会出现很多困惑。至于说那些走入仕途的,我们有专门的称呼阿,“御用文人”“技术官僚”都是适合他们的头衔。

总之,这里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余英时专指的是那些狭义上的intellectual。

历史-文化May 11, 2005 1:24 pm

既然瓦格纳说“我们要有关公面前耍大刀的勇气”,我就斗胆说说我对这个题目的看法。千万别和我谈学术,我本非学术中人,看的书也很少,对这样的庞大话题只能尽量作简洁和口语化的发言。

从雅典到耶路撒冷也好,从耶路撒冷到雅典也好,都没有实现直航或者三通。吞吐或摆渡这两大文明的,历史上都是一个城市,名字叫罗马。耶稣门徒彼得将主的福音带到了罗马,让基督教突破了种族的藩篱,超越了犹太民族,成为了欧洲人乃至全世界的宗教。这段历史,记载在《罗马书》里,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就是这么来的。直至耶路撒冷落入异教徒手中,早期基督教的几个使徒大教区独有罗马大公教得以发展壮大。

希腊的文明与希伯来传统的旧约文明是异质的文明。它们两个并没有发生直接的碰撞,希腊的黄金时代终结时,耶稣尚未诞生,犹太教尚属于原始的地方宗教。希腊文明的源头是克里特岛,那里汇聚了埃及文明和小亚细亚文明。地缘解释是下意识的选择,地中海的阳光和海风让这里汇聚了三个大陆的精华。早在希腊的哲学、文学和几何昌盛以前,深刻影响希腊的是其神话传统。希腊诸神等级森严,趣事颇多,但是它重要的一个特质是:人神不分,半人半神。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没有升级为上帝,倒是他与人间妇女偷情产生的野种在做完勇士后还能顺利接过某下岗女神的牌位,荣登天庭。希腊神话给我震惊的是古希腊人对神的不敬,和对道德观念的单薄。因此,古希腊人不用花太多事情去思考上帝和神,他们像顽童,更多考虑的是人。围绕人,他们开始思考人的观念、审美和道德。

然而奇怪的是,这种人文传统并没有完全的传承到希腊的征服者,罗马共和国/帝国那里。罗马从前是希腊的殖民地,后来罗马强大后却灭掉了希腊。其间,马其顿人亚历山大大帝统一希腊,创造过短暂的辉煌,帮助希腊人报了大流士的灭门之仇。亚历山大东征是东西方文明的第一次大规模交流,并为后来式微的希腊文明做好了宝贵备份(亚历山大图书馆被焚后,古希腊文明毁于一旦,多亏了阿拉伯人事先保全了部分火种)。罗马并非希腊文化严格意义上的继承者。虽然罗马城的鼻祖最早可以上溯到特洛伊城的遗孤,虽然罗马继承了希腊神话的大体框架,虽然罗马也有过希腊城邦的民主共和,但古罗马的文化已经和古希腊在很多方面貌合神离。雅典哲学家们的逻格斯传统在罗马找不到衣钵,相反好几个罗马皇帝倒是把古希腊末期的伊壁鸠鲁主义学的很到位。同样,罗马的宗教(基督教传入以前)貌似因循希腊,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继承古希腊的人文传统,只是剥出个酒神来为自己声色犬马的享乐主义找榜样(当然罗马人还推崇希腊神话中的灶神)。

彼得的到来无疑拯救了这个道德苦海中的腐朽国家。一神教让众神之子一下子从信仰彷徨中看到了救赎的希望。正是在罗马城,耶路撒冷和雅典找到了一个共同的契合点和载体。但是人文传统和《圣经》是绝对抵触的。在经过了尼西亚公会议的短暂思想混乱后,三位一体的神学占据了统治地位。圣父、圣子、圣灵同质同构,宣告了耶稣不是人格神,切断了人和神可以套近乎的一个纽带。

有人总喜欢用黑暗来形容漫长的中世纪。的确,神学统治深深禁锢了欧洲老百姓的生活。加上后来意大利教皇的荒淫无度,基督教文明更多代表的是思想专制,是对人性的扼杀。然而,人性究竟是无法扼杀的,这从圣母玛丽亚在教徒中的崇高威望能看出来。东正教传统中的圣母升天日也是仅次于复活节、圣诞节的重大节日。普通老百姓生命中更多时候对上帝是一种带有恐惧的敬畏,他们更需要的是人性化的玛丽亚。

然而,中世纪并不是一事无成的。学院派的托马斯.阿奎那正是从几乎绝迹的希腊哲学思辨中吸取营养,来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思考神学。这在我看来孕育着文艺复兴的种子。

文艺复兴是文化史中的一次炸尸事件,地点正是意大利,正是耶路撒冷和雅典的交汇点。从绘画开始,一场针对上帝的叛乱在画板上开始了。从达芬奇到米开朗基罗,教堂艺术中越来越有了雅典竖琴的影子。上帝和耶稣不再是毫无生气的形象,很多时候文艺复兴艺术家直接用身边人物的脸来做上帝的模特。爱琴海的暖风中放肆的欲望开始瓦解了神学的统治。上帝依然伟大,但是人不再是原罪深重的忏悔者和弃儿。在文艺复兴时代,代表耶路撒冷的文化真正与代表雅典的文化开战了。这场战斗旷日持久,让我们信仰出现了危机,并最终导致了欧洲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推翻了梵蒂冈的威权。

再往后面说就是近现代史了。只是通过我简单的描述,我想证明西方文明发展的两大源头,及其有趣的脉络。本质上,两种文明的交流史和碰撞史象征着人类婴儿精神发育的两极:对神性的敬畏和对人性的追问。西方文明之所以在近代取得了辉煌的成功,就在于这两种大相径庭的文化很好的融入了他们的血液。所以,他们求知,却又虔诚;他们征服,却又自省。

而且,巧合的是,耶路撒冷的教庭和雅典的城邦都沉淀了民主的传统,再加上《十诫》的宪法精神,希腊的人文主义,因此在某个适当的时候,”五月花号” 的朝圣者向美洲寻找上帝新的天启,就不是什么意外了。

历史-文化, 新闻传媒September 19, 2004 1:48 am

“研究“是个大词.我憎恨并喜爱大词,就象我憎恨并喜爱Howard Stern一样. Howard Stern是谁?一个比较贴切的类比是,Howard Stern是北美的吴宗宪. 一个更加贴切的类比是,吴宗宪是台湾的Howard Stern.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在曼哈顿的大街上,数以万计的粉丝打起了这样的标语“Welcome Howard Stern to Rule New York“.Rule是个很重的词,但于他很贴切,因为他,Howard Stern不是别人,他是King of Media.
  
  生在地球的另一端,了解Stern最好的办法只能是他97年推出的自传式电影: < 隐私部分>(Private Part).电影是根据同名自传改编的,那本书当然也是畅销的一塌糊涂.
  
  他的样子很朋克,爆炸似的长卷发如同宇宙星云一般.他70年代毕业于波士顿大学的传媒专业.在大学他木讷寡言,是全校女生避之不及的瘟疫.直到他第一次在当地电台主持音乐节目作DJ,才把他天才的一面暴露出来.
  
  正如吴宗宪的看家本领是取笑他拍档阿雅的平坦胸部或他男性嘉宾的性取
  向一样,Stern的天份是他能让你感到深刻的恶心以及由此衍生的妙不可言
  的践踏道德的快感.最让人深刻的一次,一位熟女参加call-in节目,想和主
  持人make love on air.在cyber-sex 豪某稍 的今天,我不得不提醒您那时
  候网络摄像头尚未发明.于是,正在直播的Stern要求此女将家里的音箱卧置,
  将重低音调到最大,然后跨坐在音箱的震膜上.接着,在众“耳“睽睽下,Stern
  开始对着麦克有节奏的将喉结之下的低沉气流送出.电话那头的女子立刻感
  受到了裆下(或另一个大词,“当下“?)的快感,她竭力呻吟着,直到高潮.
  
  那天的节目播出时,当地的交通意外激增.Stern终于证明了一个DJ的价值:
  让听众真正的High起来.
  
  有了这次的成功试验之后,再也没有Stern不敢跨越的雷区了.他邀请女同性
  恋进直播室讲解初夜的体验,他让色情录像带的女演员赤身裸体的参加节目,
  普普通通的猜字游戏也是一字双关的pussy或者cock这样的谜底.
  
  WNBC憎恨他,因为他抢走了纽约的听众.WNBC需要他,因为只有他才能把听众
  带回来.怀着骄傲和自豪,Stern接过了一份价值10万美元的合同;那时,他的
  妻子刚刚怀上他的第一个孩子.(他们99年宣布正式分居,在此之前,他们有了
  三个女儿)
  
  以后的故事就接近于神话了,基本类似于S.H.E.的那首Superstar的歌词了.
  第一次民调,他节目的收听率就超过了所有拿腔作势的anchor(台柱子).喜欢
  他的人平均一天收听他节目的时间是2.7个小时,而不喜欢他的人一天平均花
  3.8个小时去听他.
  
  “为什么?“ “因为他们想知道,这个恶心的畜生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稍微在google搜索一下他的名字就会发现关于他的网站有多么难以计数.其
  风头,远远盖过了原来我心目中的媒体偶像Larry King(CNN脱口秀的王牌主
  持人,四年年薪接近6700万美元,CNN为他配备了专门的喷气式飞机)或者CBS
  那个传奇般的David Letterman.
  
  最近一条关于他的新闻是负面的:他在全国辛迪加的早间脱口秀节目遭到停
  播的厄运,理由是缺乏moral decency.这显然是借口,更深层的原因不过是他
  在节目中再一次口无遮拦.这一次,受害者是乔治.W.布什.Stern反对他的连
  任.
  
  Stern的成功是美国特立独行的反文化思潮的成功,是边摇边滚的愤怒青年对
  无病呻吟的爵士乐的胜利,同时,也是八十年代里根时期新保守主义的遗老遗
  少的失败.
  
  **********************
  附录:
  
  
  
  Product Details
  
  Starring: Howard Stern, Mary McCormack, See more
  
  Director: Betty Thomas
  
  Format: Color, Closed-captioned, Widescreen, Dolby
  
  Rated: Not for sale to persons under age 18.
  
  Studio: Paramount Studio
  
  
  DVD Release Date: May 13, 2003
  
  Run Time: 108
  
  ASIN: 6305222908
  
  Other Formats: V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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