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 新闻传媒September 12, 2006 9:34 am

在这个火热的夏天,公车痴汉应该是唯一会对拥挤的公车地铁趋之若鹜的人。但最近种种迹象表明他们也应该当心了。从8月开始,网友CasPar发起成立了“抓色狼联盟”,并建立专门网站,用来张贴网友提供的色狼照片和资料。如此彪悍地向岳不群们发起全民战争,这在中文互联网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而很快就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

它的震慑原理大概是基于色狼们对曝光的恐惧,所以“A君”“B市”的春秋笔法并不适用于这里。“抓色狼联盟”需要的是具体姓名、地址和劣行,最好是附上主人公的照片。虽然拍照手机的普及给曝光色狼带来了极大的技术支持,但别忘了,色狼并非另一个亚人种,或在月圆之夜嗥叫成野兽;绝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以和蔼的大爷或优雅的白领形象现世。他们只在星火电石的刹那伸出咸猪手,侵犯女士们神圣的后臀或前胸。要想在狭小的空间和复杂的光线下抓拍出这样真实的瞬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而如果等到色狼收工后再动手,那你拍到的一定是全天下最无辜和坦然的脸。所以,联盟网站一直雷声大雨点小,“色狼照片曝光”版面里只看得到八个主贴和两张模糊不堪的照片。虽然有人担心网站会沦为恶意诽谤和传播色情的工具,但坚定的CasPar告诉记者“即使犯法也要办下去,因为网站符合正义”。

而近日,“功夫比基尼”案的水落石出是对色狼部队的又一个打击。自发的网络调查依然体现了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通过照片上的蛛丝马迹,智慧的群众不仅成功地确认了这些武校儿童们的身份,还揪出了拍照事件的幕后策划者,美国华裔武师燕高飞。但奇怪的是,燕声明自己的网站并非色情网站,而拍照片的初衷是为了介绍中国武校去美表演。他还说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同意下拍摄比基尼照片并不违法。据介绍,会中国功夫的比基尼女孩,这样的创意原型来自一款电脑游戏《生与死沙滩排球》,它非常符合美国人的审美趣味。如此一来,“文化差异”背了黑锅,相当于把责任一古脑推给了低级趣味的美国人民。如此高明的太极推手,在被曝光的色狼大案中实属罕见。目前,因为武校的女生们拒绝作证,美国FBI也无法对此事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不过,青年演员肖琼则勇敢得多。她在8月24日的一篇博客中,具名描述了某色狼导演要用角色作交换、睡她身子的龌龊之事。原本大伙并不指望演艺圈里能出什么贞女烈男,因为“先上床,再上戏”早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想当年,北影教授犯事,整出个“顺奸”的大词,老百姓到现在还没弄明白。而肖琼竟然如此不上道,敢把圈里面“挺美好的事”暴露在阳光下,这实在颇需要胆量。在榜样的力量下,另一个北漂演员呙丹也站出来,揭发该导演的猥琐面目。看来,狼友们今年流年不利,让讼棍们准备好的律师信恐怕要多备几份了。

论战, 新闻传媒 5:24 am

当食客到了饭店抱怨饭菜难吃时,厨师最噎人的话会是:“有本事你自己做啊!”不过罗永浩可不会被这样的话噎着。当他觉得新浪的名人博客没劲时,还真就抡起膀子自己搞了个“牛博网”,像模像样地当了老板,有了股东和编辑部(据交代,算他自己,暂时部里只有两人)。

牛博网的英文名“Bullog”起得颇有新意,读音和Blog接近,但却给原单词的首字母(罗永浩们的口头禅关键词,多和“傻”、“二”、“装”等搭配使用)注入了新的含义。Bull原本在英文里没什么好名声,说你是“瓷器店的公牛”(a bull in a china shop),那基本上等于大连话里的“血彪”了。但在汉语口语里,“牛”可是夸奖人的形容词,如果后面再加个“人”,那就算忝列为半神了。因此,顾名思义,罗永浩的牛博网就是“牛人写博客的地方”,以区别那些鱼虾混杂的大众博主。一般的博客门户网都会开放自由注册,以吸引点击和制造噱头为能事。而罗永浩的网站这个却矜持得很,需要经过推荐和审核才可加入,颇有名流俱乐部的派头。截止到目前,棚内方才供奉了三十多头大牛,其中不乏按摩乳、连岳和韩寒这样的著名牲口。

牛博网的初衷原是要革除时下博客网之流弊,驱除商业铜臭,建立言论自由的博客城邦共同体。但建站伊始,这个火药味十足的网络新生儿却已摆出了战斗的姿态,四处出击,面面树敌。“牛博”成了“牛搏”,只不过牛角所指的并非斗牛场上的红布,而是那些让老愤青所不齿的另一类牛人。因此,牛博网的入门手册上写得清清楚楚,必须达到“六个不能像”才能申请加入,其中包括李宇春、徐静蕾、郭敬明、潘石屹、孔庆东和洪晃。基本上除了韩寒、郑渊洁这样的主,新浪名人博客排行榜上大半被牛博网划为“黑五类”。罗永浩甚至还搞了一个栏目,专门搜刮看着不爽的网文,颇像当年揭批地富反革命时,把专政对象拉出来游街的架势。

比如,近日被猛批恶搞、被罗永浩誉为千古奇文的帖子是李阳老师的那篇《一个真正的伟人-俞敏洪》。印象中,李阳老师爱带着解放军战士去长城读音标,或领着学员在长安街上一边跑步一边用英文大喊“我热爱丢脸”。这次李阳老师却一改平日演讲的狂狷,以俞敏洪忠实粉丝的扮相出镜,每段对老俞言必称“伟人”,并“恨自己悟性太差,跟不上俞老师的智慧和步伐”,还宣称自己已在家中为俞敏洪的著作专门建立了书架。

罗永浩恶心这样的文章并不奇怪,因为按照他在搜狐访谈时的说法,俞和李一样,都靠极度商业化的英语培训发迹,但又都酷爱拿“理想主义”说事,还总自称为人民教育家(李阳老师的口号是“要让13亿人说英语”,而新东方则宣传“百年教育报国心”)。在罗永浩看来,赚钱不是罪恶,但立牌坊就让人受不了了。于是,他踹了旧东家,踹了新浪网,另起门户,靠着在新东方攒下的积蓄,办起了既费银子又得罪人的网站。罗永浩的理想主义还能燃烧多久?恐怕要等“牛博网”倒闭(像“敏思博客”一样)后,我们才能找到答案。

论战, 新闻传媒September 7, 2006 3:17 am

多亏了上海张学者的大力引荐和诸多网友的义务翻译,“欲望上海”的博主最近俨然成为了比特世界的新宠。不靠露乳房,摆S型,或性爱录音,仅仅用英语书面语就能让广大同胞内分泌紊乱,这种事情在华人网络上还是头一遭。事情的起因几乎不用赘述了:前帝国主义教师靠着英语霸权,不仅在上海滩睡了我们一茬又一茬的学生姑娘,还援引中国女孩们的口大肆嘲笑了本国男同胞的生理功能。这几乎比旧上海租界那个“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惹眼招牌更让大伙忍无可忍了,于是侠肝义胆的网友们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网络大追杀,誓死要驱除洋鬼,保护我们的姑娘,捍卫我们的长度。

那些驻华的外国记者可不是吃干饭的,能送“芙蓉姐姐”上《纽约时报》,就能把Chinabounder(“欲望上海”的博主ID)搞成国际事件。于是在9月1日,孩子们的受难日这天,CNN网站上赫然贴出了一篇“流氓外教遭到中国网络追杀”的报道。国内网民反应也相当迅速,仅仅是在第二天,一篇从DoNews传出的文章《从“美国主流媒体CNN力挺流氓外教”谈开去》立刻风靡各大论坛,并成功地引发了各路愤青的膝跳反应:“这还得了,洋鬼子们沆瀣一气了不是?”笔者历来不信编译过来的外电报道,于是找来CNN原文读,却根本找不到“力挺”的字样。CNN只是在报道的结尾,略带幽默的说网上至少还能找到一个Chinabounder的忠实粉丝,她是留学华裔,公开表示欣赏“欲望上海”的文风。但习惯用裤裆思考的热血青年才不管这些,“CNN报道某女孩力挺流氓外教”立刻被置换为“美国主流媒体力挺流氓外教”,并还能由此“说开去”。

当然,原贴作者还有另一个证据,那就是CNN的压题照片:“一个在网吧上网的中国男人抽着烟,把赤脚抬放在桌子上,从其面部表情来看,估计是在看一部A片”。作者还借题发挥,感慨说中国民工寂寞了只能在网吧里看欧美A片,而欧美人士却能不费吹灰之力来中国和学生少妇们翻云覆雨,“这种差别和对比显然是强烈的”。当时笔者读到此句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立刻点开CNN的链接,却发现那照片是从侧面拍的,那个爷们上网的仪态的确不雅,但电脑屏幕上一片白光。这作者竟能透过人物表情知道看的是A片,其修为实在骇人听闻。另据笔者观察,照片上的耳机挂在一边,若是看猛片,这“没有声音,再好的戏也出不来啊”?

CNN的报道其实有一个爆炸性的披露被我们忽视了,那就是根据电邮采访,Chinabounder承认自己并非一个自然人,而是由一个英国男人、一个澳大利亚女人、两个中国男人和一个日本女人组成的研究小组,他们希望用这种网络行为艺术的方式来考察中国网络用户的心理反应。也就是说,这个博客可能本身就是骗局,几千万中国网民成了他们试验室的小白鼠,他们扔一个小蚱蜢到笼子里,看白鼠们能不能以为这是小狗。结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心理实验的最先受骗者竟然是上海的心理学教授!或者,张教授也是这场网络闹剧的合谋者?

论战, 新闻传媒September 5, 2006 9:46 am

波谲云诡的互联网江湖似乎有条颠扑不破的规律:一旦不道德事件掺杂了美女因素,若再加上点政治正确的玩艺,那就会百试不爽地触动广大网民的G点。如果再配发一条“江湖追杀令”,那定能惹得论坛里旌旗猎猎,佐罗们“键”气如虹。

本周实属多事之秋,首先挨刀的是深陷“厕所门事件”的孟广美。她当时参加台湾中天台的一期访谈,原本是要介绍两岸娱乐界的种种差别,结果不知怎么扯到了厕所。于是她开始抱怨内地妇女如厕不关门,在大陆拍外景戏时只能就地解决,还说97年转播香港回归庆典时,天安门广场上的排水沟被改造成临时厕所,几百个白花花的屁股同时在半人高的篱笆后面此起彼伏。节目播出后,“李莫愁”的麻烦开始了。网友们开始将孟小姐关于大陆厕所的不敬言论昭告天下,并证据确凿地附上视频截图,更有好事者考证出她参演主持的影视节目和入股的公司名称,建议广大爱国同胞将其彻底封杀。一时间,中文论坛上又是风生水起,好不热闹。只是话说回来,一边网上衮衮诸公为大陆公厕打抱不平,一边还真不好意思咬定说孟广美是无中生有。如果哪位在内地没见过“山峦叠嶂”和“虫爬蝇飞”的WC,那还真只能怪自己阅历没孟小姐丰富。

无独有偶,另一个热炒的“博客门”也和红颜祸水脱不了干系。上海某外教建了一个博客,事无巨细地记录自己和中国女大学生们的罗曼史,炫耀自己如何同时周旋在众多女孩之间,甚至连床上缠绵也不吝笔墨。“女大学生”原本就是撩拨千万男性网民的清凉油,如果再加上“洋人性奴”这样的噱头,那简直就成了让人血脉喷张的蓝色小药丸。于是,上海某教授率先杀将出来,誓为全体中国男人雪耻。他开始频频接触媒体,在互联网网上公开发布“追杀令”,号召网民齐心协力揪出那个英国版西门庆。按理说,热衷于“一夜情”和“滥交”并非洋人的专利,很多国人同胞同样也深谙此道。为什么偏偏追杀风流外教就成了爱国的公益事业?或许,在众多道貌岸然的捕快的潜意识里,似乎还隐约透着不足为外人道的酸涩。当同胞看到中国姑娘挎着黑人老外时,这一点体现得尤其明显。

“人大极品男”是最近几天才从高校BBS传出来的热贴,作者通过第三者的角度,绘声绘色地记录了在开往西安的列车上,人大某硕士是如何整晚搭讪邻座女生的经过。原贴修辞丰富,语言夸张,几乎就让一个猥琐好色的当代大学生形象跃然纸上。作者为了证明自己并非信口雌黄,还在万字雄文的最后一行公布了事主的真名实姓。面对网上同学们的千夫所指,这位硕士同学据说百口莫辩,已经接近精神崩溃的边缘,并开始向法律人士申请援助。虽然诸多门户网站已经开始跟进报道此事,但其实重要的不是真相和名节。大家真正向往的是佐罗匿名行侠的快意;不同的是,佐罗画的Z代表姓名,我们画的Z代表“转载”。

论战, 历史-文化June 14, 2006 1:37 pm

足球从任何一个意义上看,都是一种现代宗教,因为它完全符合Ninian Smart对于宗教六个维度的概括:

# 体验性 - 看看球迷们在看台上欲颠欲狂,欲仙欲死的样子,你就知道足球是一种多么强烈的宗教体验,丝毫不亚于圣餐礼时圣灵进入血液时的快慰。

# 社会性 -足球的社会性体现在数以亿计的球迷和庞大的职业足球协会网络和联赛制度。

# 叙事性 -宗教体验是能够通过叙事来和后来人分享。这个维度在Smart以前的提法中没有,是后加的;足球显然也符合。看看CCTV5那个侃起球来唾沫横飞、激情飞扬的建宏、健翔就知道了。去了德国的三个解说在广告片中异口同声而又深情款款地讲:我爱世界杯!

# 教规性 - 宗教的教规在足球界也不缺,大主教是阿维兰热,众多祭司则是场上裁判,他们负责实行国际足联的各种dogma,其中包括足球的大小、场地草皮的厚度、越位的定义、禁区内不能冲撞无球的守门员等,无不是教规、教法的一部分。

# 伦理性 - 足球本身也深刻浸淫着伦理,激烈的身体对抗中实现的其实是集体之荣誉。进乌龙球者就属于背叛足球伦理中的恶劣典范,相当于叛教了。哥伦比亚的后卫就因为这个遭到了冲锋枪的射杀。而足球场上,对方队员倒地受伤,己方将球踢出边线,对方则在伤员处置完毕后将球权重新礼貌性的交回给己方,这些都属于一般性的道德规范。

# 仪式性 -通过大型的宗教仪式来不断重复宗教体验的获得,这在基督教、佛教等宗教中非常普遍。弥撒和法会都是例子。足球世界则通过全球性的世界杯,来让全体球迷陷入集体的时差错乱和精神癫狂中,完全可以比拟为基督教世界的宗教大会(synod)。

# 物质性 - 参加宗教的人士都能获得外化的物质体现。足球也不例外,球迷们披上所热爱球队的球衣,在脸上涂抹上所在国家的国旗,立刻就能获得身份感。而所谓的挂靴则是足球专职从业人员进一步物质化的例证。

大家可能会奇怪:既然把足球比成一种宗教,那上帝(God)是谁?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宗教都有上帝这一概念,著名的特例当然是印度教和佛教。印度教中的Vishnu只是主神之一,而且经常幻化成为各种形象,民间英雄Rama据信就为Vishnu的Reincarnation。一神教并不一定就是比多神教高级的宗教形态,但可以肯定的是足球是一种多神教。贝利、马拉多拉、巴斯滕、巴乔、巴蒂斯图塔、罗纳尔多、卡卡应该在不同时期都被“足球大神” 们附过体。

阐述到这里,我们很容易对中国足球的落后原因萌发出新的看法。的确,中国是一个缺乏非世俗化的宗教热情的国度,这样一个庞大的民族却没有普遍的宗教,这是人类文明史上很稀奇的事情。宗教情怀的缺失,决定了我们在足球这个宗教上还属于茹毛饮血的异端(pagan),从亚洲二流滑向三流中下实属常情。第一次参加世界杯的中国队在和巴西队踢完惨不忍睹的比赛后,队长马明宇兴奋的脱下球衣,奔向自己在巴西队的偶像请求交换球衣,却遭到对方冷冷的拒绝。昨天踢完克罗地亚的巴西队却是主动热情的与对方交换球衣,足以看出同是失败者,中国足球队是多么受人鄙视。

正是因为中国足球人没有从宗教的维度来体验足球这种东西,所以他们永远无法进步,只会退步。男足的爷们不为上帝踢球,不为伦理道德踢球,不为职业荣誉感踢球,只为金钱踢球,只为自己踢球。从黑哨到假球到赌球,当中国球迷花了七八年时间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国内足球联赛就成为了无人理睬的弃妇。想当年我读高中那会(94-97年),买张《体坛周报》都跟抢金子似的,一般卖报点都会专门做个牌子,星期四就拿出来:《体坛周报》已售完。下完晚自习,各色人等就飞奔到小卖部,看十点钟《体育新闻》对本周甲A、甲B的报道。那时诸如北京国安、宿茂臻、升降级都是让我们热血沸腾的字眼。

可现如今,甲级联赛升级成了中超,几万人看球的盛大场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央台不再转播任何国内联赛,地方台的转播镜头上,能看到的只是大片大片的空座。即使是足球名城大连,实德的比赛也没有人看,无奈之下把主场从租金昂贵的奥林匹克体育场迁到金州,甚至开着大巴车在学校免费拉学生去看,十元一张可以坐最好的座位,可是又怎么样呢?依然没有人鸟中国的足球。

英国足球队号称上帝与他们同在,巴西的足球桑巴已经成为了这个南美发展中国家的精神支柱。这些足球强国带着宗教般的热忱从事这个运动,大力神杯成为了他们的Holy Grail,有的球员进球后立刻匍地祷告。如果我们也能上升到宗教的高度搞足球,这个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运动在中国才会有希望。

这不仅仅是说中国的那些男足运动员,也包括我们的球迷。有人拿日本踢澳大利亚来举例子,当澳大利亚最后八分钟连进三球反超的时候,有的中国丫头竟然身着内衣的跳将出来,跺脚欢呼。我们的思维进路很原始,也很诡异,基本上只要一遇到“反日”和“足球”就能体现出异常的集体亢奋,毫无民族球迷的皈依感可言。

最后补记上次世界杯的一件趣事。那时是2002年,我还在读研究生。两个研究生公寓中间夹着的是留学生公寓,其中自然以韩国学生居多。韩日世界杯就成为了韩国足球的ordination大典,太极虎们体现出了令人肃然起敬的宗教狂热。尽管每个寝室都有电视,但韩国留学生看球从来都是群集在电视厅,而且会携带锣鼓等重型设备。进球后,他们会有节奏的chanting,那种动静几乎是会让方圆两里都能听见。可是当他们还不满意;进入16强后,添加了“游行”仪式:多半是二十多人的方阵,有男有女,携带大鼓,各司其职、节奏明确的大喊大叫。

终于,到了八强赛,当韩国淘汰了意大利的那个夜晚,大学生球迷愤怒了!这些看着“意甲”长大的中国学生在韩国留学生的校内游行结束后,愤怒的聚集在十四层楼高的留学生公寓下议论纷纷。当有了几百人的规模后,开始有中国学生提议喊起了口号:韩国人,无耻!韩国人,无耻!当时的场景,如果让意大利人看到,不知是否会被我国球迷的国际主义精神感动得鼻涕乱淌。

在喊了几十分钟的“韩国无耻”后,各路真真假假的中国籍意大利球迷开始商量如何把示威升级。有人试图堵住大门不让韩国mm进去,有人则提议冲进由汉奸把守的大门,进入楼内痛殴韩国人。最后愤怒的韩国学生隔着玻璃与中国学生对峙,战斗一触即发,还好校保卫处及时赶到。于是大家纷纷作鸟兽散。

政治就是扯蛋, 论战May 25, 2006 1:46 pm

我一直不愿意介入到这件事情的评论中,因为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件比我们想象中更加私人的事情,局外人的立场和批评的尺度实在是很容易剑走偏锋。

生活从来就不是单纯由思想来组成的,我们对郭的了解很多时候只是停留在外电报道的基础上,他的公开信显然诉诸pathos更加多一些。这很奏效,几乎引起了全体互联网的公愤。他那让人挥之不去的受害者形象立刻让我们闪电般想起了“叛徒”:是啊,余和王背叛了一项伟大的事业(用原话来说,是从背后狠狠的插了好几刀)。

但是问题在于,王余和朱对现有体制的共同对抗和批评并不意味着他们需要时刻被捆绑在一起。用团结来掩盖彼此的根本分歧,这并不是好办法。宪章运动中不也分化为moral force和physical force嘛,王坦承自己对郭思想的不认同这其实正好凸现了不同政见者本身也可以相互政见不同。这不是什么道德或者道义的问题。仔细观察一下近两年的维权就能知道这种道路的差异。郭高等人几乎活跃在所有能火山爆发的场合,他们是进攻性的,而王余除了偶尔有口头的声援,并没有过多的参与维权。这种分歧早就出现,只是通过布什接见才公开激化。这种分裂是在所难免的,因为这种基于共同敌人的同盟基础实在是很脆弱。道不同不相为谋,非常正常,尤其是当维权越来越和民运界限模糊的时候。

王余失分的其实并不在道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方法,修辞学中要想说服别人,可以诉诸于:logos, ethos, pathos。王余最大的失策其实反而是ethos(ethics)。

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从王余各自的公开信(尤其是王)可以看到,他们的修辞从logos上讲雄辩依旧,绝非郭高可比,但他们却忽视了和读者建立一种值得信赖的关系,而读者-作者关系正是ethos强调的。普通中国读者从王的公开信中几乎可以立刻的感觉到一种疏离感,因为作者默认的读者是和他们有共同教徒身份或对基督教有属灵的人群,而这些在我们身边其实绝对属于少数。从反复使用“主内弟兄”等中文基督教界的术语开始,他们就把自己筑进了一堵墙里,而让读者很难代入到他们的说理当中。这种语言措辞的进路并不能让他们变得更加“基督徒”,反而让读者平白无故的对作者居高临下的圣徒姿态平生厌恶。他们的reasoning反而变得次要了,人们似乎闭上眼睛就能想象他们抱团祈祷,驱除异己的党同伐异之态。

而真正的基督徒是内心的基督徒,并非语言的基督徒。基督徒自然有自己的terminology,但绝对应该区分场合,不能不分读者和时间就使用布道的语言。神学博士马丁路德金只是用最朴实的非宗教语言就唤起了美国民众。无法想象他用布道词来做“我有一个梦”这样的演说。同样,布什的讲话也许会在结尾提起上帝,但他一定会意识到非基督徒的感受。余和布的访谈文字记录让我有一种感受:那就是新教徒迫不及待的提到神迹、祷告、属灵等字眼,掩盖自己对真正基督教精神理解肤浅的焦虑。我接触的那些家庭教会的成员都不会用余和王的口吻说话的,内心的平静是圣灵在作用的表现。

当然,我不奢望一个刚刚入会几年的新教徒能够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但如我所说,他们需要改变的还很多。为上帝服务和为民众维权,并没有太矛盾的地方。

论战, 电影评论February 16, 2006 11:39 pm

很难想象在她同一年的三部作品中,已然大红大紫的Keira Knightley会同时扮演《傲慢与偏见》中那个美艳优雅的Elizabeth和动作片《Domino》中那个满嘴脏话的Domino Harvey。

《Domino》被国内翻译成《红粉保镖》,这实在是大大的谬误。事实上,Domino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不是什么 Safeguard,而是一种非常边缘和刺激的工作,叫Bounty Hunter。这些赏金猎手是生活在在黑白两道之间的冒险家,他们会带着准军事装备,帮助顾客夺回损失的财产或者帮助法庭抓回逃跑的嫌疑人。作为血酬,他们可以得到大约10%的Finder Fee。

Domino Harvey是真有其人,而且电影的前大半基本上真实反映了她特立独行的一生。经考证,Domino的父亲是著名演员,母亲则是模特。童年丧父后,跟随母亲该嫁给了一位富商,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她从小就生性叛逆,被四所贵族寄宿学校开除,然后开始习武。在加入Bounty Hunter的行业之前,她从事过很多稀奇古怪的行业,比如做过DJ,当过模特,开过夜总会,甚至还当过义务消防员。她因为身手敏捷并熟悉各种枪械,加入 Bounty Hunter的组织后很快声名大噪。她于是在12年前,把自己的传奇故事高价卖给了著名的好莱坞动作片导演Tony Scott,她因此得到了26万美元的报酬。

这部片子几经波折,换了四五个编剧,最后终于在2004年开拍,用2百万美元的片酬签下了如日中天的 Knightley,而整部电影的制作成本也高达5000万美金,几乎比中国最贵的电影《无极》还高。但是所不同的是,《无极》拍了三年,《Domino》只拍了六十一天。在整个拍摄过程中,Domino Harvey本人都亲临现场进行指导,教授Knightley如何扮酷。电影的情节被写得异常离奇,Bounty Hunter被卷入了FBI,赌场老板和黑手党之间的三角关系中,其复杂程度可以与Scott的另一部电影《间谍游戏》相媲美了。但最震慑人心的反而不是 Scott精美的构图和色彩,而是无所不用其极的蒙太奇切换。稍不留神,你就会被Domino那跳跃性的叙事弄懵。少不了的自然是枪战、爆炸,但电影的内核中还点缀着白血病儿童和阿富汗难民的动人故事。但总的来说,从IMDB的评分来看,该电影的口碑不好,因为其故事的剪辑和画面的切换实在是太另类了。

回到主人公本人的真实经历,其传奇程度丝毫不输给电影本身。Domino曾经帮助捉拿过20多位逃犯,其中五六次的确出现过电影中的枪战场景。但主宰她生命最多的,并不是短枪、双节辊或者金鱼,而是毒品。她从十几岁就开始吸毒,当Bounty Hunter给了她更多接触毒品的机会。后来她富裕的母亲多次送她去戒毒所,最近一次是在夏威夷,呆了一年半才出来,但24小时不到就故态重萌。

更加传奇的还在后面。2004年底该影片杀青后,Domino还出席过庆功宴,但在2005年她被发现贩卖毒品。如果罪名成立,将入狱10年。而此时,各大媒体也对她进行了各种不实报道,最让她气氛的是说她搞同性恋。她在交了1百万美元的保释金后被软禁在家中,等待出庭受审。而离奇的是,在2005年6月27日,Domino被保姆发现暴毙于家中的浴缸里。尸检结果还没有权威的说法,但大家都怀疑她最后是死于毒品过量。导演Scott为了纪念她,又对电影的片尾进行了修改,并加入了她的真实照片。而观众也可以在结尾处听到她本人演唱的片尾曲。据说她死前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自己当年做Bounty Hunter的搭档Ed,一起回忆那出生入死的三年。

后来,一个朋友为她短暂的一生做了如下结语:”I think as the song goes, she was looking for love in all the wrong places. Another lost soul who couldn’t find her way.”

愿她安息

论战, 历史-文化February 11, 2006 11:43 pm

读过鸵鸟和Flyingpku的对话,深深折服,为这次漫画事件提供了非常有益的补充。其中提到了伊斯兰教中天堂里许诺72处女的问题。鸵鸟的观点是,这种细枝末节的考证并无意义,本身是无聊的,是在亵渎先知。但事实上,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根本的问题,并不是转移讨论重点的浅薄考证。

这些天在很仔细的阅读一本西方比较经典的伊斯兰教入门书籍: “Islam: Its Meaning and Message”。编者Khurshid Abmad教授是英国伊斯兰基金会的主席,该书的权威性可见一斑。书是一位巴基斯坦的朋友送给我的,却一直没时间看。读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深的体会,那就是伊斯兰教的精髓在于Islam一词的意义。Islam来自aslama,意思是把自己献给真神 (the act of resignation to God)。和基督教传统中的契约关系不同,穆斯林的终极意义在于毫无保留的将自我交托给真神。

对于穆斯林来说,为了捍卫安拉而杀死异教徒,是一件非常重要和光荣的使命。而且对于穆斯林们来说,“烈士”(martyr) 是一个非常具有诱惑性的头衔,因为根据古兰经的说法,为安拉战斗而死就意味着可以以烈士的身份直接进入天堂。而和任何宗教一样,这里面都会充满了广告的宣传,从而为世俗化的终极关怀提供传播基础,这其实也解释了为什么第一个世纪基督教能够在罗马的中下层平民中迅速传播。基督教中以前也有martyr的说法和相应承诺,不过那种十字军东征时期的说词大部分已经失去了群众基础。而对于那些极端伊斯兰组织在招募人肉炸弹的时候,最能打动人心的许诺自然是“为安拉而死( 即参加Jihad,圣战)->烈士->天堂”。

我们在这里姑且不谈天堂的处女问题,但即使再纯洁的教徒,对于升入天堂这个问题上都是具有功利主义的。这不是在玷污真主或者其他信徒,这是事实。信耶稣就可以得救,这是当时最便捷的方法,无需提供昂贵的祭祀,所以基督教成为主宰势力。为安拉而死就可以升入天堂,无需考虑你的社会地位和从前的功过,这也是足够诱人的条件。因此很多人弹赴死之慷慨,很多斩首执行者之凛然,都可以从这一点找到注脚。

这说明,讨论天堂的许诺,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信宗教却没有天堂可以上,你可以看看教徒一定会锐减。那么为什么要讨论处女以及人数问题呢?因为这说明了伊斯兰教的一个特点:其对 sensual pleasure的注重,以及强烈的sex-positive。这一点,和佛教以及基督教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么,关于72处女的说法又有何出处呢?

古兰经本身没有提到处女一说,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另一部记录穆罕默德的言行的经典著作Hadith中却有清楚的说明:

Book of Sunah (volume IV, chapters on The Features of Paradise as described by the Messenger of Allah, chapter 21, About the Smallest Reward for the People of Paradise. The same hadith is also quoted by Ibn Kathir in his Koranic commentary (Tafsir) of Surah Al-Rahman:

“The Prophet Muhammad was heard saying: ‘The smallest reward for the people of paradise is an abode where there are 80,000 servants and 72 wives, over which stands a dome decorated with pearls, aquamarine, and ruby, as wide as the distance from Al-Jabiyah [a Damascus suburb] to Sana’a [Yemen].”

换而言之,“72处女”说不过是一种提喻(synecdoche)的修辞手法,它描述了天堂注重肉欲享受的特征。伊斯兰神学家Al-Suyuti (卒于 1505)的描写甚至更加充满情色的味道:

“Each time we sleep with a houri we find her virgin. Besides, the penis of the Elected never softens. The erection is eternal; the sensation that you feel each time you make love is utterly delicious and out of this world and were you to experience it in this world you would faint. Each chosen one [ie Muslim] will marry seventy [sic] houris, besides the women he married on earth, and all will have appetising vaginas.”

尼采憎恨基督教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性在这里变成了一种不洁的污秽。宗教的神职人员甚至要发下独身的重誓。鸵鸟之所以认为72处女说是一种荒诞的侮辱,大概也是站在基督教的道德立场上来看问题。但其实在伊斯兰教里面,性(甚至滥性)在天堂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是真主给烈士们回报中的最小的一部分,而且只有烈士可以得到处女,其他穆斯林得到的是dark-eyed damsels。此处的出处见下文:

Koran sura 56 verses 12 -40 ; sura 55 verses 54-56 ; sura 76 verses 12-22. I shall quote the celebrated Penguin translation by NJ Dawood of sura 56 verses 12- 39: “They shall recline on jewelled couches face to face, and there shall wait on them immortal youths with bowls and ewers and a cup of purest wine (that will neither pain their heads nor take away their reason); with fruits of their own choice and flesh of fowls that they relish. And theirs shall be the dark-eyed houris, chaste as hidden pearls: a guerdon for their deeds… We created the houris and made them virgins, loving companions for those on the right hand…”

但是这种说法正遭到了学者们的质疑。一些伊斯兰学者开始怀疑,阿拉伯词 Abkarun被翻译成 virgins属于误译,古兰经中并没有处女人数的说明,因此这里面的virgin是angel,而这也和穆罕默德当年收到基督教绘画艺术的天堂描绘有关。Christoph Luxenberg的德文著作Die Syro-Aramaische Lesart des Koran中就有详细的考证。他认为,在古兰经从古叙利亚语过度到古阿拉伯语的过程中,很多暧昧不清的语句被删除或者误译。比如古兰经中处女的许诺很可能就是”white raisins” of “crystal clarity”。

如果这一观点得到确认,将是伊斯兰研究中的最重大发现。限于时间的关系,我无法继续转述此中内容,希望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继续往下阅读英国著名报纸The Guardin的文章Virgins? What Virgins?

附录:

鸵鸟的回帖 KGB的回帖

论战, 历史-文化, 新闻传媒February 7, 2006 11:50 pm

在展开冗长的辩论之前,很有必要将漫画事件的来龙去脉重新进行梳理,因为绝大多数中国读者都是没有耐心来一篇篇读完海外媒体用英语写的分析评论的。

◆ 关于刊登漫画的背景 ◆

这次名声大噪的报纸名字叫做Jyllands-Posten,这是一家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私人报纸,其出版自由享受丹麦法律的保护。其观点偏向于保守,是该国的一份主流报纸。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05年9月17日,丹麦的另一家报纸Politiken刊登了题目为 “Deep Fear of Criticism of Islam”。这篇文章谈及了作家Kåre Bluitgen最近遇到的麻烦:Bluitgen写了一部儿童读物,内容是介绍伊斯兰教和穆罕默德的生平,他需要一些关于穆罕默德的插图画,但是自己找的三个漫画家都不约而同地拒绝了这个请求,理由是担心遭到伊斯兰极端分子的报复。去年的11月份,荷兰的著名电影人Theo van Gogh(荷兰画家梵高的亲戚)即因为自己的电影触怒了穆斯林而遭到残忍谋杀(关于这一系列事件,容我后文细表)。

2005年9月30日,Jyllands-Posten的文化版主编Flemming Rose针对性地约请40多位艺术家就穆罕穆德的形象问题进行座谈,发表了题为”The face of Muhammad”的文章,并召集本报社内12位漫画家进行集体创作,用一版的篇幅刊登了这12幅漫画。在文章中,Rose评论道:

The modern, secular society is rejected by some Muslims. They demand a special position, insisting on special consideration of their own religious feelings. It is incompatible with contemporary democracy and freedom of speech, where you must be ready to put up with insults, mockery and ridicule. It is certainly not always equally attractive and nice to look at, and it does not mean that religious feelings should be made fun of at any price, but that is less important in this context. […] we are on our way to a slippery slope where no-one can tell how the self-censorship will end. That is why Morgenavisen Jyllands-Posten has invited members of the Danish editorial cartoonists union to draw Muhammad as they see him. […]

[参考译文] 一些穆斯林抵制现代的世俗社会。他们要求取得特殊地位,坚持要求人们对他们的宗教感情进行特殊考虑。这是不相容于当代民主和言论论自由的,因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你必须准备好容忍侮辱、嘲笑和讽刺。当然,这不是意味着宗教感情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遭到嘲弄,但是在目前的情境下,这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走在一个湿滑的山坡上,没有人能告诉我们这种自我言论管制如何才能结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Morgenavisen Jyllands日报要邀请丹麦的社论漫画家一起来画出它们眼中的穆罕默德。

漫画刚一登出来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只有哥本哈根发生了为数几千人的和平抗议。但是到了11月份,一些欧洲报纸开始重新刊发这些漫画,表示支持这种言论自由的表达。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并导致了诸多伊斯兰教国家的暴力抗议活动,其中包括携带武器游行、抵制欧洲商品、攻击基督徒定居点、焚烧叙利亚的丹麦大使馆等等。

所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漫画风波并不是一次跨文化交际中的“误会”,而是欧洲部分新闻出版人士和艺术家们有意识地联合起来,对那种自我言论审查制度 (self-censorship) 进行一次反击,对极端伊斯兰教徒动辄用死亡追杀令来威胁批评人士进行一次抗议,对民主法制下言论自由和宗教包容的尺度进行再一次检验。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本次事件的性质。

◆ 关于伊斯兰的偶像崇拜禁忌 ◆

首先要廓清的一些误区是,Qur’ an中并没有明确禁止绘画,它只是不主张进行偶像崇拜(idolatry)。而在Hadith中,才出现了明确禁止用图画方式来表现圣人的规定(这些圣人不仅包括穆罕默德,也指耶稣和亚伯拉罕这样的先知)。

但是不同的穆斯林社群对于绘画作品 (pictorial representation) 的尺度是不同的。当年奥斯曼帝国的逊尼派穆斯林甚至公开支持过画家和漫画家进行创作。从中世纪到现在,不论是基督教社群和伊斯兰教社群,都有大量的关于穆罕默德的绘画作品流传至今。但是出于禁忌的考虑,有些作品中的穆罕默德都带着面纱或者脸部细节干脆省略。

所以,漫画事件所违逆的并非是“禁止用绘画形式表现先知”或者“禁止偶像崇拜”,而是其漫画本身的内容具有讽刺性,对穆罕默德表现了一种宗教亵渎。如果仔细研究这十二幅漫画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只有少数几幅是表现了穆罕默德本人,大部分只是普通的伊斯兰教题材漫画。其中最让穆斯林愤慨的有两张,一个是穆罕默德从云端对那些等着上天堂的烈士摆手,说“这里的处女已经不够用了”;另一张则是穆罕默德带着阿拉伯头巾,上面露出炸弹的导火索。前者显然是暗指那些原教旨主义者前赴后继,进行人肉炸弹袭击所信奉的宗教许诺:为安拉而战是上天堂的捷径,而且死后可以和不止一个的处女结婚。后者则干脆暗示了穆罕默德本人的狭隘教义和恐怖主义的天然联系,而穆罕默德本人又是全体穆斯林的代表,所以这更进一步指责了恐怖主义的根源。

必须承认,这是一种offensive sarcasm,这一点即使是漫画的始作俑者也不会否认,激起绝大多数穆斯林的反感和抗议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但问题是:1)讽刺所折射的背景是否值得穆斯林社群进行反思?2)漫画制造者是否需要道歉或者接受法律的制裁?

◆ 穆罕默德批评不得?◆

为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第一个问题,我们不妨看看下面这些事实。

1989年印度裔英国作家出版了自己的第三部小说《撒旦诗篇》,因为其中提到了默罕穆德的生平并有不敬之处,于是被精神领袖霍梅尼判处死刑,遭到死亡追杀。虽然拉什迪已经澄清并道歉,但至今依然在保镖的陪同下,过着隐秘的生活来逃避恐怖威胁。随后几年,《撒旦诗篇》的日文译者Hitoshi Igarashi在其任教的校园被人用匕首捅死,《撒旦诗篇》的意大利文翻译Ettore Capriolo在米兰遭到暴打并被人用匕首捅死,《撒旦诗篇》的挪威出版商William Nygaard在奥斯陆家中遭到枪杀,重伤后侥幸获救,《撒旦诗篇》的土耳其语译者Aziz Nesin在一次抗议中,所住酒店遭到焚毁,37人罹难。

2002年,尼日尼亚的一家报纸因为在关于世界小姐选美比赛的社论中提到穆罕默德而引发骚乱,首都逾200人被杀。2004年11月2日,荷兰电影人Theo van Gogh因为一部有争议的电影submission被伊斯兰极端分子谋杀,当时他身中8枪,喉管被割开,胸口被插了两把匕首,其中一个还留有一份抗议纸条。

应该说,绝大多数穆斯林都是爱好和平的非暴力信徒。但是近半个世纪的中东冲突,和与此有关的流血事件,似乎给人们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拒绝世俗化的穆斯林社群,比其它宗教的信仰者,更加容易选择极端的暴力方式来处理文化冲突。虽然跨文化交际中的基本准则是相互尊重,但是人们对穆斯林的偏见和歧视很多是其内部的狂热信仰者自身造成的。甚至从伊斯兰教国家内部也传来这种反思的声音。

在漫画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约旦的一家报纸Shihan刊登了编辑Jihad Momeni执笔的社论,其中问到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究竟是谁伤害伊斯兰教更多?是一个按照别人描述画出先知模样的外国人,还是一个绑着炸弹去安曼的平民婚礼上进行自杀式袭击的穆斯林?”(注:该作者立刻遭到了解职和逮捕,但随即又被释放。)欧洲的一些穆斯林也欢迎媒体刊登这些漫画,认为这样可以促进问题的讨论和解决,并指出在阿拉伯国家的媒体上,公开发表诋毁丑化犹太人或以色列人的卡通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为了进行比较,以证明我说“部分穆斯林,比其它宗教的信仰者,更加容易选择极端的暴力方式来处理文化冲突”并非妄言,我们可以看看基督教国家是如何处理“亵渎神灵”(blasphemy)的事件的。

据Brussels Journal的报道,在漫画事件出现后,一个年轻的穆斯林移民在布鲁塞尔公开散布一幅绘有圣玛丽裸露乳房的宣传画。虽然这一挑衅行为招来了部分天主教教徒的抗议,但至少他不用担心会被当街杀死。

1987年,美国的一个著名摄影家Andres Serrano展示了一幅题为“Piss Christ”的作品,其中把十字架浸泡在自己的尿液中。该艺术家接受联邦政府名下的基金会资助,虽然由美国议员对此表示了强烈愤怒,但此艺术家依然我行我素。

在丹麦,艺术家们经常就耶稣和其它宗教人物形象进行创作,其中不乏渎神的作品。比如1984年一个名叫Jens Jorgen Thorsen的丹麦艺术家就在火车站的墙壁上绘了一幅裸体耶稣,并赫然画出了耶稣勃起的阳具。1992年,同样是这个人,导演了一部电影,表现了耶稣性乱的一面。虽然这些极端做法招来了公众的抗议,但是他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指控和人身伤害。

尊重信仰自由的确是我们这个社会道德伦理不可或缺的一个基石,但这不意味着人们不可以对这个宗教的某些方面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当欧洲的艺术家和作家们有意识的躲避伊斯兰教题材的创作时,他们高举的政治正确背后其实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对伊斯兰教的尊敬,而更多的是出于对《撒旦诗篇》作者和译者们的唇亡齿寒。如果仅仅因为一组漫画就被指责为“文化恐怖主义”,就要引来全体穆斯林社会的政治抗议,就要给作者或画家招来杀身之祸,那么这种以后对伊斯兰教的self-censorship就更多的是对暴力恫吓的妥协,而不是对相互尊重原则的接受。更何况,那些漫画中所讽刺的内容虽然会引来穆斯林的不快,但并非空穴来风地诽谤,很多批评都是刺中要害的,揭示了现代化的世俗世界中穆斯林社群日益边缘化的现实。

尊重是赢得的,不是乞讨来的,也不是恫吓来的。

◆ 谁在推行双重标准 ◆

在这场辩论中,双方常提到的一个词就是“双重标准”。KGB也提到,西方国家立法禁止散布同情纳粹、否认犹太人大屠杀的言论,美国也对种族言论有严格控制尺度。如果说是言论自由,表达自由,那为什么偏偏纵容这些亵渎伊斯兰教的漫画,却保护黑人和犹太人呢?这种argument非常有市场,中东的一家报纸更是以此为核心画出了一组漫画来反唇相讥。

在就言论自由的法律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之前,不妨先看看穆斯林社群内部有没有推行双重标准。在《时代》杂志的一篇报道中,援引了德国Die Welt报的编辑的话说,“我真不理解他们的小题大做。阿拉伯电视台经常播放斩首的电视录相,并上演一些关于犹太拉比的血腥仪式。我们这里看到的正是双重标准,而记者的职责就是要去揭露它们。”2004年法国禁止在学校佩带任何宗教标志物(如面纱),这引来了很多穆斯林人士的激烈反对,要求保护他们的宗教自由,但是当谈到目前恐怖组织网站上散布的对欧洲公民的死亡威胁时,法国一位穆斯林委员会的教徒则说,“He who sows the wind reaps a tempest”。1月30日,荷枪实弹的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强行关闭了欧盟的办公室。2月4日,在抗议的最高潮,叙利亚的抗议人群焚烧了大马士革的大使馆。而目前的报道显示,叙利亚政府纵容了这次严重的暴力行动,而内政部部长引咎辞职也说明了这一问题。而伊朗报纸则将举办漫画比赛,来丑化犹太人大屠杀,以此来报复西方。

可见在部分伊斯兰教国家,它们自己就不懂得尊重别的宗教、民族和文化,甚至连政府高官都多次放话,说奥斯威辛是子虚乌有。而一旦别人稍微冒犯了他们的先知,就立刻用最野蛮的方法进行报复,而不是进行理性的辩论或者反思,这说明它们本身就是双重标准的推行者。

那么,这次欧洲和美国一些媒体转发散布讽刺穆罕默德的漫画,是不是证明西方在推行双重标准呢?我认为首先应该认识到多重价值观的存在。偏右的报纸刊登muslim-phobia 的言论不足为奇,偏左的报纸主张回避对伊斯兰教的批评也在情理之中。他们所推行的双重标准是其自身立场造成的偏见,你无法要求公民社会的所有新闻出版机构都站在绝对超然中立的角度来发言。

个别报纸的双重标准并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真正关键的反而是这些国家的法律是不是体现出了反伊斯兰教的双重标准。KGB认为我谈法律问题是钻牛角尖,我并不这么看。

丹麦本国的刑法第140条明确规定了blasphemy这条罪。但是,上一次因此获罪的案件是发生在1938年。七十多年中,丹麦未用blasphemy控告过任何人,即使1922年被定罪的那人也随即被赦免。该国刑法的第266条B款则“prohibits expressions that threaten, deride or degrade on the grounds of race, colour, national or ethnic origin, belief or sexual orientation”。但同样,从未有人因为发表冒犯宗教的言论而获罪。在2005年3月,奥地利作家Gerhard Haderer发表了一本羞辱诋毁耶稣的书“The Life of Jesus”,其中将耶稣描写成一个吸毒者。他在希腊接受了审判并因为blasphemy被判处六个月监禁,但随后刑期被撤销。美国的例子也有一些。除了上面提到的“Piss Jesus”之外,电影《耶稣最后的诱惑》也触犯了宗教人士的众怒。但是作者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因此,在言论自由和冒犯宗教出现冲突的时候,即使那些定有blasphemy罪名的国家也对启动这一司法程序慎之又慎,即使定罪也全部不予执行。这说明在从启蒙运动时期就已经完成了政教分离的西方国家,更多的时候是用法律来捍卫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而不是站在宗教卫道士一边。这种立场在当代民主国家是始终一贯的。如果表现耶稣性交的公映电影都不需要承担渎神的法律问责,凭什么就要将讽刺穆罕默德的漫画作家送上法庭?如果丹麦政府这么做了,这反而体现了双重标准。所以,面对丹麦国内伊斯兰教团体要求将用法律来审判漫画家的呼吁,丹麦的检查官坚定地予以拒绝,并中止了警察部门的调查,认定这家报社的做法不构成blasphemy,无需启动司法程序。

◆ 法律该保障什么样的言论自由 ◆

这不是一个因漫画事件而引发的新问题。实际上,言论自由的尺度早就成为了大家争论的焦点。著名的焚烧星条旗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最后站在了言论自由的一边,尽管焚烧国旗的确是像丑化默罕穆德一样“侮辱”并“伤害”了很多人。但法官认定,宪法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包括这种焚烧国旗的非言语行为,而由此对国家尊严的伤害不属于保护的范畴。但是,对于某些3K党极端分子焚烧十字架的做法则换来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这种非言语行为虽然同样是焚烧,但是却冒犯了黑人,让他们联想起当年3K党臭名昭著的迫害史,所以予以禁止,不保护这种种族言论的自由。

因此,法律从来不是无原则的保护所有言论的自由,那么是不是只应该遵循KGB所说的“不伤害原则”呢?我觉得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因为法庭在认定“伤害及其程度”的时候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尤其是那些无法衡量的精神伤害。本期的布什又成为了The New Yoker的漫画主人公,这次他的SOTU遭到了美国民众的猛烈抨击,漫画家丑化他的方式是给他装上了驴的耳朵。这不是布什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成为公开的笑柄。会不会对他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肯定会有,但是否就应该起诉那个漫画家呢?肯定不会,至少在美国不会,因为公开的政治人物在传统上就应该容忍被嘲笑和谩骂。

一些人批评西方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是虚伪的,因为这些豁免言论自由的法律只保护犹太人 (如德国的Holocaust denial) 和黑人 (如美国的Hate speech),但却对穆斯林所受的辱骂熟视无睹。这一点未免有失公允,因为西方国家的法律通常对于世俗事务(如种族伦理)和纯宗教事务做了严格的区分。犹太人屠杀和种族歧视等言论之所以需要限制,是因为它们属于世俗的领域;而用漫画的方式来讽刺宗教的先知,这是宗教领域的,它不能构成法律干预言论自由的基础。同样,那些威胁到国家安全、煽动暴乱、诽谤中伤或者纯粹的种族言论也无法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得到保护。但即使法律干预了这些言论,请注意,按照大部分西方国家的做法,他们通常是采取温和的容忍态度,并不会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除非这些言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这些道理,在政教分离、政治开明的民主国家都很容易讲通,也容易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但是一些极端的穆斯林在接受西方媒体采访的时候,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把我刚才长篇累牍关于言论自由适用领域的论述击得粉碎:“去你的什么狗屁西方民主,这些对我们穆斯林根本不管用,我们认的是Qur’an。”这自然就涉及到下一个问题:

◆ 神法的世俗效力和统治疆域 ◆

抱歉,我们再一次回到法律的问题,但这次要谈的是神法,对基督教来说那是《十戒》,对于伊斯兰教来说则是基于Qur’an和Hadith的教法(Sharia)。从启蒙运动中萌发出的言论自由不仅不见容于伊斯兰教,就连基督教也视之为忤逆。但连16世纪的亨利八世都敢违反《十戒》娶兄嫂,可见这些神法的效力早就已经丧失殆尽。但是对于伊斯兰教国家来说,这又是一码事。

Sharia对宗教和世俗领域的种种行为都进行了法律规定,比如众所周知的偷东西要砍手,女人犯了奸淫要被石头砸死,冒犯真主或者先知一旦确认则肯定是死刑,比如霍梅尼对拉什迪进行的缺席审判。但在现代以伊斯兰教为主体的国家,Sharia的效力和适用面是非常不同的,在那些世俗如埃及的国家里,偷东西肯定是不会被砍手的,而在伊朗、沙特和当年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Sharia就是一切的法律,宗教法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宗教警察可以当众鞭打行为不端的妇女。对于宗教法庭的判决,其认定的效力也很不一样,比如霍梅尼对拉什迪的死刑判决就遭到了英国穆斯林的反对,他们认为拉什迪应该接受英国世俗法庭的审判才对。

对于穆斯林们来说,所有的法律和生活最后都应该服从一个终极的原则,那就是更好的按照安拉和默罕穆德的教诲来生活,言论自由的边界就是不能亵渎真神。在这一套信仰价值体系下,那些漫画家或者拉什迪们无疑是该死的。但是如果完全无视时代的发展,死守那些已经过时的Sharia成规,这只会走入原教旨主义的死胡同。伊斯兰教社会内部早就已经有了改革的声音,其中自然也包括对Sharia的认定和使用。但是无论如何,必须看到穆斯林的神法并不适用于那些非伊斯兰教信徒。如果霍梅尼对于拉什迪的追杀令修改为“叛教罪”(apostasy)尚能自圆其说的话,对于丹麦那些有冒犯言论的外国人也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恫吓和报复,那实在是太霸道了。

◆ 谁应该道歉 ◆

庆幸的是,主流的伊斯兰宗教和政治领袖都还是保持了足够的清醒和冷静。虽然有十一国大使史无前例的公开抗议信,但大家还是都在谴责漫画事件的同时呼吁信徒保持克制,不要把仇恨渲泄到无辜的欧洲游客或领使馆工作人员身上。梵蒂冈教宗的声明也表达了同样的理性立场。

但是,要求丹麦或者其他欧洲国家政府道歉的要求是不合实际的,因为按照他们的政治信仰和价值体系,政府和媒体是相互独立的。政府不应当,也没必要去为独立的媒体发表的受言论自由保护的争议性漫画以国家的名义道歉。

那么应该道歉的显然是丹麦Jyllands-Posten报社,责任人应该是文化版的编辑Flemming Rose。这位编辑后来不无沮丧的对记者说,Jyllands-Posten报这次显然是失败了,因为他们低估了穆斯林世界的激烈反应。如果早知道会有焚烧大使馆、抵制欧洲商品、袭击基督徒定居点这样的极端事件,他们是不会去刊登这些有争议性的漫画的。而且,Rose预言在这一代人中不会再有西方媒体胆敢去刺激穆斯林的宗教感情,他们这些报纸人彻彻底底的认输了。现在,他和他手下漫画家的当务之急是,如何逃避Theo van Gogh一样的可怕下场。

而实际上,尽管也许有几分不情愿,但Jyllands-Posten报已经公开道歉。现在的问题是,在极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们的煽动下,在西方极右分子的应战下,已经没有人能代表穆斯林世界去接受这个道歉并平息后续风波。就像谚语所说,He who sows the wind reaps a tempest。东西方世界的文明对抗,依然无药可救,无处可逃。如果说这次漫画事件证明了什么,那恐怕就是证明了这种绝望和悲观吧。

附录KGB的回帖:

1. “伊斯兰国家”区分的错误

法国、德国等国都有伊斯兰社群。这件事本来就是通过欧洲媒体转载才升级的,因为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多。最后,漫画还被转载到了中东(约旦)。转载漫画的国家包括法国和德国。此两国是欧洲的穆斯林大国,法国有足足五百万的穆斯林。德国有大约百分之六到八的人口是土耳其人,基本是穆斯林。丹麦本身也有穆斯林社群(可以去了解像一下丹麦、荷兰这些国家的移民问题和近年来右翼的发展)。所以这个你家我家国内国外的区分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这些事情完全可以是所涉及到的欧洲国家的公民社会、政治共同体内部的问题,不是主权国家之间或者文明国家之间的问题。

2. 双重标准

在奥地利等很多欧洲国家,法律禁止任何人否认二战中犹太人的存在:否认的行为是一项刑事犯罪,而且对境内的外国人也适用。英国民间历史学家David Irving就因为这个问题被抓,面临坐劳。在法、德等国,禁止传播纳粹材料,美国的网站公司,如购物网站、搜索引擎,都根据这些国家的法律做了限制。一般的报纸也不会去发表侮辱耶酥的漫画,何况基督教还没有禁止绘制偶像的说法。这说明这些报纸都会考虑不要去搞public offence。这说明这些国家存在着双重标准。

3. 伦理问题与一国的法律

这个事情本来就不能局限在某国的法律:这首先是一个伦理和道德的问题,本来就是要质疑某种行为,或者法律,是否morally legitimate;其次,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在当下的语境里。你谈的“合法”只是一个国家制定下来具体的法律,它未必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未必就是不能通过什么更高的伦理来批判或质疑的(按照你这个逻辑,国际社会有什么权利去谴责纳粹的纽伦堡法?国际社会有什么权利去谴责伊郎领导人的反犹反以言论?把你的逻辑引伸一下,就可以看出它的implication)。

也许欧洲国家的媒体根据本国的法律,确实有“权利”去发表这些东西,而这也不是没有问题的,还要加以探讨,即究竟这样的权利是否存在,是否尊重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宪法,诸如此类,是会引起法律界、知识界、政界人士的兴趣的。而即使法律确实允许这样的行为,也不代表这样的法律就是正确的,更不妨碍本国内外的穆斯林社会在道义上对这种行为,乃至这种法律,进行谴责。再举个中国人比较容易联想的例子,日本右翼带着军国主义的动机去参拜靖国神社了,接着发表一堆伤害他国感情的言论,比如说否认南京大屠杀,否认慰安妇的存在,诸如此类。他们也完全符合“本国的法律”呀,他们也在实现他们自己国内的“言论自由”啊。你中国人和韩国人有什么“权利”对他们进行谴责呢?如果他们这样为自己辩护,不知道洛之秋和很多中国人会不会满意呢?我想大约是不会满意的。此时,洛之秋或很多中国人还会继续提出“jurisdiction”的“界限”在哪里这样的问题么?我想大约是不会的。如果我们能够理解这一点,那也应该不难理解穆斯林的感受。

如果中国人要对日本人说,你们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情感,或者说,言论自由也不应是无限的,那么请问,你提出这样的要求,所依赖的是什么?不知道依赖的是日本的法律,还是中国的法律?都不是,而是一种伦理。通过这种伦理,我们对某种行为,或者状况,提出一种批评。

因此,在这里谈jurisdiction、谈“合法”,就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是钻牛角尖了。

4 “言论自由”当遵循不伤害原则

在绝大多数国家,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制的,所谓的自由不应该建筑在给他人制造侮辱和伤害的基础上。你指着对方的鼻子,辱骂对方是王八蛋,要操娘,然后说这是言论自由,这就是胡扯。自由本身也得加上“不得伤害”的限制条款。

一个自由的、理性的世界里,人和人、群体和群体互相应该有基本的尊重和关照。否则不可能是真正自由、理性的。以自由的名义去剥夺他人的自由,或者去伤害他人,是最可怕的。

论战, 历史-文化January 30, 2006 12:51 am

㊣ 割地问题和义和团的关系

甲午战争之后,德国占领了胶州湾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九十九年的租借条约;俄国强占并租借了旅顺和大连;英国足借了威海卫和香港新界;法国租借了广州湾, 日本得到了不将福建让与他国的许诺。我们尽可以怀疑当时通讯之闭塞,或说华北农民对甲午战争南京条约漠不关心,但是德国人占领胶州湾对于身处山东以及直隶的农民来说却是迫在眉睫的!当德国人在山东的势力范围开始修建铁路和教堂,占用农民土地,挖掉农民祖坟,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普遍性的针对外国和洋人的排外行动。

㊣ 不平等条约对清末经济的冲击

民间反对修建铁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威胁了传统的运输体系,历来依靠漕运和陆路运输为生的人就有了失业的危险。因为不平等条约的引入,洋货开始大量引入中国,而中国的海关竟然把持在外国人手中,并且海关税率固定不变,造成了中国经济日益凋敝。这一点,那些出卖自治土布谋生的手工业者就会有切身体会。这也是当年攻击洋货能得到很多人响应的重要经济解释。

㊣ 清朝末年人们是否具有民族国家的意识

现代民族国家的意识肯定不会有,但是传统的儒家精神浸润几千年的中国大地却肯定有一种家国的意识和本土宗教色彩。最开始的义和团运动是自乡村戏台开始, 大刀会在1897年干出的巨野教案也和山东梨园屯的草台班子有关联。民间曲艺中 传播的那种“忠义”观念深深的影响了义和团教众。他们设坛请神后,会有诸多英雄人物附体,有如来佛祖、观音、济颠、鲁智深、孙悟空、猪八戒、黄天霸、 羽、岳飞等民间文学中耳熟能详的人物。有的拳民甚至宣称请来了李白和杜甫。 虽然当时的中国人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启蒙意识,但是中国文化作为延续世界最长的古代文明,却给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的华北农民一种很深的民族意识,这也是后来很快口号变成“扶清灭洋”的原因。

Phenxia质疑说“作为华北平原上土生土长, 对于历史和世界几乎一无所知的拳民,他们是否可能,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感受到”丧权辱国”的”愤懑清绪”?拳民对南京条约和甲午战争等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可疑的,因为106年前的华北,并没有phenxia想象的闭塞和愚昧。在我接触到的众多义和团史料中,有很多历史图片,其中一张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竟然是外国人乘坐热气球从高空中拍到的天津城区。至少从画面上看,那里比中国如今的西部县城要现代化的多。当时的洋布、洋火、洋纸、洋人的普及恐怕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清朝军队很多都是从铁路调动。那些拳民并不是对历史和世界一无所知,他们对本民族的历史恐怕知道的并我们在座的更多,试想谁有当时的条件从各种民间曲艺中了解那么多奇闻轶事呢?他们对外国的了解很少,但当时的朝廷也同样惊人的无知和闭塞。八国联军要打进北京城了,慈禧太后一干人竟然天真的以为大清这次胜利了,并说即使他们求饶我们也不议和,除非他们答应我们一干条件云云。但请注意,民间对外国和外国人的无知,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无法感受到辱国之愤懑。相反,正是因为他们对外国的无知,他们才更容易相信自己逻辑体系的洋人形象,并形成全民族的反洋情绪。从义和团初期的乩语我们可以看到,华北平原1898到1899年的大旱被民间认为是洋人带来的邪气,洋人的肤色和眼睛也被看成是乱伦的产物,传教士医生对妇女开肠破肚(其实很可能只是动外科手术)也被民间传得有鼻子有眼,成为了排外的一种神话解释。

另外通讯条件的落后是不假,但消息的传播还是非常迅速的。义和团从山东传到河北,从河北到天津,从天津到北京,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高潮。而义和团进入北京的时候,当地居民都是早早的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知道了其乩语、请神、法术等内容。

㊣ 义和团运动兴起的根本动力

我赞同这样一种说法:义和团(和后来的红灯照)的兴起带有很强的神话性质,这种“神”的一面将义和团杀人的行为正义化,并对蛰伏于民间的排洋情绪进行了迅速发酵,从而成为了一场影响深远的群众运动。

义和团的拳民都不认为是自己在和洋人作战。他们认为自己代表的是本民族的神,并认为那些信奉耶稣的教民是如来佛所不齿的劣等人,并将之称为鬼。这种神和鬼的对立是义和团的逻辑核心,很多乩语、谎言、奇闻都是围绕这个展开。到了城市,凡是和洋有关的词一律称为忌讳,都要用别的词代替。甚至有一个传说,讲他们碰见了一个和尚,名为“海干和尚”。而到攻打西什库教堂的时候,朝廷竟然也提出请五台山高僧助战,结果该和尚第一个被击毙。

所以就有了这么滑稽的场面:义和团和八国联军遭遇,人家是作战,我们却是作法。但和欺骗不同,所有这些拳民甚至包括慈禧太后都对“神助拳”的功效深信不疑。

论战, 新闻传媒November 19, 2005 4:43 am

2008年还没有到,北京奥运会就已经创造了一个历届之最:那就是吉祥物最多,多达五个。而在此之前,悉尼奥运会也不过选了三个吉祥物。对此,官方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要表达的东西太多。”

谁也不能否定我们需要表达的东西很多;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小到拨浪鼓,大到中国龙,无不成为我们的象征符号。吉祥物诞生的过程也颇能说明问题。中国大陆除了两个省,各地均有设计人员参加。最后的有效参赛作品是662件,经过专家评选,确定熊猫、老虎、龙、孙悟空、拨浪鼓以及阿福6件作品作为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修改方向。但最后发现,拨浪鼓没有脚,不利于设计运动造型,淘汰;阿福没有脚,淘汰;龙,在西方臭名昭著,淘汰;孙悟空,用得太多,淘汰;熊猫,形象难突破,淘汰。然后,设计师们另起炉灶,从阴阳五行得到灵感,决定采用五个福娃,并让之分别顶上“风筝燕、大鲤鱼、羚羊角、熊猫头和火炉盆”(之前,娃娃顶龙头的设计遭到淘汰),构成了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这还不算完,设计师还进一步的在这组福娃形象中蕴藏了燕京谐音、剪纸艺术、新石器鱼纹、宋瓷莲花瓣、敦煌壁画、少数民族图腾等象征功能。后来,一位设计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用忏悔的口吻说,“真可惜,没把京剧设计进去,哎!”

然而,吉祥物评选一揭晓,互联网上骂声一片,有的认为把龙排除在外难以理解,有的认为造型太杂减淡了视觉冲击力。而官方却统一口径,说这次的设计是个大突破:人和动物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每个吉祥物都有头饰,可以把这些帽子作为单独产品,供人们佩戴,首次达到人与吉祥物的互动。

固然没有哪个规定说奥运吉祥物不能是五个,或者不能佩带各种奇形怪状的帽子(其中还有一顶是绿帽子,颇像韦小宝的泡妞专用服咧),只是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改不了贪多求全的坏毛病,为什么我们的审美趣味总是在退化。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创作中“省略的艺术”远比“添加的技巧”要来的重要。想在奥运吉祥物中杂糅进一国文化的全部重要元素,这并非痴人说梦,看看我们“人兽杂交然后外加大帽子”的奇思妙想就知道了。然而,对吉祥物过多的意义加载(甚至不乏政治意义的注入,比如藏羚羊的入选和中国龙的出局),一定会破坏其审美价值,不仅外形弄得四不像,而且所指本身也不堪重负,造成意义的坍塌甚至内爆。因此,真正困难的,反倒是如何在众多可以代表中国特色的吉祥物中,做出取舍,选出最合适的一种。

反观上届奥运会的主办国希腊,两个地中海玩偶Phevos和Athena设计简洁,线条卡通,寓意深远却不罗嗦和牵强,是吉祥物中的杰作。而作为西方文明的发源地,雅典原本有太多的骄傲可以值得吹嘘,有太多的意义需要去涵盖。从爱琴海上的迈锡尼文明到绚烂的古希腊城邦,从德谟克利特到亚里士多德,从古希腊神话到民主制度的建立,古希腊文明不仅在时间上要早于中华民族,在影响和成就上也比我们要大得多。古希腊人几乎是西方所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明创立者,而中世纪之后的欧洲正是依赖于东方反刍回来的亚里士多德著作实现了伟大的文艺复兴。毫不夸张的说,按照中国设计师的思路,雅典奥运会至少要一百个以上的吉祥物才能表达其历史的博大精深。那需要Phevos和Athena头上顶的东西就太多了:巴特农神庙得戴在头上、戴尔斐神庙得戴在头上、里拉琴得戴在头上、柏拉图学园得戴在头上、萨福的诗篇得写在肚皮上、索福克勒斯得入选……当然,还不能忘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过人家设计师真傻,这些都没有放到创意里面,最后只用了玩偶弄了两个神仙来充数,而且头发眼睛鼻子衣服帽子等诸多可以蕴含意义的地方一概省略,只是语焉不详的说是象征participation, brotherhood, equality, cooperation和 fair play。而且,希腊人最利害的一点解释是:之所以这么简单和卡通,是想突出奥运会“游戏”(GAME)的轻松本质。

这真的是一语道破天机。耶稣说,太胖的人上不了天堂,因为天堂的大门只有针眼那么大。雅典奥运会吉祥物的“轻盈灵魂”和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沉重肉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奥运会不过是一个游戏,从吉祥物设计开始,一直到最后升国旗奏国歌,我们都给与了它们太多附加的意义,最后弄得举国上下,悲壮激扬。这不仅是对奥运精神的背离,也是对我们国民性的反讽。举国上下“合“为贵,没有取舍决断的勇气,圆滑世故是有了,八面玲珑是有了,却缺少了西方文明中那种锐意进取的彪悍气质。这不是自奥运会吉祥物设计始,估计也不会自奥运会吉祥物设计终。

政治就是扯蛋, 论战November 6, 2005 4:55 am

[注]11月5日晚19:30至22:30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王怡先生来到一见如故的“如故论坛”,和网友们就互联网、知识分子、自由主义、基督教、写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在线交流。以下是本次沙龙嘉宾王怡先生发言的文字整理版。

我先谈谈whisper提到的语言问题。或者语言和政治的关系。这是我对whisper提问的理解。我始终相信,言辞的力量是一种真正的力量。我作为一个写作者,最初对文字的迷恋也是从审美的迷恋开始。除开言论在今日中国的社会政治意义,我对汉语写作本身,对文字本身依旧保持着这种迷恋,和对一种文字水准与品质的挑剔。

我下面再讲这种挑剔。最近余世存在参加独立中文笔会理事选举时,也提到了对汉语写作本身的关注。但是独立笔会的宗旨,是捍卫写作自由。能不能把前者理解为一种抽象的审美的标准,而把后者理解为一个政治和公共维度的目标呢?在我眼里,我在很大程度上把这两者看作一回事。或者说,我更喜欢强调它们不可分别的那一面。我反对把它们割裂开来。

如果以语言为中心,知识分子面对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和语言之间的距离,一是语言和世界之间的距离。前面是主要是前现代的困境,后面主要是后现代的虚无。西方的知识分子和写作者更多关注后面的。但对我们来说,第一个问题是在我们和言语之间,站着什么?

在我们和言语之间,公共权力和对这种权力的畏惧,对我们的文字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我个人认为这种伤害还远远没有被揭露出来,更没有被写作者自觉和诚实的反省过。这就涉及到洛之秋提出的胡平对犬儒化的评判,以及网络对知识分子而言,是有助于抗拒还是加剧了犬儒化。

譬如很多人瞧不大起杜导斌甚至焦国标所代表的那种网络知识分子的语言。我曾经评论杜,说他的文章一开始的特征就是言词锋利,像古龙笔下的人物,出手就走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而我们的文字是更优美的,因为我们是金庸世界中老奸巨猾的写作者,我们擅长迂回曲折的表达。审美和学术,是知识分子沉醉于犬儒化或为这种犬儒化辩护的两个堡垒。

本来是怯懦,经过这两幅盔甲,反而变成了骄傲。施特劳斯有一个关于“隐晦表达”和“直白表达”的区分,其实隐晦是政治给予的一种限制,或者说命运。换个说法,审美是怎样形成的?我们要诚实的认识到,专制主义的限制,是汉语写作实践及其审美观的一个重要来源。中国的学者和作家是全世界最擅长隐晦表达的一种动物。隐晦表达的传统带来一种高度发达的语言成就,和审美的一波三折。语言的就是政治的。我也欣赏美文,但是美文里面,有一半的份额,不过是专制社会的一个副产品。当我们和言语之间,站着独裁者时。写作不可能是超政治的。超政治是可耻的。

当年的朦胧诗是一个恰当的例子。朦胧仅仅是审美的产品吗,朦胧是专制的产品。朦胧诗在文学史上的推出,是以审美上不太朦胧的、在我们和言语之间用更大力气把专制者推开了的那些作品的被扼杀相一致的。政治参与了诗歌的筛选,审美也参与了政治的筛选。我们今天面对言语和知识分子写作问题,不能对这种共谋没有了解,或者决不承认。

因此我有另一个评价标准,即便当汉语写作作为一个单独目标时,什么样的写作有助于缩短我们和语言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和我们笔下的文字更加亲密。那种写作就是我所认同的。我们需要审美,需要优雅而有穿透力的文字。这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的语言是如此匮乏。但另一方面,审美也是一个魔鬼。

against归纳的第一点说得很对。权力是政治的,但权力对语言的伤害,其结果并不一定是政治的,同时也是审美的。所以专制社会里面,纯文学是不存在的,因为权力参与了我们的审美观,造就了我们对于文字的“审美正确”(借用政治正确)。我们看到什么文字会摇头晃脑,其实专制者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股权的。所以关注政治还是关注语言,其实是一回事。不同在于,要拯救语言,就是拯救政治。或者要拯救政治,就要拯救语言。这个问题的问题就到此为止了。我想回答洛之秋的问题,“自我设限”还是“甘冒风险”,如何选择?

“自我设限”还是“甘冒风险”,从策略上讲,这是个分寸问题。我这一年来的确被封得很死,也许是我的分寸没有掌握好。但分寸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讨论的。我没有兴趣分享如何拿捏分寸的问题。但策略和分寸也是导致知识分子犬儒化的魔鬼之一。我们需要策略,就像我们需要审美。但策略绝不是一个坐标。因为不管是拯救语言,还是拯救政治。对知识分子来说,或者说对我来说,首先是一个拯救自己的问题。因此到底如何选择呢?

这又涉及whisper和洛之秋都提到的基督教的问题。刚才我看到很多朋友问我这一年为什么沉寂了,一是打压使我发出的声音本来就少,二是发出来的大多数人也看不到。三就是这种打压使我重新返回内心,返回多年来灵魂在渴望信仰的途中那些挣扎。因此也有意减少了外在的写作。在这一年,我认信成为基督徒。这个话题我还不想详细谈。先只谈一点,信仰有两个反面。一个是堕入相对主义,一个是自我神化,是智性的骄傲(也包括审美的骄傲)。用圣经的语言说,就是“自以为义”。我说策略不是坐标,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讨论“卖身救母”可不可以?如果这不是灵魂的问题,而是身体的问题,就根本无所谓可不可以。

这半年,我一直在思考罪、爱、惩戒这几个观念及其关系。自由主义在中国,最近的趋势有两种。一种是经验论的自由主义,大多数人如此。以契约论为例,把宪法解释为社会契约,社会契约就是商业契约的延伸。这是卢梭的无神论契约论,或者无神论自由主义。在这种理解模式中,没有罪的概念,连审美意义上的罪的概念都没有。爱的本源出不来,正义的本源出不来,甚至惩戒的本源也出不来。于是宪政本质上就是策略。人间的审判是什么,也是策略。在相对主义中,拯救不了政治,也拯救不了语言。

李敖在北大演讲中的自由观,就是典型的世俗化的无神论的自由主义。核心就是返求诸己。返求诸己的实质就是“自以为义”,对知识分子来说,这是最大的难以克服的诱惑。在制度层面上,从权利化的法治下的自由,向着黑格尔式的精神性的自由大踏步后退。也就是从英美宪政观向着欧陆思想大踏步后退。在灵魂层面上,则舍弃求诸神的拯救,向着求诸已的逍遥和自我拯救后退。也就是从基督教背景下的自由,向中国儒道传统后退。李敖式的自我拯救,千百年来是中国文人常见的自以为义的道路。端庄起来,就是立言、立功、立德以求不朽。放肆起来,就是狂狷之道。看上去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叛逆。其实只是“体贴肉体”的两个方面。而圣经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

那么洛之秋说,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光想着自我拯救,否则公共二字的意义在哪里?那么在我眼里,公共知识分子的公共性,与“立言、立功、立德”的公共性有什么区别呢?

另一种自由主义,是超验的和有神论的自由主义。这是我一直秉承的一种自由主义。但这种超验不是康德哲学式的最高价值,而是信仰和生命意义上的。因为没有最高价值则罢,如果有,对个体来说,这种最高价值和个人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最高价值带来“幽暗意识”,带来顺服或者说认罪。否定任何自以为义的道路。而个体的认罪有两种意义。一是在神面前,成就了恩典,带来个人的就赎。一是在人面前,也就是在“公共”或政治的意义上,开出了一种卑谦、残缺和幽暗意识下的政治哲学。

只有这种政治哲学有能力带来宪政的实质,也赋予我们对于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理想的正义性。一是残缺的、不完整的国家主权观,二是分裂为三的国家权力,三是法官和人间的审判权,必须从舍弃对神的全知全能的模仿和对实体正义的僭妄为出发点。这一切都为神和源自神的超验价值的临在留出了余地。所谓虚君立宪,虚人民而立宪。宪政主义的政治哲学,说到底就是一种虚位以待的政治神学。虚就是缺口,人不承认自己的缺口,就没有灵魂的救赎。政治共同体不承认自己的缺口,就是专制。反过来看个人,什么是无神论呢,无神论就是对自己的专制。我理解法治社会的实质什么,是罪人对于源自于神的爱与公义的秩序的效仿。只能是效仿,而不是创造。宪政的实质是什么呢。举头三尺有神,地上的国家就必须有缺口。天上没有神,地上的国家在本质上就不需要限制。三权分立、言论自由,司法独立,一切宪政制度只能理解为一种策略。宪政和限政的区别在哪里?后者是策略,前者是本体性的。宪政其实是一种最弱意义上的政治神学。追求宪政,对我来说,是爱和公义的要求。是我自我拯救的道路,这种道路要求我成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

但一年以前,我的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我以前常说,我之所以在言行上做一些别人认为有风险的、在世俗眼光中看来也是有所谓担当的事情。只是因为我受不了被限制,我天生是一个不愿意被强权约束的人。我不说这些话,我不舒服。所以要说要写。但是一年以来,当我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给于我的责任愈来愈重。譬如说很多人找你,你其实很懒,就想睡个懒觉,不想做那么多事情。前段时间我在滕彪家里,也看到他那种状态,介入一件维权案子就跟着许多责任。累得不行。那么公共的问题首先还是一个个人的问题。我的力量从哪里来?我逐步感觉到自己的无力为继。然后感觉到存个人主义立场的公共政治追求的虚无感。

我的问题是,当我成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世俗化的自由主义,或人道主义,或传统意义上的良知,都不能源源不断的给我力量,给我一种可以超越时间的、超越肉身的灭亡之上的正义感。如果我只是感觉不自由就不舒服,万一我以后觉得很舒服怎么办。我受的压力,付出的个人代价。在什么意义上能够给我自己一种自信心,这种生活方式是一种对真理的顺服,而不是骄傲。虽然人都有虚荣,但虚荣和骄傲,能够支撑我在这条路上走的能量,显然比自由主义人道主义的观念更小。对我来说,这个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比我的受限制是不是导致了我对公共空间的责任更关键。责任如果是人加上去的,人就可以卸下。意义如果是人所赋予的,意义就可以修改。我对我自己迄今为止的选择和价值认同,需要一个不能卸下、不能修改的源泉。我对这样的源泉充满了饥渴。也对自己的放弃的可能性满怀恐惧。

我不是对有神论的知识分子和无神论的知识分子,在公共效果上进行比较。就像我们不能在世俗道德意义上比较信徒和非信徒。对我来说,个人主义的力量无法避免疲惫,这种肉身的疲惫,导致对价值世界的冲击。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路径。所以有一次我对朋友说,感谢中宣部,让我有了一个机会从繁多的公共写作中脱身,重新思考这一切问题。

回whisper的话,信仰本身不会自然带来政治共同体的制度成就。事实上,宪政在西方的确立过程,同时是一个以基督教为背景的超验价值,受到人文主义挑战而不断世俗化的过程。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但好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得到了一套制度成就。如果一切重新起头,那就是地上的乌托邦,从传统的意义上和普通法的意义上说,也的确是反文化的。但今天中国的幸运,是制度的沿袭,精神的重建。罪人如何构建政治共同体?西方的宪政传统给了我们可以依赖的路径,把自由问题分成了两半。而中国过去一百年的灾难就在于反过来,是精神的沿袭,制度的重建。那才是现实的乌托邦。

另外,宪政的形成,主要在英美。英美的特点就是超验价值传统和经验主义的法治理想的完美结合。基督教的遗产在苏格兰启蒙中被人文主义和自然法传统被继承,而不是像在法国那样被替换。德国和法国在政治制度上都是失败的例子。没有英美这一支,欧陆的失败将完全没有修正的机会。

回到公共知识分子的话题上。刚才有人说,爱和正义的要求,听起来太稀松。的确,这两个最令人惊讶的词,今天却太平凡了。之所以原本应该令人惊讶,因为这两个词都不是描绘人的,人没有这样的属性。所以在人那里,多半是借口,或者策略,或者凭肉体的力量,走到哪里算哪里。所以假如不摆脱人文主义的框架,就无法在爱和正义这两个词中欣喜若狂。我在信仰之下,对上帝的理解就是爱和公义。并且是醍醐灌顶的感觉。我对整个政治、社会和法律的看法,都在重新聚合。这个话题也就暂时谈到这里。谢谢诺之秋对我作为一个信仰者的同情的理解。

问题是回答不完了。因为很多问题有关联性,所以都在这里说,更清晰一些。给不能专门的提问的朋友道歉。

再从最初语言和政治的关系,回答洛之秋的问题。网络有没有造成知识分子进一步的犬儒化。这个诱惑是有的,也是大的。但我想,迄今为止,网络对中国知识界有几个重大意义,第一是彻底终结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我的看法,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才是虚拟的,就因为“学术化”为双方提供了表达的策略和空间,也提供了语言的障碍,在我们、我们的语言和真实世界之间,造成了断裂,也最终造成了失语。老百姓的话说,说到最后脸都憋红了,说不出来话来了。网络空间的出现,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的那些实质以“言论”的方式重新呈现出来。拉近了我们和问题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我们和危险和边界之间的距离。结果是什么呢,一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通过网络获得了道义辩护。二是刺激了自由知识分子的行动热情。维权派,几乎成了自由派的同义词。甚至公共知识分子,也成了自由派的同义词。

三是一个民间的意义场和评判标准的形成。在政治转型中,知识分子将无法避免一一的被这一个评价系统过滤。我坚持认为言论是真实的力量,不是虚拟的。5年来网络的发展已经表明,中国真正的政治空间的形成,将从虚拟的政治空间开始。尽管目前从网络到现实的转变还远远不够。但就像圣人以神道设教,拿虚拟的宪法争取真实的权利。就像无中生有。就像我前段时间在一份呼吁中指责地方政府时说的,“你们天真的以为这种诅咒没有力量吗”。

最后对朋友们表示感谢。我打字不是很快,回答很不充分。表示歉意。今晚就到这里,希望其他问题我可以下来后慢慢给与回答。我在制度的转型上是乐观的,在精神的重建上是几乎悲观的。我说的重建,不是离开人类的共同传统的,而是中国传统与基督精神相融合的重建。好在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抱负和才能。我的志向和道路,还是在宪政制度的转型上。人做人能做的事,既然是人能做的,就没理由悲观。但人要知道什么是人不能做的。

谢谢大家。谢谢洛之秋。

政治就是扯蛋, 论战October 22, 2005 5:13 am

大赞一下。今天whisper和KGB的辩论应该大有看头。

cc原文《观< 意志的胜利>》
KGB回帖 1 2
whisper回帖 1

其实,我基本上认同KGB的观点。民族主义的兴起在欧洲其实是很晚的事情,大约在19世纪中后期才开始。这是很标准的学术观点。在1800年之前的欧洲人们认同的是地区、皇室或者家族,而不是nation。真正出现nation-state是后来欧洲君主从商业革命中强大后,为了巩固统治而建立的。

但这种标准的学术观点并不是不可挑战的金科玉律。事实上,反例也相当多。比如在南美、美国独立战争和不列颠,nation-state的认同和形成就早于欧洲大陆。民族主义的真正蓬勃兴起是在20世纪的亚州,最典型的一个国家就是印度。两次世界大战更是民族主义的催化剂,催生了很多新兴国家。

回到凝聚力的强弱问题,我觉得你们二者的分歧非常正常。民族主义本身就是一个极端富有争议的话题,不同的国家地区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解读。而民族是否是最具有向心力的一种力量这也应该因地、因人、因文化、因宗教而异。从某种程度上说,KGB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来证明民族不是最核心的凝聚力,而鸵鸟完全也可以举出相同数量的例子来证明民族就是最核心的凝聚力。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单向度的问题。

穆斯林世界的那种维系和认同显然不是鸵鸟所说的血缘这一种因素来维系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巴基斯坦人愿意去伊拉克打仗了。同理,你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历史上会有那么多次十字军东征,迢迢万里,就是为了去解放一个和欧洲毫无经济贸易往来的小城市耶鲁撒冷了。更无法解释的反例还有梵蒂冈作为一个国家的存在。因此,nation不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除了nation-state之外,我们还有很多其它形态的国家,奥匈帝国就是其中之一。在帝国强权鼎盛(如英帝国),或者宗教力量强势存在的地方(如穆斯林世界,曾经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民族显然是第二位的。

但是在一个宗教感淡漠、从未形成过国教的地方(比如说中国),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nation-state就更多的是依靠民族认同感来维系。我不同意把文化单独抽取出来作为和民族对立的选项。事实上,民族主义鼓吹的正是文化同一性(对神话体系、文学文字、历史习俗的共享)。中国是一个历史上较为孤立、静态、稳定的文化,语言文字统一得很早,不像法国或者英国,更容易依赖于共有的文化而凝聚在一起。

所以,当我们讨论nationalism的时候,比较稳妥的办法还是对该词做进一步划分,问问which one。英文维基上对这个问题有非常非常清晰的总结,我仅把它对民族主义的划分载录如下:

1)Civic nationalism。它的意思是,国家统治的合法性依赖于它对公民意志的表达和实现,即卢梭所谓的社会契约论。

2)Ethnic nationalism。这个就不用我解释具体意思了。现代的种族民族主义深受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的影响,正是他提出了Volk的概念。种族民族主义已经成了目前民族主义的主要形态,甚至已经成了nationalism的代名词。而Anthony Smith则是把该种民族主义作为和欧洲民族主义的对立面来使用的,因为欧洲主要是依据地缘来划分,而不是民族。

3)Cultural nationalism。这就是按照文化的共享来获得民族/国家认同。这里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有众多少数民族,却没有激烈的民族冲突(像印度那样)。虽然与台湾在地域和政治上割裂,也并非种族认同,更多是靠文化来维系。

4)State nationalism。是civic nationalism的变体。例子是土耳其。

5)Religious nationalism。爱尔兰的民族认同就和天主教有关系(如圣餐变体,如圣母崇拜)。当然,还有印度和印度教之间的强联系。

6)Diaspora nationalism。散居在美国的犹太人、穆斯林、华人或爱尔兰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民族认同感。Benedict Anderson认为这是一种虚幻的基础。因为他们只是希望体验一种民族联合,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意向离开寄居国。

7)Romantic nationalism。这是浪漫主义时期兴起的一种思想,认为国家民族的延续应该顺其自然。格林兄弟收集的德国童话就是一个例证。

其实写了这么多,我想已经很清楚的是:民族主义是一个非常heterogeous的东西,具有不同的形态和内涵。以血缘为基础的民族/种族并不是维系国家的唯一凝聚力。其重要性因区域和时期而异。

论战, 新闻传媒October 20, 2005 5:14 am

10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政府文告。全文三万多字,重点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主张。

10月19日,人类文明史上最好的一部开放式电子百科全书网站被大陆当局封禁,这已经是维基网站继去年来第二次遭到如此处罚。当时维基网站得以解封,但这次却是凶多吉少。

如果说中文维基上有某些敏感词条所以让金盾盯上,那还情有可原。虽然中文维基对词条也进行检查复核,虽然他们已经尽量做到中立,但无奈无法按照某党的要求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果真如此的话,大陆用户认了,你把中文维基封了得了,反正那里词条很少,我根本从来不用。但是请问你们为什么要封杀银河系有史以来词条最丰富、功能最强大的英文维基?

它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70多万词条,将近是《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哥伦比亚百科全书》的十倍。而线上的这两本经典百科全书是收费的,英文维基是完全彻底的免费的。哈罗德.平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英文维基只需要八分钟就更新了该词条。巴金去世,英文维基只用了半天就更新了该词条。它不仅彻底的免费,而且是开放式的社区,人人可以编写修订词条。这正是最彻底的体现了互联网的精神。

因此,维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网站或者百科全书了;它已经成为了一项负薪传火的文明工程。因为工作的缘故,我每天都需要花很多时间在英文维基上查找很多资料。而维基能提供的甚至不仅仅是词条的解释,它还提供了外部链接,能够为你进一步研究该专题提供方向。对于一个没有时间穷尽书本的现代人来说,维基成为了我们健全知识体系、开阔视野的最好帮手。它不像Google提供那么海量的匹配结果,但是它也决不提供Google那么多的无关信息和歧义数据。

它比Google更加懂得我们需要什么。

然而从2005年10月19日开始,大陆同胞将无法和世界一道分享这个宝贵的文明成果,我们将不得不借助各种各样不方便的反封锁软件才能重新访问到它。

一塌糊涂倒掉的时候我没说话,因为我不去那里;水木清华被接管的时候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混在别处;紫丁香被阉割的时候我没说话,因为我正号想戒网;Blogsome被封杀的时候我没说话,因为我可以把博客搬回到MSN SPACES。而今天当维基被当权者粗暴封杀时,我想日某人的大爷了,因为我们中国人甚至被剥夺了浏览百科全书的自由。

论战, 新闻传媒October 16, 2005 5:17 am

我无意扮作愤青,质问“神六射了,中国老百姓爽了吗”这样略带荤味的问题。200亿人民币一艘宇宙飞船和一年6000亿的公款吃喝比起来实在是不算什么。如果这钱不搞载人航天,也不可能投入到义务教育和全民医疗当中。对此,我保持着起码的清醒,并不会和政府在这里胡搅蛮缠。

只是这次金秋十月,全国新闻宣传机器在央视的带动下,开足马力,对“神六”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和炒作。宇航员还没落地,这边已经要发行首日封了,而且据说清华大学航天工程学院还对天上的聂海胜和费俊龙发去了直攻博的邀请。胡主席一手举着电话,一面正对着众多闪光灯和摄像机,一字一顿的说“费俊龙同志,聂海胜同志你们辛苦了,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地问候”。那是我这辈子看到的最滑稽的打电话场面。

更耐人寻味的还是美女主播王灿今天对飞船回收的设计师进行的采访。当时科学家谈到这次飞船的降落伞采取了双重脱伞保护,避免出现联盟号飞船降落时主伞和备用伞缠绕的事故。于是王灿立刻点了点头,总结道,“也就是说我们飞船的降落伞已经超过了俄罗斯,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设计师顿了一下,有点被这莫名其妙的吹嘘弄窘了,只好老老实实地说,“我们是借鉴了他们的经验”。后来谈到美国航天飞机的着陆方式时所用的降落伞时,我们的主持人明显气短了很多。他们的用不着我们那120米长的降落伞,因为人家是自己飞下来的。

纵观整个转播和宣传,这样过度阐释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羞于面对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宇宙飞船不过是别人美国和前苏联四十年前的技术,欧洲和日本不是没有能力和技术搞载人航天,只是他们无法说服议会和纳税人来拨出这么一笔巨款。

晚上的时候打开搜狐,看到首页推荐写――美国《时代》周刊:太空竞赛 中国2比0领先日本。里面注明转自中国新闻网,而中国新闻网是转自香港文汇报。多年阅读外刊的经验告诉我,这里面一定会有猫腻。虽然中国官方宣传机构一直非常在乎美国权威媒体对祖国伟大成就的看法,但《时代》这样的独立杂志是不可能写出这么一片热情洋溢的报道来讴歌我们的航天技术。上次在澳大利亚的新闻网站看到关于神六的报道,标题竟然是“如果神六坠毁在澳大利亚,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首先怀疑《文汇报》是否有此文。于是我登陆文汇报,果然首页有这么一个新闻,标题也没改。看来错怪了一贯乱改新闻标题的搜狐了。然后我登陆到美国《时代》的网站,查询了最近一期的内容,果然发现了一篇相关文章,标题是“Asia’s Space Race”,很中性,看来是文汇报篡改了人家的标题。想到文汇报作为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区的“党报”喉舌地位,我也就见怪不怪了。

可是当我比照原文和翻译的时候,我有了更多的发现,也不禁佩服起文汇报记者的新闻裁剪艺术。特摘取两段,对照原文,以飨读者:

[A1] 中新网10月16日电 香港文汇报转载美国《时代》周刊的文章说,太空胜利可象征性地证实这么一种说法:中国才是亚洲真正的经济与技术强国,这一地位上个世纪多由日本占据,并不愿拱手相让。现在的问题是,随着“神舟六号”载人飞行任务即将圆满完成,中国的太空优势已是2比0,日本会不会如美国人一样,在前苏联首颗人造卫星上天时如梦方醒般,为了国家荣耀而奋起直追,还是继续将大量资源用于地球上更实际的优先领域中。

[A2] As an authoritarian state, China has a distinct advantag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not only controls the space program, it also controls the media, which plays up the supposed benefits of space exploration while concealing the size of the tab for this grand adventure. But to Beijing, the prize is worth the price: symbolically, a victory in space would be a rousing validation of its increasingly credible claim to be Asia’s true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power, a status Japan has boasted for most of the last century and is loath to cede. The issue now, as China prepares to increase its advantage in manned space flight to 2-0, is whether Japan will soon experience a “Sputnik moment” and feel it has no choice but to redouble its efforts as a matter of national honor whether it will continue to dedicate the bulk of its vast resources to more practical priorities here on Earth.

[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原文这一段出现在最后,但是译文将它提前到首段,并省略了原文作者前面几句话。我稍微翻译一下,大家就知道作者的原意和为什么要省略的原因了。“作为一个集权国家,中国有明显的优势。中央政府不仅控制了太空计划,而且还控制了媒体。媒体夸大宣传了太空探索的所谓好处,并隐瞒了这项巨大冒险所带来巨额账单。但是对北京来说,这样做很划算……”

[B1]而日本对太空计划的态度却矛盾重重。不知道是否因为其经济强国的地位受到长期及痛苦的打击后民族自信受损,还是出于成熟及理性的思考:不愿被拖入这种浪费的、最终毫无意义的竞赛中。很多日本人质疑,扩张太空计划带来的科技与经济好处是否值得所冒的风险及巨额开支。日本《航空周刊》记者关川说,“2025计划”每年要花掉25-28亿美元,而目前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的预算是18亿美元。他认为目前无意太空计划的政府不会支持增加预算。

[B2]In Japan, attitudes toward space travel remain more ambivalent. It’s an open question whether this is a sign of the nation’s lingering lack of confidence after a long and painful hit to its status as a global economic power, or a mature and rational reluctance to get dragged into a wasteful and ultimately pointless race. It may wound Japanese national pride that China has pulled ahead in such a technologically complex field, but in Japan, many question whether the scientific and economic payoff of an expanded space program justifies either the risks or the expense. According to Eiichiro Sekigawa, Japan correspondent of Aviation Week magazine, if Japan implements every initiative outlined in Vision 2025, it will cost $2.5 to $2.8 billion a year, compared with JAXA’s current budget of $1.8 billion. Sekigawa doubts such increases will find much political backing. “The government doesn’t seem that interested in space at the moment,” he says. Johnson-Freese of the U.S. Naval War College sees no evidence that Japan will commit the resources needed to chase China in space: “Technologically, everyone understands that the Japanese could pretty much do whatever they want, but it’s the politics that get in the way.”

[注] 这里省略了后面一段话。我翻译如下:美国海军作战学院的Johnson Freese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日本会花费所需资源去在航空领域追赶中国。“从技术上说,每个人都明白日本几乎可以做出任何想要的东西,但是阻挠因素是政治。”

总的来说,文汇报的翻译将一篇原本不偏不倚的外电报道裁剪成了讴歌中国载人航天的颂歌。我们刻意省略了原文作者的两个重要信息:

[1] 中国航天是依靠集权制度取得了巨大的资源从而得以快速发展,但是媒体本身是被操纵的,对宇宙飞船技术本身的落后性和昂贵性没有进行平衡报道,只是把它当成了政治工具。

[2] 日本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载人航天,但是日本国内担心这项技术会被用于军事用途,所以根据日本战后宪法,议会并不支持对载人航天进行过大的投入,只是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其它民用科技领域。

洗脑和欺骗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完成的。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案例分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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