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喧哗与骚动》中Compson家族那个自杀的Quentin开始,到后来《八月之光》中被私刑处死的Joe Christmas,福克纳笔下一直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种族主义(racialism)幽灵,游荡在他对后奴隶制(post-slavery)南方的文学想象之中。福克纳对美国南方社会问题的毕生关注,使得其作品在现代主义的语境中,获得了乔伊斯、吴尔夫等人所欠缺的现实主义维度。
对于“白人”和“黑人”这种二元对立的文学表现,自然会牵扯到身份异化的问题 (alienated identity)。而“身份”问题,也的确是福克纳的Yoknapatawpha小说贯穿始终的母题。阿多诺在他的《否定辩证法》中说,“身份是意识形态的初始形式。”(Adorno 143) 福克纳对于身份的多重书写,正反映了美国南方那特有的意识形态所带来的异化,因为“南方的历史,其实就是由失败、贫穷和幻灭堆砌成的”(Moreland 21)。
但和《流亡者》(Fugitive) 旗下的那些南方作家不同,福克纳不是用怀旧的情怀来诗化南方的重农传统,而是用批判的立场来展现其压抑、荒诞、死寂的一面。如果说马克思及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所关注的异化是由资本主义的现代化进程所导致的个体与社会的疏离(estrangement),那么福克纳的异化则是由于南方那远离现代化的时错性(anachronism) 所造成的社群与时代的脱节和断裂。所以,按照Moreland的看法,“福克纳作品中所聚焦的异化和癔病并不局限于某个单一人物或者类别,而是关乎整个社群和其内最值得信赖的批评者。”(Moreland 25)
国内外学者通过《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对种族主义的阐释已经很详尽,笔者无意赘述。本文希望通过对《当我弥留之际》的文本细读,探索福克纳文学世界中那些与肤色无关的身份问题,因为这也许是福克纳唯一一次在小说中将种族问题排除在主题外。此处,小说聚焦的是白人社群内部的异化,展现了一个贫穷的南方家庭因为血缘、心理、地域和性别而带来的身份冲突,并最终从一个宏大的层面揭示了老南方(Old South)熵化的存在主义危机。
1.
后殖民批评家Homi Bhabha 是这么定义“身份”的:“身份是一种主体间的、演现性的行动,它拒绝公众与私人、心理和社会的分界。它并非是给予意识的一种‘自我’,而是自我通过象征性他者之领域――语言、社会制度、无意识――进入意识的。”(Bhabha 206) 既然身份的取得和建立须依赖于他者;如果这个他者之领域发生异化,那身份本身也会发生危机。
全书中最荒诞、也是最著名的一章短到只有一句话,就是“我的妈妈是条鱼”。与此对应的还有另一句,“Jewel的妈妈是匹马”。前者是小儿子Vardaman的童稚之语,后者是二子Darl的疯癫之论。这些话看似怪诞,却大有深意。福克纳的早期小说创作对于母亲主题(maternal subject)多有涉及(父亲主题则集中体现在后期作品《押沙龙!押沙龙!》中。Carolyn Porter发现,福克纳的“母亲”要么就是因为死亡而缺席,要么就是因为忧愁而郁郁寡欢(Porter 169)。她们都不是传统的“贤良淑德,相夫教子”好母亲形象。比如Addie,甚至不愿意给自己的亲生孩子们哺乳(Faulkner 1588)。
母亲身份(motherhood)必须要通过母子/母女这种主体间关系才能确立。Addie对与丈夫所生子女的淡漠自然也会给下一代带来一种疑惑,即母亲是什么?小儿子Vardaman尚为幼童,并不知母亲去世意味着什么。他和《喧哗与骚动》中那个弱智的Benjamin一样,并未建立成人的时间观,其“思维过程是联想式(associative)”的(Richard Hughes 7)。母亲撒手人寰之时,他正从外面抓了条鱼回来,便笃定认为“我的妈妈是条鱼”。二儿Darl终身未得到母爱,反复重复的话是“我没有妈妈”,最后甚至要焚烧母亲尸骸。
Addie的五个孩子中,只有Jewel不是丈夫Anse的亲生骨肉。除了当事人Addie和其牧师情人Whitfield之外,几乎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但是二子Darl是一个生性乖僻,但却又明察秋毫的人。他是整篇小说中最重要的叙事声音,59章内部独白有19章是他完成的。他对这个家族的两大秘密都有所觉察:Jewel的身世,和妹妹Dewey Dell的未婚先孕。书中,Darl多次嘲笑自己的弟弟,“Jewel,你的母亲是一匹马,那你的父亲究竟是谁呢?”而Jewel则回击说,“你这个无耻的骗子”(Faulkner 1560)。Darl对这个弟弟身份的怀疑,是源于从小母亲Addie对Jewel的偏爱和对其他孩子的冷落。Jewel本人在内心深处,也怀疑着自己的身世,并陷入了激烈的身份认同危机(crisis of identification)中。一段布满悬念却又饱含人情味的情节是,Jewel半夜起来到树林里帮邻居开荒,用辛苦赚来的40美元买了一匹马。之后,他在乡亲父老诧异惊羡的目光中,骑着尚未配鞍的马回到村里,自豪骄傲的表情溢于言表,仿佛从此获得了新生。
在上个世纪初的美国南方,一般像Bundren这样的家庭都是买不起马的,最常用的牲口是骡子。“马”和“骡”分别象征着高贵和低贱,而骡子本身从生物学上看,也暗示了“不纯的杂交”。所以,Jewel拼命工作来独立赚钱买马,就充满了拉康式无意识隐喻。从心理学上说,Jewel潜意识里对自己和Bundren家族的血缘联系充满怀疑,而这匹马则帮助他摆脱了血统模糊(ambiguity of blood)带来的自卑感,让他得以确立一种更富尊严的自我认同。
Porter发现,女权主义的心理分析对于阐释福克纳复杂的母亲主题非常有效(Porter 169)。其实这同样也适合于解释Bundren家族中子女们的精神危机。在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法那里,弗洛伊德的移置(displacement)和压缩(condensation)其实对应于索绪尔的换喻(metonym)和隐喻(metaphor)。Jewel的“马”就隐喻着母亲的alter ego,正是这个他者(“the other”),才帮助Jewel找到了自我(“I”),使他有希望逃离“我是谁”这一质疑带来的身份僵局。如果说,《押沙龙!押沙龙!》中体现了Thomas Sutpen追寻Symbolic Father的弗洛伊德式悲剧,那“鱼”和“马”正是Vardaman和Jewel的Symbolic Mother。不过,书中Jewel常用脏话“son of a bitch”来诅咒别人的出身,这似乎又暗示了这种逃离是多么无望和自欺欺人。
后来扶棺上路的情节发展更加印证了这种心理动力学的解释。福克纳借助了外人的视角,描述了当时马车上坐着一家五口人,唯独Jewel一人骑马走在前面的怪诞场景。书中有意将Jewel的内心世界边缘化,相对Darl 19次的独白而言,Jewel说话的机会少得可怜。在过河的过程中,他们失去了骡子车队,如果还不上路,尸体就会腐败的更加严重。在这个危急时刻,Anse骑着Jewel的马去找人借骡子,最后被迫拿出全部家当(包括Anse买假牙的钱),再加上Jewel的这匹马作抵押,才换回来了两匹骡子重新上路。但是当Jewel得知父亲典当了自己最心爱的马,二话不说就骑马离开。当时,大家都以为Jewel这是赌气出走,但是随后才知道Jewel是亲自把马给别人送过去。快到达杰斐逊镇的时候,Darl点火烧谷仓,是Jewel冲在火海里抢救出了棺材和车马。这更加激化了兄弟之间的关系,以至后来杰克逊精神医院来收监Darl时,Jewel甚至兴奋地高喊,“杀了他,杀掉这个婊子养的。”(Faulkner 1612)因为在Jewel看来,Darl不仅是想烧掉母亲发臭的尸体,结束这场送葬闹剧这么简单;Darl是想毁掉自己用马作抵押换来的骡子,毁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能给自己带来尊严和安全感的那匹马,毁掉自己用汗水重塑的身份。
2.
Jewel、Darl等人的身份危机依然是个体无意识造成的“内差异”(difference-within),属于个案。其实还有一种由社会制度、文化习惯等外在因素造成的“间差异”(difference-between) 塑造了更广义上的“南方性”(Southness)。
首先是一种城乡二元带来的身份对立。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最迅速、城市化进程最剧烈的时期。当北方的纽约和芝加哥建起现代化的摩天大楼时,南方密西西比等州的农村却还依靠骡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福克纳笔下的Yoknapatawpha之闭塞令人难以想象。比如Anse已经有20年没有去到过杰斐逊县城,Cash最大的愿望是要去城里买一个留声机,而小儿子Vardaman则幻想能去城里的玩具商店橱窗看一下玩具火车。这种城乡对立,不仅是原始愚昧的农业社会和发达富裕的城市社会的对立,更是南方传统的重农主义和北方重商主义之间那宿命的对立。南北反差的这一缩影,是对早年杰斐逊总统那种自给自足的田园牧歌式美国梦的莫大讽刺(值得注意的是,扶灵之旅的终点正是这个叫“杰斐逊”的地方)。
Addie就是这一“间差异”的典型牺牲品。尽管福克纳在59章中,只是全书过半后才给Addie安排了一次独白,但这段位于“黄金分割比”位置的内部叙述却非常重要,成为了最具揭示性和启示性的“故事里的故事”:Addie从小父母双亡,从杰斐逊来到Yoknapatawpha,这个福克纳笔下美国南方农村社会的缩影。在学校教书的时候,她无意中认识了年轻农民Anse,并嫁给了他,为之生下了三儿一女,同时和镇上的神父Whitfield偷情,生下了私生子Jewel。通过Addie的独白,我们可以知道她骨子里怀有一种“小姐身子丫鬟命”的孤傲;虽然委身下嫁给了一个目不识丁、粗鄙吝啬的农民,但是内心中还是把自己视为城里人 (town people),并要Anse发下重誓,一定要把她葬在杰斐逊的老家。
从了夫姓的Addie,按农村通常的做法,理所当然该葬在出嫁的地方。但正如福克纳后期的《去吧,摩西》、《押沙龙!押沙龙!》、《熊》等作品中表现的那样,农耕社会的“土地”是社会成员组成家庭、形成人际关系、定义个体身份的最主要因素。Addie对Yoknapatawpha的土地没有归属感(attachment),对丈夫和大部分孩子们没有爱。虽然死亡是她当时唯一能摆脱这段婚姻的办法,但是她死后不希望自己的亡灵继续携带与这块土地所赋予的身份(即a dead country woman)。尽管在乡亲们看来,大热天顶着尸臭,花九天时间扶灵回城的做法简直是对尸体的亵渎(“flout the dead”),但他们不知道,对于Addie来说,这不仅是她唯一可能的返乡方式,也是她最后一次能修改身份的机会。尽管在杰斐逊县城并没有一块真正属于Addie的土地,但至少在精神上她可以永远和“her town people”团聚了。
但不止Addie一人怀有这种对因地域导致的身份异化的敏感。当Bundren家一行人历尽艰辛,到达杰斐逊镇时,遇到了路边两个结伴前行的黑人和另一个白人。因为尸臭难忍,两位黑人抱怨说:“天啊,他们车里装的是什么?”(Faulkner 1608)Jewel无意中听到这话,便骂道“You are a son of bitches”。因为这句单复数暧昧不清的骂人话不巧被前面的白人听到,就引起了一场争执。因为白人认为这是在骂他自己,于是他掏出了刀子想打架。Jewel自身的杂种身世并不妨碍他对黑人有着某种种族优越感,但是当他被城里的白人误会时,他立刻陷入了“城乡对立”带来的另一种身份焦虑(anxiety of identity)。他几乎是本能的将错就错,选择用暴力对抗来维护自己作为农村人的自尊,而不去解释这话原来是用来骂后面的黑人的。后来在Darl的干预下,架没有打起来,Jewel被迫解释说自己“didn’t mean it”,但是他又转而强调,这决不意味着“(He) is afraid to call you that”(1609)。
另一种“间差异”则与父权社会下的性别身份有关。福柯在《性史》一书中颠覆性地认为,“性别与其说是天生的,还不如说是社会造成的”(Booker 99)。Addie的叛逆之处在于,她潜意识中抗拒那种社会强加给自己的传统女性角色(如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亲)。虽然书中用语隐晦,但我们依然能感觉到她对于自己被夺去贞操、被迫承担起生殖义务的痛苦和幽怨(1586)。她觉得女人在家庭中只不过是一个giver,满足丈夫的性欲,为之哺育后代。而作为女性独有的生理体验,生育的痛苦超越了文字的范畴。Addie在不断的生育循环中感受到了生命的孤苦,并开始怀疑语言本身(“That was when I learned that words are no good”)(1586)。作为回报,她只需要一个Anse可以给她的东西:“not-Anse”。偷情之后,她又给Anse生了两个孩子作为补偿。但这些孩子中,她只把Jewel看成是自己的孩子,甚至早早就剥夺了Cash和Darl吃奶的的权力。她甚至会在半夜起来,偷偷地看着睡梦中的Jewel哭泣。这种近似于D.H. Lawrence笔下Mrs. Morel的恋子情结,是她对旧情人的感情延续。而生命的意义,在她看来,已经实现了,因为她付出了女人应该付出的(如被夺去贞操的羞辱、繁衍后代的痛苦),索取了女人应该索取的(如not-Anse),她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以死了。“To be or not to be”,对她来说早已是个不假思索的问题:
I gave Anse Dewey Dell to negative Jewel. Then I gave him Vardaman to replace the child I had robbed him of. And now he has three children that are his and not mine. And then I could get ready to die. (Faulkner 1588)
3
Dorothy Richardson说,女人的意识中心是being,而男人则是becoming (Dorothy Richardson 424)。换而言之,女性更容易去思考自身“存在”的抽象状态和终极意义(即荷尔德林所谓的“诗意的栖居”),而男性想得更多的则是物质社会里各种角色的转换。因此,Addie作为母亲(motherhood)的异化是与其作为女人(womanhood)的异化分不开的,Addie的悲剧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存在主义悲剧。在萨特那里,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不自由的,因为我们甚至无法“选择”不出生到这个世界。我们生活的一切都被喜怒无常的命运所操纵,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选择”的自由。这就是“存在”的真相。
内心高贵的城市姑娘不幸嫁给了人格粗俗的农村人 (即marry below),这正是理想无法“选择”现实、并最终在现实中幻灭的典型表达。在这种生活悲剧中,被剥夺了选择权的女主人公一般会面对两种命运:要么偷情不忠,要么心理畸态。前者的代表是福楼拜笔下那个可怜可叹的包法利夫人;后者则是Lawrence《儿子与情人》中的Mrs. Morel;她虽然没有在肉体上做出偷情或乱伦之事,但在心理上已经把儿子Paul看成了“替代情人”(surrogate lover)。
Addie的命运刚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她不仅红杏出墙,而且还对Jewel有了不正常的精神依恋。比如书中Addie和Whitfield在小树林幽会那一段:
“I would think of sin as I would think of the clothes we both wore in the world’s face, of the circumspection necessary because he was he and I was I; the sin the more utter and terrible since he was the instrument ordained by God who created the sin, to sanctify that sin He had created. While I waited for him in the woods, waiting for him before he saw me, I would think of him as dressed in sin. I would think of him as thinking of me as dressed also in sin, he the more beautiful since the garment which he had exchanged for sin was sanctified. I would think of the sin as garments which we would remove in order to shade and coerce the terrible blood to the forlorn echo of the dead word high in the air. Then I would lay with Anse again――I did not lie to him. I just refused, just as I refused my breast to Cash and Darl after their time was up――hearing the dark land talking the voiceless speech.” (Faulkner 1588)
在这段独白中,我们能够反复看到的一个字眼是sin,而这种不伦的出轨又因为对方的身份而显得更加讽刺。Whitfield是神父,是领有神职的神品人员 (ordained clergyman),是已经在圣礼上发过独身(celibacy)重誓的。因此,一个有夫之妇和神父之间的肉体关系就意味着双重背弃;他们不仅对婚姻伴侣不忠,也对上帝不忠。“树林”隐喻原始的欲望,“衣服”象征着《创世纪》中伊甸园里的原罪,而牧师穿戴的红黑色教服则时刻提醒他们所亵渎的誓言。爱默生曾经讲过,要想遵守上帝,就必须违逆自我(Cunliffe 116)。脱掉衣服 (“the sin as the garments which we would removes”) 就是在背弃上帝和他所代表的基督教道德,就是在屈服于内心的肉体冲动(“the terrible blood”)。
霍桑的《红字》也讲了一个类似的故事。甚至无独有偶,《红字》中牧师狄姆斯台尔和海斯生下了Pearl,而《当我弥留之际》中Addie和Whitfield的私生子则叫Jewel。用“珍珠”与“珠宝”来命名并不光彩的婚外子女,这显然微妙地体现了作者的一种道德反讽。虽然霍桑的故事发生在清教传统浓厚的波士顿萨勒姆,而福克纳的故事背景则是宗教宽容的南方,但《红字》对福克纳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这种影响不仅呈现在故事情节或人物关系的层面,更体现在作者对这些传统意义上不道德事件的超道德立场 (amoral stance)。霍桑的《红字》不是关于罪 (sin and guilt) 的道德说教,尽管站在前人的传统上他理所当然地应该这么做;福克纳的《当我弥留之际》也无意去谴责这种通奸行为,尽管Anse作为丈夫并没有虐待或者背叛过Addie。霍桑让Pearl最后嫁给了英国贵族,这显然是一种对偷情当事人隐含的同情立场;而福克纳则更进一步,借Addie和邻居Cora Tull的对话,公开鄙视了那些对上帝祷告、祈求宽恕的做法,并说:
“One day I was talking to Cora. She prayed for me because she believed I was blind to sin, wanting me to kneel and pray too, because people to whom sin is just a matter of words, to them salvation is just words too.”(Faulkner 1589)
可见,Addie并不相信所谓的原罪和救赎,那些只不过是“a matter of words”,其空洞和虚妄就像Anse用“love”这个词来哄着她上床行房一样。在圣经传统中,上帝口中的语言创造了万事万物,拉康则认为“人的主体性是通过进入语言而获得的”(Lodge 62)。Addie对语言本身的极度怀疑,其实体现了她对获得自我身份的一种绝望和放弃。既然Addie既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宗教,她信仰什么呢?答案在Addie的父亲那里,那就是“死亡”。她父亲曾经对Addie说,“The reason for living was to get ready to stay dead a long time”(1585)。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死亡的信仰,远比对基督的信仰要真实。和哈姆雷特一样,我们至少可以从经验主义上见证死亡带给人的永恒宁静:“To die; to sleep;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that flesh is heir to”(Shakespeare 88)。
尼采的哲学中有两种意志,一个是生存意志 (will-to-life) ,一个是权力意志 (will-to-power)。D. H. Lawrence进一步认为,真正的艺术品既不是在外表上接近生活,也不是纯粹的内在化审美,而是“一种加强或者削弱生命意志的趋势”(Lawrence 265)。福克纳笔下的Addie就是后者,她在美国南方农村那令人窒息和畸形的陈腐空气里,几乎放弃了全部的生命意志。她对生活早没有了任何期冀,也无意于在另一个世界获得解脱或救赎。她只期待死亡这种终极的存在方式。
然而具有讽刺性的是,当Addie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她的身份是那么卑微和模糊;但是当她死后尸体的腐臭气息弥漫一路时,当她对“书写身份的追求被肉体的物质性所割裂”,当她不再存在(not to be)的时候,她反而让方圆几里的行人都为之侧目,获得了更广泛、更真实的存在(Patrick O’Donnell 48)。
4.
Addie是《当我弥留之际》中唯一的死者。声称自己弱不禁风、一出汗就会死的丈夫Anse反而老当弥壮,埋了妻子、换了假牙以后,火速在城里勾搭上一个“鸭子般”的女人,并厚颜无耻的向孩子们介绍说这是他的新任夫人。福克纳此处显然还没有摆脱现代主义作家们喜好文字游戏的习惯,Addie的名字本身就充满了玄机:“Ad-”是拉丁文前缀,表示“向…”之义,名字的剩余部分则是“die”。结婚后,她继承的夫姓Bundren恰好与英文中的“Burden(负担)”一词接近。这似乎意味着,“向着死亡”正是南方父权社会下的Addie,在身份遭到异化和消解后,绝望之中唯一的彼岸诉求。
但是存在危机并非在指“肉体的消亡”,也不是个体的危机。事实上并没有一个亲人为Addie的死掉过一滴眼泪,Addie本人也在死后颠覆了传统的线性时间,回到小说中将自己的秘密和盘托出。福克纳意义上的“南方之殇”指的是那些肉体尚在,但精神和灵魂已死的“the living dead”,他们是鲁迅笔下的阿Q,是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人。当Addie回首自己和丈夫的感情生活时,说:“And then he died. He did not know he was dead.”(Faulkner 1588)Addie虽然行之将死,但起码感觉到了身份异化带给自己的精神苦痛;她周围的那些家人和村民虽然身体无恙,但他们混混噩噩的精神世界早已经麻木到“死而不知”的可悲境界了。关于此点的象征性细节颇多,比如木讷寡言的Cash即使说话,也是单调乏味、重复罗嗦的语言,而他进城的最大梦想只是要去买一个留声机。
语言失去了创造力就等同于死亡,而包括Anse和其它邻居在内众人,在这一点上与Cash惊人的一致。很多时候福克纳笔下对话之所以让人觉得难以忍受,是因为人们毫无思想或者信息的交流,只是反复重复一些无意义的独白。这很像Pynchon在文学上借用的“熵化”(Entropy)概念。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化是指物质世界不可逆转的耗散的衰亡,“而信息领域的熵化则是信息内容的意义的单调一致、千篇一律、缺乏阐释与理解的潜能”(杨仁敬 75)。福克纳在小说中对各式各样的声音和意识进行了现象学还原,并因而揭示了南方社会走向熵化的危险。而这种熵化带来的“热寂”(hot-death),是远比肉体死亡可怕得多的末日之图。
心智的麻木(psychic numbing)是南方社会存在危机的另一个症状。例如Cash在过河受伤后无法走路,只得躺在自己给母亲做的棺材盖上。他断了骨头明明应该很痛,但是他却说自己还能坚持,并多次重复“It don’t bother none”(Faulkner 1596)。后来愚蠢的Anse用建筑石灰来给他固定断脚,那种灼烧皮肤的化学反应本也应该让他高呼救命,可他硬是一声不吭,只是说腿那里很热,让大家用冷水给他浇凉了。最后见到医生的一幕是通过小儿子Vardaman的视角来叙述的。当医生敲裂了石膏,看到那个被烧焦了小腿时,Vardaman只是说:“Your foot looks like a nigger’s foot, Cash…They got the flat iron and the hammer. Dewey Dell held the lamp. They had to hit it hard. And then Cash went to sleep.”(Faulkner 1606)对周围世界甚至自身痛苦的感知麻木必然会带来语言之死。无法感受,无法表达,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是“存在”的最可悲境界。在乔伊斯的“The Dead”中,Gabriel新年宴会上看到的那些虚伪无趣的都柏林人就是这么存在着的;在艾略特的“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中,主人公目睹的那些讨论米开朗基罗的妇女也是这么存在着的。他们完全符合M. H. Abrams文学中alienation effect一词的解释:倦怠疲惫(jadedness)、感觉迟钝(incapacity to feel)和社会淡漠(social apathy)(Abrams 5)。
然而最可怕的悲剧还不仅是这些。Patrick O’Donnell更加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居住在福克纳的Yoknapatawpha的人物被锁入了一个可悲的循环中,并不断重复他们自己的过去”(O’Donnell 33)。这种循环论比宿命论更令福克纳绝望。在《当我弥留之际》里,Bundren家族唯一的女儿Dewey Dell也和母亲一样,继承了南方的悲剧,成为了父权社会的牺牲品。她被一位同村青年诱惑而失去了贞操,并得到了十美元的打胎费,而在城里买药的时候又险些遭到药店伙计的奸污,最后这笔钱被父亲夺走,自己安了假牙。这说明Addie一家的悲剧不是特例,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摆脱。它是一个无法解开的咒语,让这些可怜的人们在空间和时间里都无处可逃。
参考书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