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媒November 29, 2005 4:36 am

送交者: 橫眉

注:到今天下午为止,学校所供的自来水,仅作冲厕所之用。(11.29 15: 54记)

当表面被苯污染物弄成光怪陆离的油黑色,并夹带着一条条翻着白肚的死鱼的松花江水在11月23日开始流经哈尔滨市时,哈尔浜市沸腾了!市民扶老携幼从大街小巷里涌出家门前往观光,脸上都现出难以抑制的兴奋和幸福的表情。左邻右舍间甚至忘却了昨天在超级市场为了抢购瓶装水几乎反目、挥拳相向的尴尬场面,相互打招呼、握手、拥抱……,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出现了这场百年不遇的生态灾难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党的关怀和温暖!

果然,在停止供应自来水后的第4天,“在哈尔滨市民庞玉成家中,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从容地举起了溢满清水的水杯,将哈尔滨恢复供水后的第一杯水一饮而尽,以“兑现”4天前“第一口水我先喝”的承诺。”

“我希望你们记者都看着啊!”,在大批闻讯赶来的记者手中举起的镜头包围下,张省长先呷了一小口这杯竟然比污染前更清亮甘甜的水,笑着对大家说:“水还有点烫,味道很甘甜。但我不是说水的指标,这个指标得专家认定,专家说可以喝大家再喝。” 在场围观的市民早被省长为百姓的安危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喝水壮举感动得热泪盈眶,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口号声:“共产党万岁!”、“三个代表万岁”、“三个为民万岁”、“构建和谐社会万岁”、“善意的谎言万岁”……,巨大的声浪几乎把这间建筑简陋的居民房的屋顶掀掉。欢呼声中,余下的几杯指标尚未被专家认定的水也被热情的市民抢喝一空,充分表现了党和人民的鱼水情,因为水要是完蛋了,鱼也活不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

难得亲睹省长真面目的户主庞玉成的老伴马志新泣不成声:“省长,你说话算数!”“不是我说话算数,是共产党说话算数,人民政府说话算数,” 张左己认真地回答。心里却不由得“问候”了中央领导人的娘亲无数次。“是他们逼我先喝以哄骗市民,平息民怨的!不然就会查办我,拿我当替罪羊,这一点共产党说话是算数的,人民政府说话是算数的。谁让我摊上这么件倒霉事,再贪多点钱财也补偿不了少活几年命呀”!省长眼眶也不由得红了,淌下几滴伤心的泪珠。群众见此,情绪更热烈了……

本身是哈尔滨市道里区商委的退休干部,刚狠狠地灌了一肚子水的75岁的庞玉成老人更是诗兴大发:“我今天很激动,刚编了一首小诗,给大家朗诵一下:斟上一杯放心水,心中感到格外美;党送温暖家家乐,百姓心里放光辉。”

“挤满人的小屋里立即响起了一片欢笑声,4天来松花江水污染的阴霾在阵阵欢笑声中一散而尽”。

虽说松花江是黑龙江最大的支流。全长1900公里,流域面积54.56万平方公里,超过珠江流域面积,占东北三省总面积69.32﹪。迳流总量759亿立方米,超过了黄河的迳流总量。

虽说松花江流域土地肥沃,盛产大豆、玉米、高粱、小麦。此外,亚麻、棉花、菸草、苹果和甜菜亦品质优良。松花江也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大淡水鱼场,每年供应的鲤、卿、鳇、哲罗鱼等,达四千万公斤以上。因此,松花江虽然是黑龙江的支流,但对东北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内河航运、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经济和社会意义都超过了黑龙江和东北其他河流。

尽管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进行水污染的防控工作,还没有来得及就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但是,因为毒水巳往下游去了,巳离开了哈尔滨,饮水要中毒的也只能是其它城市的居民、是当年蛮横地霸占我国领土而今成为俄罗斯的城市居民,如果俄罗斯人不堪毒水污染,逃离那些地方,我党更可兵不血刃便可收回大片神圣的领土,因祸得福!

所以,哈尔滨市民才会在“第一口水我先喝”的省长面前情不自禁地发出阵阵欢笑声,令松花江水污染的阴霾在阵阵欢笑声中一散而尽,反正将来省长、市长们还会在镜头前吃第一口鱼、吞下第一口大豆、玉米、高粱、小麦、啃第一口苹果、抽第一口烟……

正是:松江污染家家乐,毒水过后尽开颜!

文学批评November 26, 2005 4:39 am

哈诺德.布鲁姆(Harold Bloom)也许是耶鲁大学目前最负盛名的文科教授之一。他是M. H. Abrams的弟子,是Paul de Mann的同事,但是很难把他划到某个具体的批评学派中去,他甚至连耶鲁学派也不属于。他崇拜加拿大批评家弗莱,但却不太从事原型批评;他创造性地借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学,使用“影响的焦虑”来解释诗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但却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文论极尽挖苦之能事;他身边的朋友和同事都在热炒“解构”,文学批评流派在80年代如雨后春笋,但是他却执著于研究浪漫主义文学,崇拜雪莱和爱默生,并坚决反对文学批评的哲学化。

他如今满头银发,象征着他尊贵的“Sterling Professor”的身份;他体态臃肿,夸张的八字眉上写满了他研究的主题:焦虑(anxiety)。不过这些年让他焦虑的不是弥尔顿之类的强力诗人,而是一个他的女学生。她名叫Naomi Wolf,去年突然出来指认说布鲁姆先生曾经在1983年把手放到了她的大腿内侧。她当时为了毕业忍气吞声是可以理解的,但直到20年后才出来指证咸猪手未免有点让人疑窦丛生。或许这也是她在老师盛名之下的“影响焦虑”?

《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是“知识分子图书馆”系列中的一本,也是布鲁姆的批评自选集,书中对于他著名的误读理论和心理防御机制的五个修正阶段都没有涉及,反倒是选了好多对于宗教的批判。这个可以理解,因为布鲁姆本人是信仰犹太教中的神秘主义,对主流的基督教并不感兴趣,相反很关注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著名异数,乔瑟夫.斯密斯,和他创立的摩门教。声称见过耶稣和天使的斯密斯是死在监狱里的,当时愤怒的市民冲了进来,一顿老拳打死了这个淫人妻女的弥赛亚。摩门教的名声一直不好,因为他们竟然公开主张一夫多妻制,他本人身体力行,据说有27位老婆。布鲁姆对之青睐有加,将摩门教看成是对于基督教正统的强力误读。

书中最有趣也最好懂的文章是关于爱伦.坡和弗洛伊德的。布鲁姆有一个很精彩的说法,将爱默生比喻成美国的灵魂(soul),而爱伦.坡则是美国的歇斯底里(hysteria)。爱伦.坡在欧洲的名气远远大于其在美国的,据说印象派诗人波德莱尔每早祷告有两个对象,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坡。布鲁姆认为这些法国诗人之所以喜欢坡,是因为不懂英文的缘故,在他看来坡是一个被严重高估的诗人。无论从技术还是从内容上,坡的诗歌离“杰出”都还有好远的距离。坡的文学理论也很奇怪,他认为长篇史诗是无法长时间维持读者的注意力的,只有短篇最适合。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坡从来不写长篇,故事都以烘托恐惧、负罪和报仇等畸形心理为主。

布鲁姆对于弗洛伊德的批评占到了书中的大部分篇幅,非常的精彩。首先他用街头泼妇的语言无情贬低了弗洛伊德对于莎士比亚所有作品的心理分析学阐释,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弗洛伊德从《哈姆雷特》中读出了王子的俄狄浦斯情结,从《李尔王》那里读出来老国王对于三女儿Cordelia的乱伦之欲。这其中的昏聩自然是显而易见的,哈姆雷特对于父亲和母亲皆没有好感,更不要说性欲,而李尔王临终前抱着女儿尸体也绝对和乱伦八杆子打不着。弗洛伊德的确是因为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而从精神科医生混进了文坛,那个俄狄浦斯情结几乎成了万金油,不仅可以用来解释哈姆雷特,还可以分析达芬奇。不过,正如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的那样,索福克勒斯首先在情节上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俄狄浦斯当时不可能不知道老国王遇害的情形。但是这样的“误写”依然没有妨碍弗洛伊德的“误读”,尽管俄狄浦斯根本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父娶母的。在无情嘲笑完弗洛伊德的文学理解力之后,布鲁姆进而指出:与其说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还不如说弗洛伊德有“哈姆雷特情结”,即对一个问题想得太多,太深,以至于精神错乱了。因此,弗洛伊德其实是笼罩在莎士比亚的阴影之下,后者揭示的心理现象远比弗洛伊德来得深刻。这种对弗洛伊德的“莎士比亚式解读”,再一次证明了诗人或者作家之间的修正理论。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布鲁姆面对文学批评的大革命保持了难得的清醒。他更自觉的继承了从启蒙运动到浪漫主义的文学传统,否认这是一种断裂,而认定这是深刻的连续。他对于文学批评理论,更崇尚的是一种来自威廉.詹姆斯和杜威的实用主义,将批评的范式当成一种工具,一种可以随时被其它工具替换的东西。而不是像那些时髦的解构主义理论家,把文本拖入“理解的无政府主义”中。布鲁姆一再强调,文学不是哲学或语言学,亦不是这些学科的附属品或试验田,德里达式的解构或者拉康式的转义都是无效的,因为如果文学中的确有“真理”的话,那么弥尔顿有弥尔顿的真理,莎士比亚有莎士比亚的真理,雪莱也有雪莱的真理。

从50年代美国兴起的新批评学派,到后来层出不穷的“读者-反应批评”、“解构批评”、“心理分析批评”、“女权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后殖民批评”,乃至到最近几年热门的“生态批评”,文学研究已经越来越成为了一种类似巴黎或米兰时装周上的时髦,花哨但极容易过气。

或许,只有像布鲁姆一样,回到古希腊和圣经的神话传统中去,回到莎士比亚那里去,回到弥尔顿那里去,把文学作品当成独立的实用主义事件,深入分析其中的内涵与象征,才是批评的永恒正途。David Lodge最近写了本书叫《批评之后》,也是对萧条的理论界敲响了警钟。

花招已经想尽,大词已经造光,是该潜下心来读文学经典的时候了。

《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美]哈罗德.布鲁姆 著 吴 琼 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年第一版

读书, 历史-文化November 21, 2005 4:41 am

读英史,终于有了一个很bt的发现,不敢独享,发来给衮衮诸公。这种死刑的名称是 hanged,drawn, and quartered。只有叛国者才能享受这种死法。1660年,CharlesII被议员请回来复辟,当年就撕毁了大赦的保证,逐个找到那些在他父亲死刑令上签字的53人,让他们挨个享受了这种死法。

具体过程如下:

1)用囚笼将犯人拉到刑场。

2)用绳索吊住脖子,在快咽气之前放下来。

3)割去犯人外阴部或者生殖器,然后当着犯人面烧烤,接着破开肚子,把里面的脏器依次取来,当着犯人面烧烤。最后取出来的是心脏,也是烤鸡心的方式。当然一般到了这个阶段,犯人也没命来睁眼目睹了。

4)这还不算完。最后一步是砍头,然后将躯干分为四半,分别运往全国各地供游人参观。

克伦威尔是从坟墓里被刨出来,然后按照上述四个步骤走了一遍,然后脑袋被放在西敏寺门口,展览了大约25年。克伦威尔的全部尸骨是到了1960年才最后下葬。

1605年的盖伊被人发现的时候,正忙着往泰晤士河边的议会大厦酒窖里添装炸药。当时的威力大概够送詹姆士一世和他的议员上月球的。后来盖伊荣幸的也获得了这种刑罚。不过,在进行到第二步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套上去的绳索吓死了,无福消受后面几个步骤。后人为了表达遗憾,每年的11月5日都要把盖伊的模拟像拿出来,放到野外烧一遍,距今已经整整四个甲子。

各位,搞什么别搞政治啊。

文学批评November 19, 2005 4:45 am

[匿名] 深蓝海底

2005-11-19 11:54:11

我找了一下诺顿文选,关与wiliam faulkner的中篇,由于版本比较老,只有三篇,我看了第一篇 that evening sun,觉得有点糊涂,是一样的时间非正常顺序,但是用词与给爱米丽的玫瑰感觉相去甚远,这篇有很黑人口语的东西,感觉没有后一篇成熟。还是他的那种有余味的感觉只有读很多次才会出来?

另外,福克纳的生平我也大概的看了一下。他是anderson sherwood的建议下写的小说,或者说南方小说,前者还指导了hemingway,steinbeck等人,为什么风格会差距那么大呢?

sherwood算是美国现代主义的开宗吗?而福克纳在小说上究竟是受joyce还是sherwood的影响大呢?福克纳在小说上成就那么大,为什么好象没有影响别的南方作家呢?问题好像多了点,嘿嘿,麻烦啦.

福克纳的那篇“The Evening Sun”是和“A Rose for Emily”齐名的短篇小说,鉴于后者已经被中国学生谈论太多,写前者会更加具有深意。你千万不要担心的是没有什么好写,或者这篇质量太差。你应该反复阅读,才能挖掘出他小说中的深刻内核。有黑人英语那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叙事声音就是一个黑人妇女,而对于南方作家来说,种族问题一直是他们关注的永恒之痛,这本身还涉及到一个身份的异化问题。同样的母题在福克纳的《八月之光》中有很好的探讨。福克纳本人就曾经有过这种身份危机,这从他改名的经历就可以看出来,他把自己名字从Falkner变成Faulkner,就是希望能让它更加英国化一些。

谢伍德.安德森是美国作家中较早受到现代主义影响的,但是他的文学成就远不如福克纳或者海明威的。你说的指导,可能就是一般的书信往来,深交是谈不上的,那种文学上的影响肯定到不了师承的地步。所以,这里你不要过多费思量。另外,他也不能算是开宗,早在艾伦坡和爱米丽.迪金森那里,就有现代主义文学的苗头了。

福克纳和海明威是经常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但是你要知道,前者来自美国南方,后者是中西部,生长环境完全不同,个人性格不同,而且写作风格完全不同。福克纳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乡下酒鬼,即使到了斯德哥尔摩领诺贝尔奖,他也是上不了台面的,说话口音极重,下面听众完全不知所云(当然,他的领奖辞写成了历届诺贝尔奖中的经典)。他在美国的公众生活中远不如海明威那么威风八面。人家海明威在国外游历广泛,参加过世界大战,在非洲打过狮子,和巴黎的斯泰因夫人来往甚密,是那个上层文学沙龙的常客,感情生活也很丰富多彩。这些都是内敛、害羞的福克纳没有的。写作中,福克纳是以句子其拮屈聱牙而著名,而海明威则是几乎偏执的简约主义者(minimalist),福克纳小说创作中的意识流、多重叙事、多重视角和叙事时间移动,都让他成为了欧洲乔伊斯、伍尔夫所确立的现代主义文学在美国30年代唯一的重要继承人。所以,和安德森比起来,自然乔伊斯对他影响更加大。

最后,福克纳有没有影响别的南方作家。这个肯定会有的,但是恐怕就我们现在的阅读视野还无法做详细的探讨。

总之,选择福克纳的代表性短篇小说是很有价值的选题。推荐你还要读读”Barn Burning”、”Red Leaves,” 和 “Dry September”。通过三四篇来探讨福克纳短篇小说中的叙事技巧或者主题特征,是会有文章可做的。

论战, 新闻传媒 4:43 am

2008年还没有到,北京奥运会就已经创造了一个历届之最:那就是吉祥物最多,多达五个。而在此之前,悉尼奥运会也不过选了三个吉祥物。对此,官方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要表达的东西太多。”

谁也不能否定我们需要表达的东西很多;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小到拨浪鼓,大到中国龙,无不成为我们的象征符号。吉祥物诞生的过程也颇能说明问题。中国大陆除了两个省,各地均有设计人员参加。最后的有效参赛作品是662件,经过专家评选,确定熊猫、老虎、龙、孙悟空、拨浪鼓以及阿福6件作品作为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修改方向。但最后发现,拨浪鼓没有脚,不利于设计运动造型,淘汰;阿福没有脚,淘汰;龙,在西方臭名昭著,淘汰;孙悟空,用得太多,淘汰;熊猫,形象难突破,淘汰。然后,设计师们另起炉灶,从阴阳五行得到灵感,决定采用五个福娃,并让之分别顶上“风筝燕、大鲤鱼、羚羊角、熊猫头和火炉盆”(之前,娃娃顶龙头的设计遭到淘汰),构成了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这还不算完,设计师还进一步的在这组福娃形象中蕴藏了燕京谐音、剪纸艺术、新石器鱼纹、宋瓷莲花瓣、敦煌壁画、少数民族图腾等象征功能。后来,一位设计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用忏悔的口吻说,“真可惜,没把京剧设计进去,哎!”

然而,吉祥物评选一揭晓,互联网上骂声一片,有的认为把龙排除在外难以理解,有的认为造型太杂减淡了视觉冲击力。而官方却统一口径,说这次的设计是个大突破:人和动物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每个吉祥物都有头饰,可以把这些帽子作为单独产品,供人们佩戴,首次达到人与吉祥物的互动。

固然没有哪个规定说奥运吉祥物不能是五个,或者不能佩带各种奇形怪状的帽子(其中还有一顶是绿帽子,颇像韦小宝的泡妞专用服咧),只是让我奇怪的是,为什么我们总是改不了贪多求全的坏毛病,为什么我们的审美趣味总是在退化。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创作中“省略的艺术”远比“添加的技巧”要来的重要。想在奥运吉祥物中杂糅进一国文化的全部重要元素,这并非痴人说梦,看看我们“人兽杂交然后外加大帽子”的奇思妙想就知道了。然而,对吉祥物过多的意义加载(甚至不乏政治意义的注入,比如藏羚羊的入选和中国龙的出局),一定会破坏其审美价值,不仅外形弄得四不像,而且所指本身也不堪重负,造成意义的坍塌甚至内爆。因此,真正困难的,反倒是如何在众多可以代表中国特色的吉祥物中,做出取舍,选出最合适的一种。

反观上届奥运会的主办国希腊,两个地中海玩偶Phevos和Athena设计简洁,线条卡通,寓意深远却不罗嗦和牵强,是吉祥物中的杰作。而作为西方文明的发源地,雅典原本有太多的骄傲可以值得吹嘘,有太多的意义需要去涵盖。从爱琴海上的迈锡尼文明到绚烂的古希腊城邦,从德谟克利特到亚里士多德,从古希腊神话到民主制度的建立,古希腊文明不仅在时间上要早于中华民族,在影响和成就上也比我们要大得多。古希腊人几乎是西方所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明创立者,而中世纪之后的欧洲正是依赖于东方反刍回来的亚里士多德著作实现了伟大的文艺复兴。毫不夸张的说,按照中国设计师的思路,雅典奥运会至少要一百个以上的吉祥物才能表达其历史的博大精深。那需要Phevos和Athena头上顶的东西就太多了:巴特农神庙得戴在头上、戴尔斐神庙得戴在头上、里拉琴得戴在头上、柏拉图学园得戴在头上、萨福的诗篇得写在肚皮上、索福克勒斯得入选……当然,还不能忘记了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过人家设计师真傻,这些都没有放到创意里面,最后只用了玩偶弄了两个神仙来充数,而且头发眼睛鼻子衣服帽子等诸多可以蕴含意义的地方一概省略,只是语焉不详的说是象征participation, brotherhood, equality, cooperation和 fair play。而且,希腊人最利害的一点解释是:之所以这么简单和卡通,是想突出奥运会“游戏”(GAME)的轻松本质。

这真的是一语道破天机。耶稣说,太胖的人上不了天堂,因为天堂的大门只有针眼那么大。雅典奥运会吉祥物的“轻盈灵魂”和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沉重肉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奥运会不过是一个游戏,从吉祥物设计开始,一直到最后升国旗奏国歌,我们都给与了它们太多附加的意义,最后弄得举国上下,悲壮激扬。这不仅是对奥运精神的背离,也是对我们国民性的反讽。举国上下“合“为贵,没有取舍决断的勇气,圆滑世故是有了,八面玲珑是有了,却缺少了西方文明中那种锐意进取的彪悍气质。这不是自奥运会吉祥物设计始,估计也不会自奥运会吉祥物设计终。

历史-文化November 15, 2005 4:46 am

[BBC4 IN OUR TIME]

11月10日的这期节目比较有意思,是关于天主教在13世纪出现的两大行乞修道会(mendicant),圣方济会和多明尼加会。前者的创始人是著名的圣方济(Francis of Assisi),他们的门徒也被称之为“灰衣行乞修道士”;后者则是圣多明尼各(Saint Dominic)创建的,因为教众多穿黑色长袍,绰号便是“黑衣行乞修道士”。圣方济会出过著名的中世纪神学家奥卡姆,而多明尼加会的阿奎那则是响当当的经院哲学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期三位嘉宾全部来自牛津大学,这大概是因为行乞修道会在历史上与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渊源深厚。

行乞修会的产生

在圣方济会和多明尼加会诞生之前,欧洲的修道制度主要由圣本尼迪克特创立的本笃会把持,首位教皇就来自该修会。但是到了十三世纪,那种遁世禁欲的苦修方式渐渐受到了人们的质疑。本笃会大多把修道院建在荒郊野外,人迹罕至之处,他们的信念只有两个:祷告和工作。但是一个悖论是,本笃会抛弃财富,去到乡间修道院,却因为辛苦劳作,而变成了更加富有的牧羊人或农民。后来就有人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好的基督徒,并不一定要遁世;如果能有正确的生活方式,即使在俗世中的城市里,也能完成自我救赎。这些行乞修道士抛弃一切财富,他们唯一看重的就是《新约》中的福音书。当然,这一修道制度的变革也和十三世纪欧洲的经济发展密不可分。正是因城市生活繁荣富裕了,那些修道士才有可以抛弃的财富。

圣方济会

圣方济是一个宗教天才,他原出生于意大利富商之家,当时欧洲资本主义正开始萌芽。他年轻时是一个沉迷于声色犬马当中的纨绔子弟,但是一次在阿西尼(Assisi)的经历让他得到了彻底改变。他体会到耶稣一生清贫,拯救世人的意义,于是自己也决定放弃万贯家财,成为一个乞丐。圣方济虽然修道方式和本笃会截然不同,但是他并不怀疑教会的权威。他认为,教堂就是一艘带领我们到达救赎彼岸的船,即使船出了问题,我们也要依靠它才行。

后来他经过阿西尼主教的引见,见到了教皇。教皇起初并不赞同他这种极端的修道方式,但是后来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看到一个乞丐把灯的碎片拣起来,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上帝的启示,圣方济的方法虽然离经叛道,但也是为了更好的接近福音。于是圣方济会得到了教皇的批准。

多明尼加会

多明尼加会的创始人是西班牙人,他要比圣方济更加务实化和世俗化。一次他要去丹麦旅行,但是路上他碰到了一些异教徒们组成的修道会,大受震动,于是建立了多明尼加会。但是和圣方济会不一样的是,他们并不刻意强调贫困,反倒是更加看重学问。多明尼加会最著名的一个修道士恐怕要算是阿奎那了。他主张修道的第一要素就是沉思,涤清那些异端思想。

两会的区别

从建立之初,圣方济会就主张借助福音书,过一种朴素而单纯的生活,为世人树立榜样。而多明尼加会则不同,他们更希望走出去,进到大学,和那些信仰不纯者辩论,用自己的知识来把那些异教徒驳倒。圣方济会的理念也是有发展的。刚开始,他们认为绝对贫穷本身就蕴含着纯洁与美德。但是当这些修道会散布到各地义务传教时,第二代的圣方济会成员开始意识到:仅仅有安贫乐道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帮助市民。不过,纵观历史,两个修道会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区别:多明尼加会基本上保持稳定,而圣方济会则多次分裂。前者的问题主要是思想学术上的,而后者更多的则是意识形态上的纠葛。

时代背景

13世纪是一个伟大的时代。英国在这个世纪诞生了《大宪章》,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拿到了自治宪章,教皇批准建立了多明尼加会和圣方济会,而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也开始复兴。在大学里面,多明尼加教修道士如鱼得水,很快就成为权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学校其他同事并不喜欢这些修道士,这倒并不是因为他们教书分文不取,而是因为他们实在是太聪明了。阿奎那就是其中一个代表。对于圣方济会来说,他们融入大学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做学问本不是他们所好,而第一代所遗留下来的神秘主义也需要时间来摆脱。

圣波拿文都拿和圣阿奎那

圣波拿文都拿(Bonaventure)和圣阿奎那是同时代人。从哲学背景上来说,前者作为圣方济会修道士,属于更加传统守旧的神学家,其思想师承自圣奥古斯都;而后者作为多明尼加会修道士,更加锐意创新,试图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与基督教结合起来。圣波拿文都拿主张对于古训能不变就不变,而阿奎那摈除掉亚里士多德的那些非基督教思想,引入了他的心理学,即将人看成是一种会思考的理性的动物。而对于灵魂的看法,阿奎那更接近柏拉图,认为灵魂不过是被囚禁在肉体中而已。阿奎那死后,在牛津大学和巴黎大学出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比如说,阿奎那认为,知识分子的灵魂可以完全控制身体,甚至包括那些动物的本能。这种观点就遭到了圣方济会的强烈反对。

收听、记录、翻译、整理:洛之秋

文学批评November 12, 2005 4:49 am

读不懂《尤利西斯》的人通常只能拿《都柏林人》来将就,但这丝毫不影响这部短篇小说集的伟大。最近,我对着华莱士·格雷(Wallace Gray)的注解,重读《都柏林人》,收获不小。不愧是在哥伦比大学教了35年的乔伊斯,他的注解真的有拨云去雾之神功。尤其是《死者》(The Dead)一篇,里面那个在上流派对上屡次受挫的知识分子盖伯瑞尔(Gabriel)真是像极了这些年声名鹊起的焦国标。

这个八卦的源头要先从名字说起。盖伯瑞尔在英文中的单词是Gabriel,这在圣经中是一个大有来头的名字,其人是天使长(archangel),希伯来传说中是死亡天使,弥尔顿的《失乐园》中负责看管天堂之门。乔伊斯笔下的盖伯瑞尔其实就是自己的写照:一个自视甚高的爱尔兰知识分子(另一个意味深长的巧合则是,盖伯瑞尔的太太格瑞塔(Gretta)和乔伊斯的夫人一样,都来自爱尔兰西部)。而焦国标的名字也如同盖伯瑞尔一样,充满了死亡的想象。《说文》上讲,“焦,火所伤也”。以网络檄文《讨伐中宣部》深陷是非之中的北大教师焦国标无疑正是如同自己的名字一样,用场大火结结实实地把“国”家之言论“标”尺烧了一把。更惊人的巧合是,《死者》中所述故事发生在1904年的都柏林,距离焦国标2004年早春发表《讨伐中宣部》一文恰好是整一百年。

当然,如果这种近似占星术般的考证就此告终,那实在是有无厘头的嫌疑。种种迹象表明,盖伯瑞尔参加的新年派对和焦国标今年在韩国的遭遇有某种神秘的契合。

《死者》中的盖伯瑞尔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携妻子格瑞塔去姑姑家赴会。一进门就见到了管家的女儿,叫丽丽(Lily,也是一种葬礼上常用的花)。盖伯瑞尔打趣小姑娘,问她什么时候嫁出去,却被女孩反唇相讥,说天下男人都不过是些油嘴滑舌的货色。盖伯瑞尔心下一沉,大概也觉出了自己正属此类:虽然是口吐莲花的大学教授和专栏作家(这两点也和焦国标类似),但终日也不过是浑浑噩噩的死魂灵而已。他尽量忘记这小小的不快,加入到屋里热气腾腾的舞会当中。这时盖伯瑞尔恰好和艾弗斯小姐(Miss Ivors)搭档舞伴。她也是其大学同事,一个狂热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跳舞间隙,艾弗斯质问他为什么给一家亲英的报纸写专栏,并指责他应为此感到羞耻。盖伯瑞尔无言以对,但拒绝认错。尴尬稍有缓和,艾弗斯又邀请他夏天去爱尔兰西部的阿兰岛(Aran Isles)度假,但盖伯瑞尔婉言谢绝,说自己另有安排。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都柏林和周边地区都深受英格兰的影响,而西部的海滨山区则保留有更加原始的爱尔兰民族文化,人们也多用盖尔语,而非英语。这样的度假显然是民族主义者的精神朝拜之旅,所以艾弗斯追问他有什么安排。盖伯瑞尔只好说自己要去德国、法国和比利时转一圈,顺便熟悉一下这些国家的语言。艾佛斯小姐不客气地说,“难道你不需要熟悉一下爱尔兰语,你的民族语言吗?”“哦,我不说爱尔兰语。”“难道你不需要去接触你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文化吗?”“哦,我给你说实话吧,我讨厌我的国家,讨厌它!”“为什么?”盖伯瑞尔无言以对,好在这时一曲终了,大家散去,而艾弗斯小姐则借故提前离开,临了还用爱尔兰的民族语言盖尔语(Gaelic)和大家道别。

焦国标的那次尴尬争论则是发生在韩国。2005年9月2日,在美国访学的焦国标从纽约飞到首尔,参加一个名为“世界生活文化论坛”的国际会议。会上,焦国标表示,“大东亚共荣圈在理论上有其合理的部分,就是要改变白人统治黄人的局面,实现黄人自己的统治。” 他举例说,比如日本占领上海以后,改变了原来中国人给白人拉黄包车的做法,强制白人来给黄人拉黄包车。从学术上来说,如果加上一些学术语言的包装,给“亚洲主义”之下的“东亚共荣”翻案并非妄语。可从政治上说,日本之于中国,正如英格兰之于爱尔兰。日本在六十多年前二战中之于中国军民的大屠杀,正如英格兰在三百年前克伦威尔时期之于爱尔兰天主教徒的大屠杀。1904年的爱尔兰,正是民族主义风起云涌的时候,随后爆发在1916的“复活节起义”更是吹响了爱尔兰独立的号角;2005年的中国,也正是民族主义在互联网风起云涌之际,从钓鱼岛到抵制日货到章子仪出演日本艺妓,愤青们的叫骂声此起彼落。反感民族主义的盖伯瑞尔(其实也是乔伊斯,这也解释了后来离开爱尔兰,终身不返)被讥为“West Briton”,而同样立场的焦国标则早在写下诗作“致美国大兵”时,就获得了“当代汪精卫”、“美国哈叭狗”等诸多称号。这次的会上,狙击他“卖国言论”的“艾弗斯小姐”则是来自清华大学的王名教授。王名在会议快结束的时候,抢过麦克风说,“大东亚共荣圈绝对不是什么学术问题。我对我们这个会议居然讨论这个问题感到非常震惊,如果会议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我立即退场!另外,刚才有一位来自美国的学者,使用我的母语中文,居然大谈日本应当充当什么世界警察的问题,我觉得这简直是荒谬绝伦的事情,我作为中国人对此感到可耻!”和盖伯瑞尔一样,焦国标无言以对。

巧合的是,上述二事都还有下文,而且结局颇为意外,并继续惊人地相似。盖伯瑞尔在被民主主义者艾弗斯小姐抨击了以后,强压怒火,继续在晚餐上发表了演说,但最后还是闷闷不乐地携妻子回了酒店。回去后,格瑞塔泪眼婆娑,娓娓道出了自己在爱尔兰老家的初恋故事:一个纯情的十七岁男生,为了在她离开前看她最后一眼,在雪夜抱病去她窗下道别,结果感染风寒,离开人世。嫉妒的盖伯瑞尔在那个寒冷的雪夜失去了妻子的心,而可怜的焦国标则是在首尔事件后,因为中日关系葬送了和女友的爱情。据焦自己说,那次是利用开会,和从国内赶来的女友会和,他们计划“在韩停留十八天,甚至不排除在那结婚的可能”。但他被国人抨击的场面吓坏了女友,“会议主办方的安排一结束,‘君向潇湘我向秦’,她飞北京,我飞美国。我们已沒有心情在一起多呆一天。又七天,她来信說:在韩国是她的‘噩梦’、‘屈辱’,跟我在一起好像她也成了‘卖国’”。

对于乔伊斯来说,祖国爱尔兰的形象是复杂的。他一生漂泊海外,拒绝返乡,但笔下全部故事无不是家乡都柏林的一景一物。写《死者》一文时,他正和怀孕的妻子劳拉流落在罗马,深感世态之炎凉,人情之冷暖,开始无比怀念起那些古道热肠的都柏林乡亲。但是,对于那个地方所正在兴起的民族主义情绪他又是反感的,他于是声称自己的《都柏林人》是“在海外锻造都柏林所缺少的良心”。整个系列从死亡开始,以死亡结束,讲了童年、爱情、社交,最后五十八页的《死者》更是暗示了都柏林灵魂已死。

对于焦国标来说,祖国也是一个让之爱恨交加的对象。因为他直率敢言的风格,祖国剥夺了他的发表权、授课权,无奈之下,他接受美国民主基金会邀请,到大洋彼岸访学。他爱他在国内的女友,可是王名的《在韩国遭遇焦国标》一文发表后,立刻有网友跟贴说要“杀他全家”,并纷纷询问“他家在哪”。焦国标出国后在外的一系列言论,令他被北京大学校方除名,也令他年末回国之前途更加凶多吉少。

乔伊斯和焦国标的精神苦痛,是知识分子面对历史仇恨和民族主义的共同苦痛。一番考证似乎告诉我们,斗转星移,一百年过去了,爱尔兰换成了中国,都柏林换成了北京,艾弗斯小姐换成了王名教授,盖伯瑞尔换成了焦国标,我们的尴尬和迷失却没有变。所不同的是,乔伊斯笔下的主人公最后看着漫天大雪,感悟(epiphany)出了那世俗喧哗下的永恒生死轮回,而我们真人秀的男主角却依然徘徊在纽约曼哈顿的迷乱夜色下,感叹自己不过是“常人和庸人”,困惑着该如何挽回那失去的爱情

散文随笔November 11, 2005 4:51 am

今天是无比痛苦的一天。脚面不知因为什么,从前天开始酸疼,然后昨天加剧,走路呈铁拐李状。一早,出门看到一个男孩拄着拐杖,暗自觉得兆头不好。果然,上班路上脚部剧疼,但依然挤了公交车。当然,一路无座。到了学校,拖着瘸腿上了七楼,然后下到五楼,熬过一上午。中午去吃饭,碰到RICHARD,聊了半天。席间,他痛陈自己的不幸家史、不幸婚史、不幸跨国恋爱史,多次哽咽并语无伦次。饭毕,扶着墙上五楼的办公室,熬到三点,又爬到山顶上自考课。两个小时,天黑了,终于下班,迎来周末。艰难的走下山坡,拦到出租车,返家。

政治就是扯蛋, 论战November 6, 2005 4:55 am

[注]11月5日晚19:30至22:30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王怡先生来到一见如故的“如故论坛”,和网友们就互联网、知识分子、自由主义、基督教、写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在线交流。以下是本次沙龙嘉宾王怡先生发言的文字整理版。

我先谈谈whisper提到的语言问题。或者语言和政治的关系。这是我对whisper提问的理解。我始终相信,言辞的力量是一种真正的力量。我作为一个写作者,最初对文字的迷恋也是从审美的迷恋开始。除开言论在今日中国的社会政治意义,我对汉语写作本身,对文字本身依旧保持着这种迷恋,和对一种文字水准与品质的挑剔。

我下面再讲这种挑剔。最近余世存在参加独立中文笔会理事选举时,也提到了对汉语写作本身的关注。但是独立笔会的宗旨,是捍卫写作自由。能不能把前者理解为一种抽象的审美的标准,而把后者理解为一个政治和公共维度的目标呢?在我眼里,我在很大程度上把这两者看作一回事。或者说,我更喜欢强调它们不可分别的那一面。我反对把它们割裂开来。

如果以语言为中心,知识分子面对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和语言之间的距离,一是语言和世界之间的距离。前面是主要是前现代的困境,后面主要是后现代的虚无。西方的知识分子和写作者更多关注后面的。但对我们来说,第一个问题是在我们和言语之间,站着什么?

在我们和言语之间,公共权力和对这种权力的畏惧,对我们的文字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我个人认为这种伤害还远远没有被揭露出来,更没有被写作者自觉和诚实的反省过。这就涉及到洛之秋提出的胡平对犬儒化的评判,以及网络对知识分子而言,是有助于抗拒还是加剧了犬儒化。

譬如很多人瞧不大起杜导斌甚至焦国标所代表的那种网络知识分子的语言。我曾经评论杜,说他的文章一开始的特征就是言词锋利,像古龙笔下的人物,出手就走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而我们的文字是更优美的,因为我们是金庸世界中老奸巨猾的写作者,我们擅长迂回曲折的表达。审美和学术,是知识分子沉醉于犬儒化或为这种犬儒化辩护的两个堡垒。

本来是怯懦,经过这两幅盔甲,反而变成了骄傲。施特劳斯有一个关于“隐晦表达”和“直白表达”的区分,其实隐晦是政治给予的一种限制,或者说命运。换个说法,审美是怎样形成的?我们要诚实的认识到,专制主义的限制,是汉语写作实践及其审美观的一个重要来源。中国的学者和作家是全世界最擅长隐晦表达的一种动物。隐晦表达的传统带来一种高度发达的语言成就,和审美的一波三折。语言的就是政治的。我也欣赏美文,但是美文里面,有一半的份额,不过是专制社会的一个副产品。当我们和言语之间,站着独裁者时。写作不可能是超政治的。超政治是可耻的。

当年的朦胧诗是一个恰当的例子。朦胧仅仅是审美的产品吗,朦胧是专制的产品。朦胧诗在文学史上的推出,是以审美上不太朦胧的、在我们和言语之间用更大力气把专制者推开了的那些作品的被扼杀相一致的。政治参与了诗歌的筛选,审美也参与了政治的筛选。我们今天面对言语和知识分子写作问题,不能对这种共谋没有了解,或者决不承认。

因此我有另一个评价标准,即便当汉语写作作为一个单独目标时,什么样的写作有助于缩短我们和语言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和我们笔下的文字更加亲密。那种写作就是我所认同的。我们需要审美,需要优雅而有穿透力的文字。这方面中国知识分子的语言是如此匮乏。但另一方面,审美也是一个魔鬼。

against归纳的第一点说得很对。权力是政治的,但权力对语言的伤害,其结果并不一定是政治的,同时也是审美的。所以专制社会里面,纯文学是不存在的,因为权力参与了我们的审美观,造就了我们对于文字的“审美正确”(借用政治正确)。我们看到什么文字会摇头晃脑,其实专制者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股权的。所以关注政治还是关注语言,其实是一回事。不同在于,要拯救语言,就是拯救政治。或者要拯救政治,就要拯救语言。这个问题的问题就到此为止了。我想回答洛之秋的问题,“自我设限”还是“甘冒风险”,如何选择?

“自我设限”还是“甘冒风险”,从策略上讲,这是个分寸问题。我这一年来的确被封得很死,也许是我的分寸没有掌握好。但分寸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讨论的。我没有兴趣分享如何拿捏分寸的问题。但策略和分寸也是导致知识分子犬儒化的魔鬼之一。我们需要策略,就像我们需要审美。但策略绝不是一个坐标。因为不管是拯救语言,还是拯救政治。对知识分子来说,或者说对我来说,首先是一个拯救自己的问题。因此到底如何选择呢?

这又涉及whisper和洛之秋都提到的基督教的问题。刚才我看到很多朋友问我这一年为什么沉寂了,一是打压使我发出的声音本来就少,二是发出来的大多数人也看不到。三就是这种打压使我重新返回内心,返回多年来灵魂在渴望信仰的途中那些挣扎。因此也有意减少了外在的写作。在这一年,我认信成为基督徒。这个话题我还不想详细谈。先只谈一点,信仰有两个反面。一个是堕入相对主义,一个是自我神化,是智性的骄傲(也包括审美的骄傲)。用圣经的语言说,就是“自以为义”。我说策略不是坐标,就是这个意思。我们讨论“卖身救母”可不可以?如果这不是灵魂的问题,而是身体的问题,就根本无所谓可不可以。

这半年,我一直在思考罪、爱、惩戒这几个观念及其关系。自由主义在中国,最近的趋势有两种。一种是经验论的自由主义,大多数人如此。以契约论为例,把宪法解释为社会契约,社会契约就是商业契约的延伸。这是卢梭的无神论契约论,或者无神论自由主义。在这种理解模式中,没有罪的概念,连审美意义上的罪的概念都没有。爱的本源出不来,正义的本源出不来,甚至惩戒的本源也出不来。于是宪政本质上就是策略。人间的审判是什么,也是策略。在相对主义中,拯救不了政治,也拯救不了语言。

李敖在北大演讲中的自由观,就是典型的世俗化的无神论的自由主义。核心就是返求诸己。返求诸己的实质就是“自以为义”,对知识分子来说,这是最大的难以克服的诱惑。在制度层面上,从权利化的法治下的自由,向着黑格尔式的精神性的自由大踏步后退。也就是从英美宪政观向着欧陆思想大踏步后退。在灵魂层面上,则舍弃求诸神的拯救,向着求诸已的逍遥和自我拯救后退。也就是从基督教背景下的自由,向中国儒道传统后退。李敖式的自我拯救,千百年来是中国文人常见的自以为义的道路。端庄起来,就是立言、立功、立德以求不朽。放肆起来,就是狂狷之道。看上去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叛逆。其实只是“体贴肉体”的两个方面。而圣经说,“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

那么洛之秋说,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光想着自我拯救,否则公共二字的意义在哪里?那么在我眼里,公共知识分子的公共性,与“立言、立功、立德”的公共性有什么区别呢?

另一种自由主义,是超验的和有神论的自由主义。这是我一直秉承的一种自由主义。但这种超验不是康德哲学式的最高价值,而是信仰和生命意义上的。因为没有最高价值则罢,如果有,对个体来说,这种最高价值和个人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最高价值带来“幽暗意识”,带来顺服或者说认罪。否定任何自以为义的道路。而个体的认罪有两种意义。一是在神面前,成就了恩典,带来个人的就赎。一是在人面前,也就是在“公共”或政治的意义上,开出了一种卑谦、残缺和幽暗意识下的政治哲学。

只有这种政治哲学有能力带来宪政的实质,也赋予我们对于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理想的正义性。一是残缺的、不完整的国家主权观,二是分裂为三的国家权力,三是法官和人间的审判权,必须从舍弃对神的全知全能的模仿和对实体正义的僭妄为出发点。这一切都为神和源自神的超验价值的临在留出了余地。所谓虚君立宪,虚人民而立宪。宪政主义的政治哲学,说到底就是一种虚位以待的政治神学。虚就是缺口,人不承认自己的缺口,就没有灵魂的救赎。政治共同体不承认自己的缺口,就是专制。反过来看个人,什么是无神论呢,无神论就是对自己的专制。我理解法治社会的实质什么,是罪人对于源自于神的爱与公义的秩序的效仿。只能是效仿,而不是创造。宪政的实质是什么呢。举头三尺有神,地上的国家就必须有缺口。天上没有神,地上的国家在本质上就不需要限制。三权分立、言论自由,司法独立,一切宪政制度只能理解为一种策略。宪政和限政的区别在哪里?后者是策略,前者是本体性的。宪政其实是一种最弱意义上的政治神学。追求宪政,对我来说,是爱和公义的要求。是我自我拯救的道路,这种道路要求我成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

但一年以前,我的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我以前常说,我之所以在言行上做一些别人认为有风险的、在世俗眼光中看来也是有所谓担当的事情。只是因为我受不了被限制,我天生是一个不愿意被强权约束的人。我不说这些话,我不舒服。所以要说要写。但是一年以来,当我所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给于我的责任愈来愈重。譬如说很多人找你,你其实很懒,就想睡个懒觉,不想做那么多事情。前段时间我在滕彪家里,也看到他那种状态,介入一件维权案子就跟着许多责任。累得不行。那么公共的问题首先还是一个个人的问题。我的力量从哪里来?我逐步感觉到自己的无力为继。然后感觉到存个人主义立场的公共政治追求的虚无感。

我的问题是,当我成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世俗化的自由主义,或人道主义,或传统意义上的良知,都不能源源不断的给我力量,给我一种可以超越时间的、超越肉身的灭亡之上的正义感。如果我只是感觉不自由就不舒服,万一我以后觉得很舒服怎么办。我受的压力,付出的个人代价。在什么意义上能够给我自己一种自信心,这种生活方式是一种对真理的顺服,而不是骄傲。虽然人都有虚荣,但虚荣和骄傲,能够支撑我在这条路上走的能量,显然比自由主义人道主义的观念更小。对我来说,这个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比我的受限制是不是导致了我对公共空间的责任更关键。责任如果是人加上去的,人就可以卸下。意义如果是人所赋予的,意义就可以修改。我对我自己迄今为止的选择和价值认同,需要一个不能卸下、不能修改的源泉。我对这样的源泉充满了饥渴。也对自己的放弃的可能性满怀恐惧。

我不是对有神论的知识分子和无神论的知识分子,在公共效果上进行比较。就像我们不能在世俗道德意义上比较信徒和非信徒。对我来说,个人主义的力量无法避免疲惫,这种肉身的疲惫,导致对价值世界的冲击。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路径。所以有一次我对朋友说,感谢中宣部,让我有了一个机会从繁多的公共写作中脱身,重新思考这一切问题。

回whisper的话,信仰本身不会自然带来政治共同体的制度成就。事实上,宪政在西方的确立过程,同时是一个以基督教为背景的超验价值,受到人文主义挑战而不断世俗化的过程。生命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但好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得到了一套制度成就。如果一切重新起头,那就是地上的乌托邦,从传统的意义上和普通法的意义上说,也的确是反文化的。但今天中国的幸运,是制度的沿袭,精神的重建。罪人如何构建政治共同体?西方的宪政传统给了我们可以依赖的路径,把自由问题分成了两半。而中国过去一百年的灾难就在于反过来,是精神的沿袭,制度的重建。那才是现实的乌托邦。

另外,宪政的形成,主要在英美。英美的特点就是超验价值传统和经验主义的法治理想的完美结合。基督教的遗产在苏格兰启蒙中被人文主义和自然法传统被继承,而不是像在法国那样被替换。德国和法国在政治制度上都是失败的例子。没有英美这一支,欧陆的失败将完全没有修正的机会。

回到公共知识分子的话题上。刚才有人说,爱和正义的要求,听起来太稀松。的确,这两个最令人惊讶的词,今天却太平凡了。之所以原本应该令人惊讶,因为这两个词都不是描绘人的,人没有这样的属性。所以在人那里,多半是借口,或者策略,或者凭肉体的力量,走到哪里算哪里。所以假如不摆脱人文主义的框架,就无法在爱和正义这两个词中欣喜若狂。我在信仰之下,对上帝的理解就是爱和公义。并且是醍醐灌顶的感觉。我对整个政治、社会和法律的看法,都在重新聚合。这个话题也就暂时谈到这里。谢谢诺之秋对我作为一个信仰者的同情的理解。

问题是回答不完了。因为很多问题有关联性,所以都在这里说,更清晰一些。给不能专门的提问的朋友道歉。

再从最初语言和政治的关系,回答洛之秋的问题。网络有没有造成知识分子进一步的犬儒化。这个诱惑是有的,也是大的。但我想,迄今为止,网络对中国知识界有几个重大意义,第一是彻底终结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我的看法,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才是虚拟的,就因为“学术化”为双方提供了表达的策略和空间,也提供了语言的障碍,在我们、我们的语言和真实世界之间,造成了断裂,也最终造成了失语。老百姓的话说,说到最后脸都憋红了,说不出来话来了。网络空间的出现,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之争的那些实质以“言论”的方式重新呈现出来。拉近了我们和问题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我们和危险和边界之间的距离。结果是什么呢,一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通过网络获得了道义辩护。二是刺激了自由知识分子的行动热情。维权派,几乎成了自由派的同义词。甚至公共知识分子,也成了自由派的同义词。

三是一个民间的意义场和评判标准的形成。在政治转型中,知识分子将无法避免一一的被这一个评价系统过滤。我坚持认为言论是真实的力量,不是虚拟的。5年来网络的发展已经表明,中国真正的政治空间的形成,将从虚拟的政治空间开始。尽管目前从网络到现实的转变还远远不够。但就像圣人以神道设教,拿虚拟的宪法争取真实的权利。就像无中生有。就像我前段时间在一份呼吁中指责地方政府时说的,“你们天真的以为这种诅咒没有力量吗”。

最后对朋友们表示感谢。我打字不是很快,回答很不充分。表示歉意。今晚就到这里,希望其他问题我可以下来后慢慢给与回答。我在制度的转型上是乐观的,在精神的重建上是几乎悲观的。我说的重建,不是离开人类的共同传统的,而是中国传统与基督精神相融合的重建。好在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抱负和才能。我的志向和道路,还是在宪政制度的转型上。人做人能做的事,既然是人能做的,就没理由悲观。但人要知道什么是人不能做的。

谢谢大家。谢谢洛之秋。

影像November 2, 2005 4:57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