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读了两遍,觉得文章硬伤很多。前面立论时说“在我看来,不是缺少自由,而是自由的迷失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由的诅咒”,后面又自己承认“我想问,当代中国人是缺少自由吗?是的,不自由处处可见,强权也是遍地丛生”。如此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

我只想谈一点,那就“海盗这个职业被视为自由主义的象征,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了”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仅仅因为“海盗在惊涛骇浪和血雨腥风中具有的英雄主义色彩,同时也来自于海盗们大碗喝酒大碗吃肉无视一切权威的叛逆个性”?

如果上面的联系是你自己臆断出来的,只能说明你可能对于自由主义的复杂内涵和演变历史仅停留在望文生义的基础上,或者以为自由主义就是“不顾一切的要自由”。 Oliver Wendell Holmes曾经说“对言论自由最苛刻的保护也不会允许有人在剧院里恶作剧般的高喊起火了”。Isaiah Berlin又讲“狼的自由就意味着羊的死亡”。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代的古典自由主义直到现在的政治自由主义,从来没有一个自由主义者说不要政府,不要法律。正是因为如此,自由主义才和激进的无政府主义相区别开来。

李敖讲“现在我们要放弃自由主义,换中共的宪法”,这其实也是对于自由主义的狭隘解读。从光荣革命到后来的美国革命,大部分自由主义者都是求诸于立宪政府的。自由主义和宪政不是两个选项,而是母集和子集的关系。我们主张人对自然权利的追求和实现(人身自由、私有财产等),但是同时也强调政府和法律对于社会个体行为的监督和协调。康德更是抽象出一种categorical imperative来作为人权的普世道德基础。自由主义者怀疑政府,认为政府对公共事务和经济的干涉应该有节制和中立,如果给与政府太多国家干预和计划的权力,就将不可避免的走上哈耶克说预言的road to serfdom(奴役之路)。而1944年以后的历史已经雄辩的证明了一个集权的政府会有多么可怕。但是,怀疑政府并不代表不需要政府。事实上,当代的自由主义一直是在“政府干预”和“个人自由”之间进行钟摆式晃动。二战后兴起的福利国家就是最好的证明:在自由的社会里,依然需要政府去保护弱小群体;否则一个绝望的社会就会抛弃民主,投向独裁专制的怀抱,就像当年的德国魏玛共和国一样。

当下中国的自由主义困境是一个伪命题。社会贫富差距的增大和“形势大好,人心大坏”并不是“自由市场”代替“计划市场”所造成的。根本原因是,经济中laissez faire (let it act)并没有伴随着“党天下”模式的集权政治的转型,从而造成了司法的不公正和机会的不均等。我们的问题不是自由太多了,太滥了;我们的问题是“自由”仅仅被当成一种手段,充当经济领域的解毒剂,而不是将“自由主义”所包含的“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原则建设成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基石。

附录:LCY的自由的诅咒:“加勒比海盗”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