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答复一下西西弗:babara johnson的译本(芝加哥大学出版)是学术界公认最好的; 再略评一下蛇蝎公子对于撒播的理解。

德里达的撒播在英文中是disseminate,德里达一本论文集就以dissemination来命名。可见哲学家对此词的器重。disseminate的词根不确定,可能是semen(精液,精子),也可能是seme(义子),还可能是seed(种子)。这一点至关重要,我后面在讲。

撒播和一般意义上的言语交流不一样,它通过撒种的类比,很好的体现了语意在传播过程中“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和损失性”。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核心概念:一切的语言都是文本间性,意义从来就是不确定的。撒播就是关于语意的嬉戏(PLAY)。既然如此,文本意义是动态的,不可能被某一个权威所占有。这样的观点具有很强的颠覆性(其实德里达的思想来源于尼采,而不是耶稣),它从根本上否定了知识的可靠性,模糊了哲学与文学的边界。

为了防止陷入自己挖下的解构陷阱,聪明的德里达拒绝解释什么是disseminate,因为一旦用了dissemination is这样的句子,就不是撒播了,就是语意的垄断。因此,他主张书写为::

Dissemination ‘is’ about the play of meaning.

再看这个词的词源,其词根不确定,因此这个词本身就存在开放性的多种理解,这更加完美传达了disseminate的精髓。撒播中就一定会有损失,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翻译。disseminate翻译成“撒播”,原词的可玩味性尽失,“撒播”不再“撒播”,哎,都是翻译惹的祸。所以,该词翻译成“撒播”,并不是说这样翻译有多么高明,而是万般无奈
的下策。

对话模式的讨论,我觉得并不合适于对于德里达的讨论。因为德里达的dissemination并不是针对点对点的dialogue或者communication提出的概念。德里达要颠覆的是“语音中心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二元对立”组成的“在场的形而上学”,他的“dissemination”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谈的,针锋相对的是“polysemy”(意义的分歧)。前者否认意义的稳定性,后者依然逃不脱阐释意义的藩篱。

如果光谈柏拉图式交流和撒播式交流,我也觉得你的观点有待商榷。巴赫金对这类问题有很深入研究,他提出的“独白 vs. 对话”在目前也有现实意义。柏拉图的对话也许带有“语音中心主义”的色彩,但是比起威权话语的独白主义来说,对话依然是具有建设性的理想交际模式,因为其中蕴含了平等、反驳、复调等精神。撒播式交流倒是更具有“独白”的嫌疑。耶稣只有一个,弥赛亚不会回来,倒是独裁者热衷于“撒播”。可惜那不会是登山宝训,那是propoganda。